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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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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宠篇续六十八】不义之财

    邯郸城外,有并不高耸的丘陵。丘陵间,有潺潺的溪涧,劈开密林。

    蝉噪林愈静。

    溪涧中,随处可见干净的大块青石,欢快的流水,在石上不停地打出白色的浪来,哗啦啦,哗啦啦,凉爽动听。

    溪涧里,忽然跑来了群偷偷下水冲凉,顺便摸鱼抓虾的孩子。他们光了屁股,叽叽喳喳地在水里扑腾,打破林间寂寞。

    皇家猎场,春猎,秋猎,冬夏清闲。虽然有禁入的规矩,但是现在的双王双圣,对此都不太计较。不过,等一会儿,看守猎场的卫兵,巡逻过来,看见了这些小孩子,还是会吆喝着将他们轰出去的。

    小孩子不懂事,天快黑了,野兽出来会伤了他们。

    一棵枝繁叶茂的千年古树,横生的粗大枝丫,正是天生的座椅。

    两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各占一枝,不约而同地低侧了头,去看下面溪涧中玩耍的孩子们,相对无言。

    任何人搭眼一看,便会觉得他们十分相似,定是一对兄弟。但是再细看,却又说不出他们相似在哪里了。

    一个魁梧锐利,一个瘦削温和。除了眉心一点朱砂痣,两人的模样也只有两三分相像。

    毕竟没有真正的血缘关系,他们两个的长相气质,在这十年间,渐去渐远了。可是这对难兄难弟,搭眼看上去,就是让人觉得,相像到了十分。那是举手投足之间的气度,面部表情变化的细微之处,给人带来的,那种难以言说的感觉。

    当太阳终于擦上那边的山梁,那群孩子在卫兵的威吓下做了鸟兽散,山野间,忽地寂静了。

    姬余庚不耐烦地挪动了下身体:“有屁快放。”

    十年了,小庚(猫腻)的坏脾气已经磨得差不多,就是对乐乐仍然每次都没好气。他们两个,实际上是不允许单独见面的。总是一个在外,一个在内,他们可能见面的时间,也只有每次交接的那十五天。可是没好气归没好气,看不顺眼归看不顺眼,他俩还是每次都要找机会偷偷见面,真是麻烦啊。

    当乐乐第四次和傅汉卿出门,居然不很狼狈地回来了的时候,猫腻终究是绞尽了脑汁,腆了脸皮,偷偷摸摸凑到了乐乐处不耻下问。

    脸皮值几个钱?钱钱钱……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其实,他们虽然每次出门都是“净身出户”,但那些太监侍卫总不会真拿对待囚犯的那一套来对待他们,要夹带点东西出来,并不是不可能。但是!难道说,他堂堂男子汉,要靠每次出门前在屁股里夹两颗夜明珠出去换饭吃?那个……那还是……太那啥了吧!

    怎么赚钱呢?三十两实在是不够用啊!乞讨?卖唱?卖艺?卖……从小生长在宫里,他是一样也不会!

    他去找乐乐,乐乐也在等他。相对于猫腻,乐乐更是不觉得脸皮很值钱的。夹带么,猫腻还停留在动念头的阶段,他却是在百日之前就付诸行动了。咳咳,不过,他夹带出去的是一根实惠的金条……那个……比夜明珠好换钱……他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虽然不能上升到理论高度,不过,他会很赞同后世那个关于“积累原始资本”的学术探讨。原始资本的积累,总是肮脏的么。

    乐乐当了个货郎。

    如果说,在宫内有什么好,就是“资讯”发达。只要是他想知道的东西,京昭从来不会拒绝让他知道。他想知道天下各处的出产,京昭甚至专门将对此最为精通的雁睫首领从东湾找来,细细给他讲解。于是乎,乐乐上次出门时,装了满脑袋投机倒把,买低卖高的鬼主意。(参见大航海游戏)

    然而,真正去做才知道,钱不是那么好赚的。官税、行会、抽头、保护税……砸抢你的明流氓外加你得赔上笑脸,小心孝敬的穿戴齐整的暗流氓……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就是在街上卖把笤帚,也有来掀摊子的。更不要说他们是“游历”。在傅汉卿看来,游历的概念,就是尽量不在同一个地方停留过两夜。所以乐乐必须不停地走,不停地出货,不停地进货,肩上的货郎担,始终沉重。

    这担子,傅汉卿是不会帮他挑,也不会帮他保护的。他必须靠自己。

    百日下来,他终于自觉摸清了几分门道,可是本钱已经赔得差不多了,人也不得不回宫了。

    乐乐知道自己不可能在娘亲眼皮底下夹带第二次,所以……两个半大孩子交头接耳半夜,最后,猫腻离开时,脸色发青,很是后悔。

    几天后,猫腻离开宫里时,脸色则黑如锅底,并兼头脑沉重(发髻里),牙关紧咬(嘴巴里),步伐沉稳(鞋底),腰背微弓(……)。

    京昭打量他,眼光依次扫过耷拉的发髻,微微鼓起的腮帮子,……,变形的鞋,哭笑不得。

    这孩子,也太贪心了点吧!

    猫腻的脸由黑转红。

    他就是想压过乐乐一头,既然决心夹带了,就想着一定要比乐乐夹带得更成功!

    京昭连忙打发所有身边人离开,再将手伸到猫腻面前:

    “嘴巴里的,吐出来。”

    猫腻不情不愿地吐出四根小金条。

    “没吃什么进肚子吧?”

    猫腻低头不答。京昭急了。

    “吃的什么?金子银子,可不能随便吞的!”

    “我没那么笨!”猫腻一梗脖子,抬头瞪着京昭。“我知道吃金子会死人!不用担心!我不过拆了一串珠链!会还给你的!”

    京昭的脸色便柔和了。“猫儿,你是不是在怪爹爹和娘亲狠心。”

    猫腻摇头,破罐子破摔,将身上夹带的东西一股脑自己掏出来,堆在桌子上,明晃晃的一小堆。

    “昭……”那个王字终究是没能说出口。“你们待我已经足够好。可我该要满十二了吧。也总该容许我为五年后打算打算。”

    “猫儿。”京昭惊怜,想牵起他的手,他却触电般后退了三步,避开。

    “从小,大家都说我懂事。早熟。那时候,我从来没有想过,也许我不是早熟,只不过,是我的年纪,比他们以为的大。”猫腻的声音里,并无多少感情。“那些人从宫中劫持我走时,太后曾对他们说:‘我大晋的皇帝,天生异相,不是那么好找替身的。’所以,他们立刻开始寻找我的替身了,然后,就在离我这么近的地方,方便地,找到了乐乐。”

    半年多前,想通了一切的那个晚上,他高烧不退,却浑身冰凉。傅汉卿查不出病因,手忙脚乱,只得将他抱在怀里暖着,用冰毛巾敷了他的额头,然后用自己的内力,一遍又一遍地疏通他的经脉。不过,那时候,他没有心情感动。他正深深陷入自艾自怜中,想着太后的无情。

    心如明镜,当年,如果不是傅汉卿率领雁翎中人将他从宫内救出,他已经是一堆白骨了。一个假皇帝,当然是比一个真皇帝更好的傀儡。就算是没有庄太后的提醒,那些人,迟早也会去寻找一个替身的。但是,那个曾经被他当作娘亲和唯一的依靠的女人,那时候,却还要等不及地,提醒他们。是因为战火将要烧到邯郸,怕乱军万一伤害了乐乐吧。所以,就毫不顾惜地,要尽快将他送上死路。用他的尸体,给乐乐垫平踏上王位的道路。她为乐乐考虑,无微不至。而他……她可曾有一丝半点,替他着想?

    猫腻,猫腻。庄太后千次万次,亲昵地呼唤过的小名,却原来,是用来暗示他这个假货的身份。

    屋漏偏逢连阴雨,他高烧不退,水米难进,傅汉卿抽不开身去秘密找人帮忙,疲惫之下,还粗心大意露了形迹。

    首先发现他们的,却是杀手。

    天下的杀手们,始终没有搞清楚,对付傅汉卿,最好的方法应该是闯入房中贴身“肉搏”。因为傅汉卿很不愿意伤人,那样的话他难免会束手束脚,武功能发挥几成很是问题。可是,大家都知道他武功高强无比,于是总是呼啦啦用暗器招呼,反而每次都给他大显神威的机会。

    当傅汉卿大显神威,射进来满屋子的不管是暴雨梨花针还是穿心夺命箭都给他用一床棉被给划拉到一边去的时候,猫腻仍然在怨恨地想,你不过是不希望我这个替身早死。

    可是,当傅汉卿在袭击的空隙间回头用手探他的额头,检查他的体温,肩头被身后一支冷箭射中,却浑若未觉,只是松了口气,说:“烧退了”的时候……

    (阿汉:“举手,我不是‘浑若’,我是真的‘未觉’啊!”

    小庚:“…………我白感动了?”

    阿汉:点头。

    小庚:“…………我没听见!”

    )

    当他看到那几个并不擅长缠斗的雁睫中人,听得傅汉卿报警的雁哨,奋不顾身飞奔来救,血染衣衫时,心里终究还是触动了,他终究还是在几天后,转过了这个弯。

    他是个替身。他不是王子。

    毕竟跟着傅汉卿和京昭几年了,耳濡目染,人命最重,不分贵贱,这个道理,他已经牢记在心。怎么可能一边在那里哀叹自己命贱如纸,一边无动于衷地看着这些人为他流血,为他冒险。那他岂不是将自己这个替身的命,看得太贵重了些。

    想通了,并不是说就真的能放得开。知道自己是个替身,他反而分外地想和乐乐争。什么都想争。就是想在真相大白的时候,能够昂首挺胸,理直气壮地说,替身怎么啦?我这个替身,可是比你强!

    却又一直倔强地严守了嘴巴,不肯让任何人知道,他其实已经猜出了自己的身份。

    可是,今天,一个冲动,他居然不打自招了。

    毕竟还是孩子。毕竟是……不成熟。

    毕竟是想要知道,现在这份宠溺,这份亲情,到底有几分是真。毕竟是想要知道,那个带他见识世界,永远保他平安的懒爹爹,还有那个教他护他,每天半夜都会亲身过来给他掖好被角的娘亲,究竟心里是怎样待他。

    京昭皱了皱眉。“猫儿,你觉得,自己就值这么点东西么?还记得第一面见到你,娘说过什么?当时娘既然不在意你当不当皇帝,现在又怎么会在意你替身不替身。娘这样安排,是为了他,也是为了你。这么多年了,你早就是娘的孩子啊……”

    桌上的珠光宝气,映入猫腻的眼里,漾成一片波动的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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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宠篇续六十九】龌龊之心

    京昭将猫腻夹带的东西帮他打了个包,方便他带走。

    自从那一次以后,小庚和小乐,都没有再夹带过。不过也再没有那样窘迫过。

    傅汉卿渐渐从带着两个小家伙漫无目的地到处乱跑,变成了被两个小家伙带着目的明确地到处乱跑。

    如今,天下多了一家不很起眼的,名为“德胜厚”的杂货商号。每个分店的店面都不大,但是胜在各地分店众多,价格公道,货色齐全。在民间,渐渐也有些口碑了。在各地分店的掌柜看来,他们那两个常年各地巡视的少东家,经验缺些,但很有资质,常冒出些点铁成金的点子,不可小觑。

    小庚和小乐两个,卯足了劲一个要比另外一个做的更好。每次两人交接的时候,也是一个用自己百日的成绩,暗暗向对方炫耀示威的机会。这次小乐刚回来,却把他拽到这里来开始扮深沉,一付欲言又止,心事重重的样子,让小庚很不耐烦。虽说这树枝是天生的座椅,可是这座椅又硬又粗糙,他可没心情陪着小乐在这里受罪受个没完。

    小乐终于开了金口:“那些孩子……他们那样……看上去真的很快乐。也许,田园生活,才是最好的归宿。”

    小庚警惕起来:“少扯上我。我这人争强好胜又贪图享乐,而且不会种地。”

    “嗯,我失言了。”小乐脸上又露出那种在小庚看来分外欠扁的温和微笑:“是‘我’最好的归宿。哥哥,我想离开。商号里的现银,我已经提走了一半。这次轮你出门的时候,我会离宫,你不要吱声好不好。”

    没有小庚配合,他还没出门就会被发现。

    小庚的脸色便铁青了。“你是晋王。”

    小乐摇头。“我不是。”

    “你是。”

    “可是你明明比我更合适当晋王。”

    “那又怎么样?”小庚暴怒了。“我比你强,是因为我比你用功,比你努力!我比你强,是因为早早就知道了,你才是晋王!”

    小乐惊讶得张了嘴,半晌,才缓下来,苦笑。

    “原来你比我发觉得早。”

    小庚哼了一声,纵身落地,轻如狸猫。正待拔足而去,后面却传来小乐低声的叹息:

    “哥哥,你难道不顾爹娘的性命。”

    小庚臭着脸跃回树上。“胡说什么?你敢再说一遍?”

    小乐扭了头,不肯正面看他。

    “哥哥,你总不成,看着我堕落成一个zhan有父亲,伤害母亲的罪人。”

    啪唧,远远跟梢保护他们,正在某棵大树上昏昏欲睡的天下第一高手傅汉卿,很没形象地摔到了地上,灰头土脸。动静不小,不过离得远,那对正在大眼瞪小眼,剑拔弩张的兄弟,此刻注意力都在对方身上,什么也没听见。

    树林里,傅汉卿愁眉苦脸,拍拍衣服爬了起来。

    不会吧?乐乐什么时候动我的念头了?我怎么一点也没感觉到呢?

    这几年,他总是易了容在外面溜达,对自己容貌的杀伤力问题,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两个孩子都是人精,他成天只用负责吃饱了睡,睡饱了吃,警惕性更是降低到了极点。

    可是就算是此时在记忆里仔细搜索,也还是回忆不出乐乐曾经有任何异常表现。真是的,撒这种谎,很有趣么?

    小庚却没有傅汉卿那么快放心。小乐温和儒雅的外表下所隐藏的,阴狠狡诈的那一面,傅汉卿不会注意,他却非常了解。所以他忍怒,揪住小乐的衣领,盯着小乐的脸色,细审。

    “你是说,如果你登基为帝,你容不下爹娘。”

    小乐轻轻嗯了一声。“如果有朝一日,我大权在握,大家迟早会很不愉快。”

    “你确定?”

    小乐的脸色,便苦涩了起来。小庚终于还是松开了他,叹气。

    “所以,你要走。”

    小乐点头。“如果再拖下去,亲政大婚的时候近了,我就是想脱身,也走不了的。”

    傅汉卿终于听不下去了。小乐和小庚正在非常严肃地注视彼此,忽然听到有哗啦啦的脚步声,低头一看,傅汉卿跑了过来,站在树下,挥着胳膊,仰面发言:

    “喂喂!你们两个!这种事情,是应该和阿昭商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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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月如梭,十年时光,细细的鱼尾纹已经悄悄爬上京昭的眼角,傅汉卿却似乎比十年之前还要年轻。他本就小京昭几岁,这些年,京昭劳心费神,他却可以心无旁骛地练着有延缓衰老作用的内功。而京昭,她的体质,在十三年前,毕竟摧折得太过。虽然傅汉卿竭尽全力,在他们每年不到五十天的相聚时间里,毫不吝惜地用内力帮她调理,也不过勉强保住她的康健。要为她驻颜,不要说傅汉卿这个家伙根本不会有那种细腻心思,就算他有,也是力不从心的。

    所以,此刻,勤政殿内,四人相对,傅汉卿似乎和小庚小乐两个是同龄人,而京昭,则是他们三个的长辈。

    双王并列,而且一个不娶,一个不嫁。又有双圣义父母的身份。这几年,两人聚少离多,百日方得一见。可是一旦见了面,他们便同入同寝,形影不离。其中的亲昵,不足为外人道。然而,民间对他们的传闻,还是渐渐离了暧mei。

    现在的傅汉卿,是双圣的义父和师傅,有三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他懒散的性子不为世人所知,而他出神入化的武功和医术,独闯敌营,舍身救“主”的传奇故事,却是家喻户晓。这样的人物,不知道有多少少女为他倾心,有多少权贵试图巴结。

    然而,他旧日的男宠身份,并不是就不存在了。京昭很清楚,如果自己真的要和他走到一起,那个往年的阴影,便会阴森地再次浮现出来。

    一个“太后”,可以嫁人吗?一个皱纹满面的“太后”,可以去洗手为羹汤,去和一个曾经侍奉过自己父王的俊俏男宠,举案齐眉吗?这样的画面,是如此的恶心和污秽,以至于人们都不能将它宣之于口。

    京昭,是晋国的圣母。而傅汉卿,是落入凡尘,幸而被慧眼识珠的京昭拔离泥污之中,所以对她忠心耿耿的,仙侠。得享太平的百姓感谢他们,晋国百姓家中,甚至有供奉他们的长生牌位。不用说,每次傅汉卿瞟见别人家里摆放着自己的牌位,浑身总是很起鸡皮疙瘩。

    晋国人坚信,他们两个,是晋国的保护神。他们两个,会辅佐出晋国最英明的君主。就算是两人同入同寝,老百姓也坚决地相信他们是在疗伤练功,是在研究天下大事。

    他们都是坐怀不乱的圣人。

    对于现在这样的局面,京昭的心里,不是没有一点苦涩的。她的青春还没有开始,就已经消逝了。每一次送傅汉卿和孩子离开,而心中略有郁闷时,她便会自嘲,人心苦不足。她这样的人,命都是硬争回来的,竟然偶尔还是会有一星半点的……奢念。

    他们是不可以在一起的。就算他和她能不在乎天下人的口水,也还是不可以。

    不但他们不能在一起,他们其实也不能和任何别的人在一起。猫腻和乐乐要健康地成长,必须对他们两个人有完全的信任。而这些年,各个势力,的确从未能成功离间他们双王和双圣的关系。然而,这不仅仅是因为亲情羁绊,更因为……

    他和她,都没有家,没有自己的孩子,没有别的会让他们在意的,亲人。没有后代,没有亲人,两个孩子的潜意识才可以放松,才可以真正相信,他们没有加害他们,没有取而代之的打算和动机。

    才可以没有疑心。天下那些古板的正道之士,也正是因为有这一层,才能够容忍了京昭这个女人,在这几年,成为晋国事实上的统治者。

    这一点上,京昭对傅汉卿,很是歉疚。床上功夫归床上功夫,情爱上,傅汉卿根本还没有开窍。因为没有这方面的心思,白顶着一个聪明的脑袋,一个妙龄少女对他眨眼睛也好,掉手帕也好,搔首弄姿也好,他根本就感觉不出人家对他有意。而男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傅汉卿对男人对他的色心极其敏感,但是除了色心之外的东西,他也是一样的懒得看,看不见。

    而京昭,没有提醒过他。除了傅汉卿,她实在找不到第二个人,可以将孩子安心托付。她能托付的人,要绝对的可靠,绝对的没有异心,绝对的不能被人收买,还要绝对能保证孩子的安全。所以,她不可以,而他……也不可以。

    每次傅汉卿回来的那十五天,她会不露声色地隔绝他,而在他离开时,她则会相当强硬地,警告所有打过傅汉卿主意的人。所以,至今,也没有谁成功地将傅汉卿拐骗了去当女婿。

    然而,半夜梦醒,扪心自问之时,她也会茫然。自己如此的坚决,却又一反常态地瞒了傅汉卿,到底是完全为两个孩子的未来考虑,还是……还是……有私心。是不是自己得不到他,所以,也不想别人得到他?是不是,只要他还没有和别人在一起,他就似乎还是……和她……在一起……明知道就算明白告诉了他,他对她的所有作为也会无条件地接受,丝毫地不在意,她还是无法开口,只能将愧疚压在心里。他是值得一个好女人的。值得一个,能给他生个儿子的,好女人。

    而她,她已经累了。两个孩子总算要长成,她很欣慰,很解脱。她期盼着终于可以放下肩头的重担,去归隐的那一天。也期盼那一天,她可以向他坦白,安心让他自由。

    不必再使心机手段,迫他陪她过这样的生活。

    可是,谁知道,她还没有安排好归隐呢,小乐这个孩子,居然迫不及待地要赶在她的前头?

    我还没有归隐,你归隐个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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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宠篇续七十】父子相承

    “阿昭,乐乐说,他怕将来会对不起我们,所以他想逃走。”

    听了傅汉卿的话,京昭尚无太大的惊讶,看看抬不起头的小乐,叹道:“乐乐,别担心,爹娘又不是不识好歹,不会要你对不起我们的。”

    小庚忍不住哼了一声。京昭挑眉:“怎么?”

    她还以为小乐是担心将来的权力之争。虽然还不到成人的年龄,但是两个孩子多阅历,所以都早熟。近半年来,她已经屡次感觉到小乐在朝堂上的躁动和矛盾。雏鸟羽翼已丰,又怎会再甘心在母鸟身下雌伏。他既然迫不及待要展翼飞翔,对于仍然压在他头顶上的人,难免生出不满和反抗之心。就算是明知道京昭仍然压制着他,是因为他还没有成熟到不需要协助,沸腾了的青春热血,照旧每每不听从他理智的劝诫。

    朝堂之上,小乐已经数次口气极冲地顶撞了京昭,而每次,京昭都默默让了步,小心翼翼地,避免伤害到未来晋王的威严。即使小乐的决断是错误的,她也依照执行。她从来没有忘记,他们这双王双圣,是异数。没有一个君王,可以大度到容忍朝堂之上有像她这样地位的人物存在。事实上,这种关系能维持至今才显出破裂的迹象,她已经颇感幸运。

    可是,难道说,现在这事,还另有隐情?

    小庚看着小乐的眼神,鄙夷加警惕,却不说话。京昭将目光转向傅汉卿。

    傅汉卿没心没肺道:“小乐说他想要我。其实这不算什么……”

    “乐乐!”京昭的口气便冷厉了。“你真的动了那样的念头?!”

    小乐只顾低了头,不承认,也不否认。

    其实,每次口气恶劣地和京昭冲突过,小乐冷静下来,对自己的行为,都懊悔惭愧得不得了,甚至,开始心生恐惧。

    那个暴躁无礼到不知好歹的人,是他吗?怎么会这样?他不是应该是矜持的,冷静的,理智的那个吗?心中那些暴烈的冲动,他以前不是一直可以完全的掌控,完全地压抑吗?现在的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小乐是个闷葫芦,什么事情都习惯自己思索,不会像小庚那样轻易宣之于口。京昭又不是神仙,不可能知道他这些苦恼。她觉得,在现在的情况下,她应该准备让小乐继位,所以,她加快了权力交接的步伐。对此,小乐却更加惊慌。现在自己手无实权,都可以做出这等事来,一旦继位为王,他会不会一时昏头,做出些可怕的,无可挽回的事情来?

    小乐的咄咄逼人,京昭的步步退让,权力中心的倾移。嗅觉敏感的臣子意识到,晋国的天,要变了。

    小乐炙手可热了。

    因为他对京昭的态度,似乎是很压抑,很不满的。自然会有投其所好的臣子,偷偷向他表达对京昭鹊巢鸠占,大权独揽的痛心,还有对小乐这个未来明君无比的期盼和忠诚。

    到底是有那尤其迟钝而不识时务的,向小乐,大赞他的生父,上一任的晋王。赞颂老晋王的丰功伟业,赞颂他这未来的新王,多么有乃父之风,以至于自己可以完全确定,他才是真正的晋王,而小庚是那个卑贱的替身。

    您的风华,您的气度,您的气势……和老晋王是如此酷似,那些宵小之辈,居然以为可以模仿遮掩,真真是可笑啊!

    听了这话,小乐忽然意识到,他身边的人,对老晋王的生平,似乎是有所隐晦。他知道父王在年轻时开疆辟土的丰功伟绩,也知道父王在征卫攻秦的时候暴病而亡。傅汉卿曾经侍奉过老晋王,他当然也耳闻了。但是……没有细节。现在,他想知道细节。他想知道,和自己如此酷似的父王,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于是,在逃也似地离开了宫廷之后,小乐最近选择的游历地点,是卫国。

    一路走,一路问,一路听。在民间,老晋王的口碑确实称不得好。他不敢相信。那些传闻,肯定是夸大了吧。于是,某晚,两人在客栈同屋共寝时……

    “干爹,当初,我爹爹真的是强迫梁国送你来晋国的吗?”

    “不是啊。”小乐刚刚松一口气,傅汉卿接着说:“本来该被送来的是青麟,可他还那么小,又那么出色,所以我换了他。”

    …………

    “那,我父王是不是很宠爱你?”

    傅汉卿点头。

    小乐心中又升起希望。“因为他对你好,所以你才留在他身边那么久,都没有离开?”

    傅汉卿摇头。“那时候,我的武功被废了,就算要走,也走不了的。开始的时候,我也真的没有想过逃走。可是后来,不逃走不行了。”

    “你……逃走?你不是为了让秦国退兵,才舍身入秦吗?怎么会是逃走?”

    傅汉卿打了个哈欠。“这个……说起来……就太麻烦了……”

    试图睡觉。

    小乐摇晃着昏昏欲睡的他,不依不饶地骚扰。告诉我吧,告诉我,我以后就再不问了么。不告诉我,我就……傅汉卿被烦得没办法,只得睁眼道:“那,我就说这一次?以后不问了?”

    小乐连忙点头。

    于是,傅汉卿打着瞌睡,闭着眼睛,不动脑子地,将当年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事无巨细,毫无删节,毫无润色地,流水账般,全都说了出来。那些过往,他是真的不在意的。说完了,耳边没有苍蝇嗡嗡了,他翻身睡去。

    小乐坐在床边,身体完全僵木。以前,他只知道,京昭是他的姐姐,也是他母亲最好的朋友。而傅汉卿,是那个帮助他出生,剪断了他的脐带的人。他以为,是因了这样的亲密和温馨,庄太后才会将孤苦无依的他,托付给了他们。

    可是,现在,这些从傅汉卿口中,淡淡说来的过往。这一串荒唐到了极点的强迫,残虐,多疑和背叛……

    他们共同的父亲,对他的姐姐,竟然没有丝毫的亲情。他疑忌姐姐,疑忌到几乎将她迫上死路。他残虐傅汉卿,几乎将他折磨至死,两次。

    他的母亲……曾经试图杀害眼前这个救了她们母子性命的人。

    那些曾经让他困惑的,被他深深压抑隐藏到心底最深处的,暴烈黑暗的冲动,似乎都有了解释。

    可笑,可悲!

    他的亲生母亲,是死在京昭手上。他的亲生父亲,是死在傅汉卿的身上。而拥有这样血脉的自己,却是被这样两个人,毫不介怀地,以身相护,保卫着,教导着,长大来的。他们怎么就不担心,有朝一日,他会想着要报父母之仇?就不担心,有着这样血脉的他……大权在握时,会一样的残暴不仁,一样的忘恩负义?

    灯中油尽,短短的灯芯上,爆出最后一个亮丽的灯花。暗色的阴影,随即笼罩了他。

    以前,京昭和傅汉卿对他的关爱,让他感激亲近,如今,知道了当年的真相,这些关爱,却沉重到让他不能负担。他们对他有信心,他对自己,没有。他以为那些黑暗的冲动是他独有,他也并不知道,如今那些冲动自己难以控制,是因为正常的青春躁动。

    负罪,还有极度的不自信。漫漫长夜,暗色的阴影中,他合不拢双眼。

    几天下来,小乐沉默了,憔悴了。而迟钝的傅汉卿,居然还是没有看出他有心事。

    烦恼至极,疲累至极,这一天的晚上,小乐终于沉入了荒诞的梦境。

    梦境中,他似乎“清醒”了过来。他知道自己在做梦。这种情况,对于他来说,并不陌生。他甚至从经验得知,这样的梦境中,只要自己每隔一会儿,就看看自己的双手掌纹,就能保持“清醒”,还不会彻底醒来。他曾经不止一次,在这样的荒诞梦境中,发泄清醒时分自己必须压抑的怒气。

    白天的他,是儒雅的,善良的,退让的,被逼迫的狠了,才偶尔爆发一点点坏脾气。

    梦里……

    浓重的白色雾气中,他象饿极了的狼,慌乱地寻找温暖的血肉。他知道自己在做梦,但是,他却毕竟仍然在睡梦中。此刻,人的头脑,其实并不是完全清醒的。发现第一个类似人形的物体,他便迫不及待地扑了上去,将那个躯体压倒在身下,撕光他的衣服,抓咬踢打,将他的暴戾和烦躁,一股脑倾泻到这个幻影的身上。

    那是个幻影,所以他不必自制,不必避讳,不必内疚,不必担心。

    他的指甲,在那人光滑的脊背上,扒出了十道艳丽的血痕。醒目的红色刺激了他,他忽然更加清醒了一点,立刻停了下来,惊惧。

    不知何时,那人的手脚,被锁在了木马之上,遍体鳞伤。他转过原本低垂的头,看他。

    那个人,长着傅汉卿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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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宠篇续七十一】白驹过隙

    面对京昭的责问,小乐不承认,也不否认,只顾深深地低了头。他其实并不曾真正对傅汉卿起过什么色心。傅汉卿再绝色,也是他从小看惯了的。看惯了的人,外貌无论是绝美还是极丑,都会自然而然地被忽略掉。这就是熟悉。

    所以才会有美女被喜新厌旧,也会有平常夫妻安稳白头。

    但那一场噩梦,让他觉得,自己身上的罪孽,已经洗刷不清。

    傅汉卿心下不安:“阿昭,这不能怪他的。”

    京昭瞪了他一眼,傅汉卿后面那句不合时宜的“是我太漂亮的缘故”,便给及时堵回了肚子里。

    看来,这件事,今天是一定要有个交待的。京昭头痛地揉揉额角,对另外两人说:“阿汉,你和小庚先回避一下好不好。注意不要让别人打扰了我们。”

    两人悄然退了出去。

    垂柳依依,枝条浓绿。深褐色的树干,却是千疮百孔。

    柳树,十年成材,二十年而老。好在是盛夏,细密的,随风飞舞的柳条,尚可遮掩不堪入目的树干,维持表面一派勃勃的生机。

    京昭和小乐关了门在清柳园的中屋里谈话,傅汉卿和小庚不好凑过去,可是也不方便离开清柳园。傅汉卿也没有去另外的屋子里休息,就随便找了一棵柳树靠着坐下来,懒洋洋地任凭那些柔顺窈窕的柳条,在他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小庚也凑到他身边坐了下来。

    傅汉卿浑不在意,透过万千柳丝,望着一碧如洗的天空。

    小庚呆愣了一会儿,终于开始反应过来:他,他这个替身,真的有可能,成为晋王。就算明知这个可能是多么的微小,他的心,还是不由自主地,狂跳。

    嗓子有些发干,他勉强咽了口唾沫,道:“如果弟弟坚持要走,怎么办?”

    傅汉卿回答得理所当然:“反正还有你。”

    “我?”小庚的心跳得更加激烈了。“你肯为我编造身世?”

    傅汉卿笑笑,不答。

    他当然不会说谎,但是他可以选择不说话。

    小庚凌乱了一阵,居然把野马似的心思收拢了回来。他的性子虽然急躁粗疏,但是一旦遇到大事,真正开动了脑筋,思虑却谨慎细密得惊人。而且他向来拿得起放得下,没用的事情就不去多想,摔倒了,不管摔得有多难看多丢人,他一样爬起来拍拍屁股,看看自己怎么摔的,然后接着走,绝对不会把每次的失误失败记在心里。从抗压能力上来说,他可比小乐要强得太多。

    当不当晋王他说了又不算,自己在这里考虑来激动去,岂不是在做无用功。自我鄙夷了一下,他开始考虑另外一个迫切的实际问题了。

    “喂,我看,不管这晋王是我当还是弟弟当,这次,娘亲肯定不会让我们再出去游历。她是不会再当政了。”

    傅汉卿不知道在想什么,没有答话。小庚对他的走神功力很是了解,也不以为怪。

    “这些年,娘亲累坏了。你也觉得辛苦吧?”

    傅汉卿随口嗯了一声。当然了,这几年,带着孩子在外面的时候,他根本不敢睡觉睡到死,总是不得不吊着一根弦,提防有人对他们意图不轨。他既然答应了京昭,就一直努力尽量不在那一百天里在最重要的安全问题上偷懒。

    所以,每次他和京昭相处的十五天,两个人真正是形影不离,但是其实,他们同入同寝,基本上,只是轮流进行他帮京昭调理,以及京昭看他睡觉,这两样极其有益身心的纯洁运动而已。几年的时间,他甚至没有机会和京昭真正说几句话。这也是无可奈何。京昭的身体拖不得,可每次回来,他又实在需要将前面一百天的觉都补上,困得连饭菜都懒得入口。经常给京昭调理经脉到一半,他就趴在她的背上,睡死过去。然后,一直到饿极渴极了,才会在她的床上醒过来。那往往已经是两三天以后了。

    每次醒过来,他总是会看到桌上摆放着温热的饭菜,而京昭坐在他旁边,歉疚关切地看着他。于是,他爬起来,迷迷糊糊地吃喝拉撒,迷迷糊糊地给京昭调理经脉,再睡死过去,开始下一个循环……至于在他睡死过去的时候,京昭有没有对他做什么亲昵动作……那个,只有京昭自己知道了。

    可以想象,他想摆脱现在这样的日子,实在已经很久了!

    沉默。等啊等啊等。小庚揪了根柳条下来,无聊地缠在手上玩。忽然又开口道:

    “娘亲老了。”

    傅汉卿没有反应。对于“老”这个词,他并无多少认识,所以极不敏感。

    “喂……娘亲她……”小庚的眼神黯淡了。“还能有多少日子?”

    傅汉卿愣怔过,摇头。京昭的身体情况,他不能说的。

    小庚口气便冲了。“有什么好瞒的?娘亲的身体怎么样,你不说,难道我就是瞎子吗?”

    傅汉卿无奈:“我是真的不知道。”

    他是典型的得过且过。每次帮助京昭调理都是竭尽全力,至于这样的状态,能维持多久,他从来没有操过那份闲心。

    或者说,对时光的流逝极其不敏感的他,一直是很想当然地以为,现在的情况,可以维持到永远。

    听了小庚的话,他才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才将京昭的身体状况,认真去推演盘算。

    她……她的时间,真的已经不多。就算她从此卧床静养,就算他能够舍弃全身的功力,不眠不休地日夜小心帮她维护,她也活不到五年了。不要说他其实做不到,如果她再劳累……或者……染上别的病痛的话……

    盛夏的阳光,忽然之间,凉了。傅汉卿难得地皱了皱眉头。为自己毫无道理的心绪起伏。

    这一次,不是十三年前啊。那一次,他不想她死,可以是因为她太过年轻。可以是因为那时候,她会是因他而死。可以是因为面对那样惨烈的一幕,他头脑发热。可是现在……

    早知道,她不是小楼人。自然也早知道,她逃不过生老病死。她是要死的。这样再正常也不过的事情,怎么会让他的心里,就这样难过起来?还有一股淡淡的酸楚,从胸口蔓延向上,冲向他的鼻子和喉咙。

    真是奇怪啊。

    如果说是因为他的米虫生涯尚未真正开始,很可能就要结束,有点亏本,那他应该是懊丧吧,懊丧,似乎不应该是这种感觉吧。傅汉卿很是怀疑,他那些同学在创造这个绝世小受的时候,计算失误,产生了某些副作用。这是具什么破身体,生理反应居然失常。这件事,回去之后,是不是应该和他们说明一下?嗯,还是算了吧,麻烦……

    傅汉卿胡思乱想,心口的那种绞痛,并不剧烈,但是却执著地不肯消散。

    小庚在旁边絮絮地唠叨。娘亲喜欢盖蓝底白花的扎染棉被。娘亲偏爱颜色有点浑浊的下等碧玉。娘亲喜欢口味清淡,没有苦味的蔬菜,尤其是豆角和豆芽。娘亲不喜欢吃肉,但是非常喜欢用小鲜鱼和小虾米熬的汤。娘亲喜欢山水。娘亲一直想看看大海和沙漠的模样。娘亲喜欢花,但是不喜欢被人工修剪养在花圃里的那些,还尤其讨厌有人把花剪下来插在花瓶里。她最喜欢的是夏秋之交在田野间随处可见的那种淡紫色的野雏菊……

    傅汉卿听得莫名其妙,最后只好不耻下问:“这些事情,和我有什么关系?”

    小庚磨牙。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其懒如猪,其笨如牛……哼哼,哼哼……娘亲的眼睛,究竟长到哪里去了?有心叫他一声爹爹,更加亲昵点,更加感伤点地继续这个话题,却怎么也叫不出口。这两年,他对傅汉卿,都是“喂,你,嗨”过来的。他认京昭为母倒是很痛快,可是越了解傅汉卿,他就越不乐意叫他爹爹。

    傅汉卿天生有种让人觉得不应该尊重他的特质。

    对着傅汉卿困惑的表情,小庚终于爆发了:“你当我愿意把娘亲托付给你?!从路上随便揪个人来,也能比你将娘亲照顾得更好!”

    傅汉卿点头。的确,他是那种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

    小庚哼了一声。“枉你在娘亲身边这么多年,娘亲的这些喜好,你知道一个吗?”

    傅汉卿摇头。“我又不是她的丫鬟、厨子、车夫、园丁,要知道那些做什么?”

    小庚快给气晕了。“你……你……”

    傅汉卿很无辜。

    小庚眼珠子都要瞪掉出来,终于控制住了自己揪住此人衣领,暴打一顿的冲动。

    探头四下里看看,左右无人。挣扎半晌,他到底是臭着脸,翻身跪在了傅汉卿的面前。

    “爹爹……爹爹你听我说……”

    傅汉卿愣了一下,想拉他起来,小庚赖在地上,死活不肯。里子都已经没了,还要面子做什么?

    “爹爹……爹爹……”

    小庚的声音急促地,低低地。一旦开了口,后面的话就像竹筒倒豆子般,哗啦啦出了口。

    “求你,就算是哄骗娘亲也好,你就陪她两年吧。你就当当她的丫鬟、厨子、车夫、园丁,可不可以?你没有见过她每次上朝的时候,那么累,那么累……下朝的时候,她都已经站不起身来了……”

    小庚的声音里已经带了哭腔。

    “娘亲的头发已经全白了……如果我能……我能……可是……没有人替得了你,没有人……”

    中屋里传来了门闩的响动。小庚兔子般跳了起来,三把两把抹净了脸,又恢复成那幅臭屁模样。

    傅汉卿却仍然在震惊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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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宠篇续七十二】故友新朋

    两天之后,是新任晋王的登基大典。各国道贺的使者,已经陆续齐聚邯郸。

    姬余乐走了。

    那一天,无论京昭怎么劝,他也不肯留下。就算他的心结已经解开,在最后,他还是摇头说:我这种人,是不可以不受限制的。晋王那个位置,不适合我。我不要变成一个现在的自己会恨的人。也不想一辈子觉得不够满足,不得快活。姐姐,你答应过我妈妈,让我一生喜乐,那,你放我走吧。

    京昭愣了半晌,终于叹气。

    “小乐,这样的选择,你是不能后悔的。如果决定顶替小庚的身份,你就必须远走高飞,从此再也不可以留在晋国,也不可以介入晋国的事。否则,你和小庚,难免会有骨肉相残的一天。天家无亲情。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不要怪姐姐狠心。我会帮他毁掉你。”

    京昭斟酌再三,终究决定将那段秘密的往事告诉他。

    “你应当听说过,二十六年前,平王叔父的叛乱。我们的几个叔父,最后都被父王借机满门抄斩,王室旁支的血脉,从此断绝。但其实……平王叔父他,有一个孩子活下来。那孩子当时才八岁,他调皮捣蛋,背着大人离家玩耍,碰巧躲过了抄家。”

    那一夜,大雨倾盆。那一夜,满城洗刷不尽的血腥。

    那个满身泥污,满眼恐惧,哆哆嗦嗦的孩子,忍不得饥饿寒冷,在那一夜,从藏身的泥洞里爬出来。

    他遇到了她。她偷偷送了他走。

    那时候,她取下了他脖颈上戴着的金玉吉祥,换上了普通人家孩儿用的,小小的,廉价的银长命锁。

    那个银长命锁虽然廉价,却曾经属于她那个早夭的弟弟。那上面的每一丝花纹每一处擦痕,她都无比熟悉。

    小庚,他戴了那个长命锁。他的容貌,和当年的平王有五分相似。

    他起码有八分可能,是那个孩子的后人。

    所以……

    京昭说完,严肃地告诫小乐:小庚和你,是叔侄。从血缘上讲,他本来便有晋国王位的第二继承权。现在,如果你放弃王位,就再不能回头。你要记得,他不是代替你,他是接替你。

    造化弄人。当年,却是她,还有小乐的亲娘,打乱了平王的部署,破坏了那场叛乱。皇室之中,难免是这样的恩怨绞缠。

    姬余乐便笑了。他的笑容,已经有很久,没有这样的温和平静,这样的温暖开朗。

    “真的吗,姐姐。那我就完全放心了。本来,放弃晋王之位,我还是觉得,似乎是对不起祖宗先人呢。”

    看着他如释重负的样子,京昭终于可以容许自己去期冀,这样的选择,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最好。

    “对将来,你有何打算。”

    姬余乐局促地低头,红了脸。

    “我会去东湾的。”

    “东湾?”如果说,京昭没有一丝一毫的惊讶,那绝对是假的。

    “嗯。姐姐,你原先难道不是安排小庚以后去东湾吗?”

    京昭愣了下,笑了。“看来这一次,你真的不是一时冲动。”

    如果连这一点他都已经想得到,看得出,他肯定是经过了深思熟虑。

    姬余乐点头,想了想,恳求京昭:“姐姐,我可以自己照顾自己。我很想先再四处走一走,闯一闯。你可不可以,不要向东湾那边透露我的身份。”

    不想受她的庇护,不要凭借她的势力和影响么。不当晋王了,要“独立”的心思,可是一点都没有少呢。

    极好。

    京昭微笑,将一个不起眼的小铁牌,交在姬余乐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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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汉卿的贤王府,自落成之日起就没有过人烟。昭王府和它作邻居,也是一样。因为京昭,一直长住皇宫的清柳园。

    现在,她回来了。托病不出,却宾客盈门。

    本来么,新王登基,来道贺的使者,都该是很懂得世故的,不应该跑来和刚刚卸任的摄政王大肆亲热。

    但是,这一次新王登基,来的使者,却有很多不懂得人情世故,她已经托病,那些人仍然坚持要登门拜访。对此,京昭极其不解。

    更让她不解的是,她府邸门口尤其执著的那部分宾客,四个里面倒有三个是来找傅汉卿的。

    贤王府,还是一样没有主人。因为傅汉卿赖在昭王府不走。确切地说,是赖在京昭身边不走。京昭也不敢赶他回去。现在时机敏感,外面忽然跑来那么多拜访他的人,她对他能否应对得当,不十分放心。

    好吧,是十分不放心。

    书房内,放下最新一张拜帖,京昭神色古怪。

    “阿汉,你居然有这么多有‘一面之缘’的‘故友’?”

    傅汉卿暴汗,心里将他那些跑过来看热闹的同学诅咒了一百遍啊一百遍。

    来一个两个无所谓,但所有的同学都借故跑来“道贺”,这就有点恐怖了。他会被围观,还会被围攻……上次只见轻尘一个人,他就被打了N拳,然后被迫交待了N久了!

    所以他现在试图鸵鸟。

    “要不然……”京昭想了想。“登基大典也不需要你到场,你干脆出去躲几天吧。这边我帮你料理。”

    登基大典很长。傅汉卿肯定会睡着。与其看他殿前失仪大家尴尬,还不如不让他去。

    傅汉卿摇头。京昭在旁边,他的那些同学还会有点顾忌,总不能当着她的面,在她的府邸里面半夜三更飞檐走壁,撬门卸窗户把他从床上揪起来吧。出去?那叫自投罗网。坚决不出去。

    京昭会错了意,笑道:“别担心了,我的身体真的没有那么差。既然要新王继位,我这个摄政王,在朝堂之上,当然要表现得老朽不堪一些。哪里真就到了走不动路的地步呢。你离开两天,不碍事的。”

    那天和小乐谈话完毕,傅汉卿的表现就古怪起来,笨手笨脚,但是真的是想拿她当个瓷娃娃一样捧在手心里。她本来虽然觉得有点不对头,但是也很享受傅汉卿的关心,也就随他了。但是!傅汉卿接着居然跑去下厨,学习炒豆角?这她终于忍无可忍了,揪了小庚来问,小庚当然打死也不会交待自己曾经下跪求人,只肯招认,他和傅汉卿说过,京昭身体如何如何不好,需要他好好照顾。

    京昭哭笑不得。最要命的是,无论她怎么和傅汉卿解释,他就是死心眼不听。除了用内力给她调理身体,又接着去和厨子王璃学煸豆芽,炖鱼汤,甚至和她的侍女小荫学梳头?和她的园丁周瑞学认花?

    搞什么名堂?这家伙在她身边窝太久,走火入魔了?

    所以,她是真的想让傅汉卿出去走一走,换换心情。

    而且,她自己的确也有些撑不住了。

    将桌上的拜帖递给傅汉卿看。

    “你这个朋友,说自己是名医。要不然,你让他替你守我两天?”

    傅汉卿瞥见那华贵到了极点的描金素笺上,勾勒了一丛墨竹当落款,眼睛一亮,忽地跳了起来。

    几分钟后……傅汉卿抓住昭王府的一个看门的:

    “请问,那个穿白衣服长得不错看起来特别有钱的人去哪里了?”

    “啊,王爷,风先生真是您的朋友啊?”

    傅汉卿连连点头。

    “他说他包下了菲烟楼,等您过去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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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烟楼,有邯郸最香的菜,最醇的酒,最出色的舞女歌姬。一楼金玉满堂,二楼清雅古朴,三楼则返璞归真,只讲舒适,不用喙头。

    袖中无银莫进来。

    今天,菲烟楼从顶上琉璃瓦到地下三尺的冰窖,却都被包了,闲人勿入。好排场,好嚣张。

    一楼二楼,没有一个食客。三楼,没有一个跑堂的。

    吃喝用品,端到三楼的楼梯口上,自然有人出来接进去。舞女歌姬,一概不用。

    闹市中寻一清静地,惹人侧目,但不似意图不轨。

    等自家贤王风风火火地冲上了楼去,周围那些巡逻的兵士也就彻底放下了心。

    他老人家不爱抛头露面,难得请次客,当然要清场。再说了,有他老人家坐镇,还有哪个宵小敢放肆?

    傅汉卿要是知道那些人的想法,肯定是汗大汗瀑布汗成吉思汗!

    所以说,名声这东西,果然就素那浮云……无根无底,不着边际啊!

    此刻,傅汉卿他老人家正在三楼门口擦汗赔笑:“啊,轻尘,小容,劲节,阿月,小红,陶陶,剑雪,莱尔,眉毛,大梦,瓣瓣……你们都在啊!”

    废话!都等你呢!

    看见一群人奸笑着向他靠近,傅汉卿急中生智,连忙将楼梯口摆着的那盆果实累累的观赏金桔端了起来,挡在身前:

    “大家都来吃桔子?

    (嘻嘻,这章用了很多……人名)(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