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握手儿(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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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将头晚准备好的干香料送到了加兰洋行,又与方重天结过帐,金熙便往覃氏洋行走去。
覃氏洋行的门房昨天已经认识了她,见她进门,就笑着打招呼,简直就是个自来熟:“四少在里头呢,金小姐快进去吧。”
金熙有些惊讶,门房都不用往里通报的么?她又哪里知道,昨儿她走了后,覃慕枫就吩咐过了,说若是这位姑娘再来的话,他若是在、就请她直接进去,他若不在,就赶紧打电话找他回来。
门房当时还挺纳闷。自打四少进了洋行做事,来找四少的姑娘也不少,他可是对哪个都没有过特别嘱咐……如今对这金家姑娘却如此与众不同。只是,金家这小姑娘岁数也忒小了些吧?看那模样,恐怕连十四岁也不满呢。
若叫门房知道金熙不过才满十二岁,想必这人更得大跌眼球。不过他的想法终究只是他的,他一个门房哪里敢追着主家问金小姐今年几岁,金熙与覃慕枫两人到底无从得知。何况他们两个也不过只是为了谈生意。
到了覃慕枫的办公室门前,金熙叩了叩门,立刻就听见爽朗的男子声音说请进。覃慕枫本已立起身迎接,见进来的是她,应了声后才来得及发愣——昨儿才走,今儿又来了,难道是香料的事儿又有回旋余地?
金熙完全无视他的神情,自顾自在昨天坐过的位置上坐了,就拿出昨夜里试做的薰衣草精油与纯露:“覃四少别愣着,过来看看这两样儿东西你可感兴趣。”
覃慕枫也不坐下,只踱到桌前拿了那两个小瓶放到鼻子尖前嗅了嗅,不由喝彩道:“好香!”
金熙微笑:“味道比较淡的那个叫薰衣草纯露,可以直接抹脸用,覃四少可以留着用一阵子感受一下,然后咱们再具体细聊是否合作。”
“而另外那个非常香的,就是薰衣草精油了,可以在泡澡的时候滴进浴缸里几滴,晚上睡觉就能睡得极舒适。”
说完这些,她有些脸红。怎么竟能对着个青年男子侃侃而谈什么泡澡洗浴?这时代还没有哪个姑娘敢于这么与男子聊天吧。
覃慕枫见她红了脸,再回味起来她方才说过的话,不禁失笑。好在金熙随即就反应过来,连忙换了话题:“你这里可有能加热的器具?我可以给覃四少演示一下精油的其它用法儿。”
覃慕枫低头寻思了半晌,略带不好意思道:“只有门房里有个小煤油炉子,可能用?若是行的话,我去提进来。”
金熙微微皱眉,再一想眼下这个时代,也就紧接着笑起来:“也好,最好再找个普通的薄瓷茶碗儿,千万不能太贵重了,万一烧裂了就可惜了。”
所谓的因陋就简,也就是如此了吧。眼下既没有香薰灯,更没有离子扩香仪,也只好先凑合用了。若是覃慕枫觉得还好,给他画个香薰灯的草图,再叫他找人定做吧。
若是没记错的话,十九世纪的欧洲就有香薰灯出现了。可现在这个异世,谁知道欧洲又是什么样子,该有的东西是不是也全都有了……
就算有了,那么简单的香薰灯,又何必进口舶来,被外国人赚去大把的钞票。自己找地方定做的成本,也不会比普通茶碗贵,若能与精油搭配出售,还能多赚一笔。
覃慕枫小心翼翼的将煤油炉提了进来,火已经点着了,又唤门房洗了个细白瓷小茶碗送了进来。
金熙微笑着接过,提起覃慕枫桌旁的热水瓶倒了小半碗开水进去,又朝那水中滴了几滴薰衣草精油,就将茶碗隔着炉盖放到炉子上开始加热——因陋就简,没办法。
细白瓷茶碗虽然比较薄,却还是比较耐高温的。覃慕枫又调了下煤油炉的火头,尽量将那火调得小些,二人围炉而坐,静静地闻着清甜的气息逐渐由淡变浓……
也不知过了多久,覃慕枫觉得一直烦躁不踏实的心瞬间就宁静了下来。他不知道是眼下这个氛围的缘故,还是这熏在炉上的香油起了作用。
他倒是宁愿相信是那油的神奇,这样,他就能好好和眼前这个小姑娘合作下去,为这些香香的精油在旻国、甚至去西洋南洋打开一片天地。
金熙的心思却不在这上。前世的什么香薰什么spa什么芳疗,她见得多了,她只顾盯着那小碗,就怕它受不了那炉火啪的一声炸裂……见味道散发的差不多了,也就以两个手指头轻拈,迅速将小茶碗捏到一旁。
“小心烫手!”覃慕枫才一眨眼,就瞧见金熙在捏那个小瓷碗,可是将他吓坏了。那可是在煤油炉上烤了半晌的,那小嫩手指头,不全都得烫破了皮?
也不等金熙说我的手不怕烫云云,覃慕枫一大步就迈了过来,一把抓起金熙的手指头:“我瞧瞧烫成什么样了?真是个小姐身子丫头脑袋,那么热的东西怎么能上手抓呢?”
猛然被覃慕枫抓起手,金熙吓得一激灵。她一边欲将手抽回,一边低声嗫喏说我没烫到,却不想那手被他抓得极牢,拽了两拽也没拽出来,只得就这么任由他握着,脸儿也渐渐的由白变成粉红,随即就连耳垂儿也变成鲜红欲滴的颜色……
覃慕枫专注的盯着他手里那个小小的手掌,有些呆愣。不要说烫破了皮,连红肿也没一点,难道是他抓错手了,应该是另一只才对?他不容置疑道:“那只手给我瞧瞧。”
金熙哑然,脸上的红也一下褪了色。这是要给她看手相么?却还是将另一只手伸出来给覃慕枫瞧了一眼。
这手又哪里像别的小姑娘那种嫩白小手。好几个地方都有薄茧。难道她不曾来京城前,过的日子很苦很苦?覃慕枫皱着眉琢磨,一只大手里握着两只小手,良久都忘了放下。
金熙仰头望着他。眉头纵得很深,这人喜欢忧思;鼻梁很翘挺,这人有主见;唇微薄又喜欢紧抿着,这人很无情;下巴微微发青却没有一根胡须冒头,这人注重仪表爱干净……
这是哪儿跟哪儿啊!怎么两手被个大男人握着,一点都不慌张,倒给人家相起面来!金熙嗤的一声笑出来,覃慕枫蓦然惊醒,连忙放下她的手,想解释几句,却半晌不曾说出一句话来。
***
因为女主年纪太小,只能先来一点点疑似jq,亲们别拍我~~
看评论区有亲说,女主未免太急切了,这么早就开始做生意,也不怕这个那个发现,因此总结说女主太幼稚~~
呃,生意是这文的主线啊,若是太晚出现~~会不会又有亲说我挂着做生意的羊头,卖宅斗的狗肉?我简介里说得好,一手经商一手玩枪,还怕谁发现么~~~
合了郎情,难免失了妾意。文文连载中,出现大bug,欢迎亲们提醒,至于主线神马的,我还是得按着大纲一路写哈,不喜欢这么写的亲们,见谅了~~(未完待续)
第二天将头晚准备好的干香料送到了加兰洋行,又与方重天结过帐,金熙便往覃氏洋行走去。
覃氏洋行的门房昨天已经认识了她,见她进门,就笑着打招呼,简直就是个自来熟:“四少在里头呢,金小姐快进去吧。”
金熙有些惊讶,门房都不用往里通报的么?她又哪里知道,昨儿她走了后,覃慕枫就吩咐过了,说若是这位姑娘再来的话,他若是在、就请她直接进去,他若不在,就赶紧打电话找他回来。
门房当时还挺纳闷。自打四少进了洋行做事,来找四少的姑娘也不少,他可是对哪个都没有过特别嘱咐……如今对这金家姑娘却如此与众不同。只是,金家这小姑娘岁数也忒小了些吧?看那模样,恐怕连十四岁也不满呢。
若叫门房知道金熙不过才满十二岁,想必这人更得大跌眼球。不过他的想法终究只是他的,他一个门房哪里敢追着主家问金小姐今年几岁,金熙与覃慕枫两人到底无从得知。何况他们两个也不过只是为了谈生意。
到了覃慕枫的办公室门前,金熙叩了叩门,立刻就听见爽朗的男子声音说请进。覃慕枫本已立起身迎接,见进来的是她,应了声后才来得及发愣——昨儿才走,今儿又来了,难道是香料的事儿又有回旋余地?
金熙完全无视他的神情,自顾自在昨天坐过的位置上坐了,就拿出昨夜里试做的薰衣草精油与纯露:“覃四少别愣着,过来看看这两样儿东西你可感兴趣。”
覃慕枫也不坐下,只踱到桌前拿了那两个小瓶放到鼻子尖前嗅了嗅,不由喝彩道:“好香!”
金熙微笑:“味道比较淡的那个叫薰衣草纯露,可以直接抹脸用,覃四少可以留着用一阵子感受一下,然后咱们再具体细聊是否合作。”
“而另外那个非常香的,就是薰衣草精油了,可以在泡澡的时候滴进浴缸里几滴,晚上睡觉就能睡得极舒适。”
说完这些,她有些脸红。怎么竟能对着个青年男子侃侃而谈什么泡澡洗浴?这时代还没有哪个姑娘敢于这么与男子聊天吧。
覃慕枫见她红了脸,再回味起来她方才说过的话,不禁失笑。好在金熙随即就反应过来,连忙换了话题:“你这里可有能加热的器具?我可以给覃四少演示一下精油的其它用法儿。”
覃慕枫低头寻思了半晌,略带不好意思道:“只有门房里有个小煤油炉子,可能用?若是行的话,我去提进来。”
金熙微微皱眉,再一想眼下这个时代,也就紧接着笑起来:“也好,最好再找个普通的薄瓷茶碗儿,千万不能太贵重了,万一烧裂了就可惜了。”
所谓的因陋就简,也就是如此了吧。眼下既没有香薰灯,更没有离子扩香仪,也只好先凑合用了。若是覃慕枫觉得还好,给他画个香薰灯的草图,再叫他找人定做吧。
若是没记错的话,十九世纪的欧洲就有香薰灯出现了。可现在这个异世,谁知道欧洲又是什么样子,该有的东西是不是也全都有了……
就算有了,那么简单的香薰灯,又何必进口舶来,被外国人赚去大把的钞票。自己找地方定做的成本,也不会比普通茶碗贵,若能与精油搭配出售,还能多赚一笔。
覃慕枫小心翼翼的将煤油炉提了进来,火已经点着了,又唤门房洗了个细白瓷小茶碗送了进来。
金熙微笑着接过,提起覃慕枫桌旁的热水瓶倒了小半碗开水进去,又朝那水中滴了几滴薰衣草精油,就将茶碗隔着炉盖放到炉子上开始加热——因陋就简,没办法。
细白瓷茶碗虽然比较薄,却还是比较耐高温的。覃慕枫又调了下煤油炉的火头,尽量将那火调得小些,二人围炉而坐,静静地闻着清甜的气息逐渐由淡变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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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慕枫专注的盯着他手里那个小小的手掌,有些呆愣。不要说烫破了皮,连红肿也没一点,难道是他抓错手了,应该是另一只才对?他不容置疑道:“那只手给我瞧瞧。”
金熙哑然,脸上的红也一下褪了色。这是要给她看手相么?却还是将另一只手伸出来给覃慕枫瞧了一眼。
这手又哪里像别的小姑娘那种嫩白小手。好几个地方都有薄茧。难道她不曾来京城前,过的日子很苦很苦?覃慕枫皱着眉琢磨,一只大手里握着两只小手,良久都忘了放下。
金熙仰头望着他。眉头纵得很深,这人喜欢忧思;鼻梁很翘挺,这人有主见;唇微薄又喜欢紧抿着,这人很无情;下巴微微发青却没有一根胡须冒头,这人注重仪表爱干净……
这是哪儿跟哪儿啊!怎么两手被个大男人握着,一点都不慌张,倒给人家相起面来!金熙嗤的一声笑出来,覃慕枫蓦然惊醒,连忙放下她的手,想解释几句,却半晌不曾说出一句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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