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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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蒙……”刘仕诚低着头, 说,“这样的话, 就最好不过了。”
季蒙笑笑,没再说话。
“那, 季钦找到儿子了没?”
“应该是吧。”季蒙说,“我都告诉得那么清楚了,他又不傻。”
“嗯……”刘仕诚说,“希望……能从此消停吧。”
季钦去找儿子的这件事,公司内部的高层全都知道。当听说是季蒙给找回来的时候,所有人都非常惊讶。在他们看来,这个举动很难解释。季家的儿子就这两个, 季钦和季蒙, 季钦的儿子早就丢了,看这样子以后也不大可能会再有,这样一来,将来季钦退出董事会的时候, 季蒙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继承, 如果到那时候季蒙也已经老大不小,那只要季蒙有个孩子,就可以让儿子或者女儿女婿拿到管理权。但是,如果季钦的继承人被找回来,情况就另当别论了,不管这走失的十几年给孩子的心理、文化知识等等方面造成了多么大的负面影响,季钦都肯定不会再把公司交给弟弟那一边的, 即使季蒙的后代非常优秀。大家全都认为,季蒙再怎么都应该为自己想想,外甥没了,换了其他的人,也许高兴都来不及呢,怎么可能还帮着找。
这些人并不知道季蒙不是他爹亲生的,所以有这种疑惑也很正常。
季蒙一个多年的好友曾经明着问过这个问题。
季蒙回答得怪异:“我没什么兴趣,也不会有什么继承人之类的。”
“……?”
这是什么意思?
……
在季钦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季蒙还是很忙。
毕竟是接手了很多以前并不属于他的工作,很多地方不是那么熟悉。
和刘仕诚呢,正式开始同居了。
这件事的起因有点复杂。
一开始,刘仕诚每天都去季蒙家里看猫,那只猫又特别喜欢刘仕诚,也许是由于刘仕诚隔三岔五就会带些美味的食物给它。对于季蒙,它倒是似乎还有点怕,但是只要看见刘仕诚来了,就会一直跟在后面。它还那么小,又一瘸一瘸的,刘仕诚总是担心会踩到它。到了后来,每次刘仕诚一离开,它就会叫,声音不小,一刻不歇,季蒙被它搞的精疲力竭的。季蒙说,这只猫已经知道,晚上刘仕诚一走,就要等到第二天才会再出现了,所以才会那么闹人。
这么粘人的猫倒是真的挺少见的。
想来想去,大概是缺乏安全感,只要没有最信赖的人在身边就会害怕。这也很好理解,小家伙大概从出生开始就是孤零零的,才会打成那副样子。来这里之后,虽然试着和别的野猫一块儿嬉闹,但却总是融不进去,不是挨揍就是被晾在一边。这个时候,自然会喜欢和刘仕诚在一起,就连刘仕诚上个楼,它也要在楼下喵呜喵呜的。
刘仕诚也不是没想过把这猫带回自己那里去。
但是,看着它在季蒙家的院子里为“交朋友”所作出的努力,又不忍心这么将它拎走。
然后,终于有一天,季蒙对正在和猫一起玩儿的刘仕诚说,要不要考虑留在这里,明天直接去上班。
“……?”
“这样就可以多一些在一起的时间。”
“……和谁?”
“当然是和……它。”
“这样……”
“你多陪陪它吧。”
“……”
“你不知道,球球有多可怜。”
“……”
“每天晚上,你走以后,都叫得很凄凉。”
“……”
“你也不知道,我又有多可怜,都快要神经衰弱了,第二天还要早起上班。”
“……”
“刘仕诚,”季蒙低下头看着刘仕诚,问:“就那么难吗?”
刘仕诚支吾道:“那倒也不是……”
“那就这么说定了吧,”季蒙说,“我去准备洗漱用具。”
“……”
——就这样,刘仕诚莫名其妙地住在了季蒙那里。
刘仕诚靠着墙睡,季蒙躺在外面,球球则待在脚旁,霸占了床的一个小角,缩成一个毛团,倒是乖得很。
季蒙不许它进被窝,因为这家伙出身草根,是只野猫。这也没有什么,毕竟也打了疫苗,经常洗澡。但是,关键是它现在还是每天与其他野猫一齐厮混,季蒙说,给它在床的一个小角铺上块厚厚的布,就是最大的让步了。
刘仕诚住了一天,并不讨厌这种感觉。
虽然季蒙半夜将自己连着铺盖一起搂了过去。
不过,也还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一开始,刘仕诚还以为会很不习惯,但实际上却并没有。和季蒙以及球球一起挤着,做了很多奇怪的梦。从现在,到刚刚工作的时候,又继续往回,到了本科、高中……
到了第二天早上,季蒙先醒过来,看时间差不太多,就摇了摇刘仕诚:“喂。”
刘仕诚迷迷糊糊地,也不知道思维飘去了哪里,闭着眼睛道:“我不要上学……”
“……”
“我不要上学……”
“是我,季蒙。”
“……”刘仕诚眼皮一动,这才清醒过来。
季蒙觉得好笑:“你当年到底有多不爱上学?”
“……”
刘仕诚刚才正梦见那个时候的情景。这么多年来,就只有在那会儿,有人叫自己起床。因为性格太过阴沉,本科的时候,室友们互相招呼着出门的时候,从来都不会带上刘仕诚,。毕业之后,一直光棍,就更不会有谁会唤他醒来了。冷不丁地一听见,还以为是爸妈在叫自己出门搭乘公交。
真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我……”刘仕诚说,“不好意思,我睡糊涂了。”
“我还以为你一直是个好学生,班主任很喜欢的那种?”
“没有。”刘仕诚摇了摇头,“我……有的时候会被欺负。”
季蒙没有再问。
其实,这好像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季蒙真是后悔问了这个问题。
独来独往和非常孤僻的人,总是会被看做奇怪的人,然后往往就会有那么几个人开始进行一些恶作剧。
人类和其他动物其实没有什么不同,落单的和不合群的因为弱小而极易受到攻击。人类和其他物种一样,都是抢食的动物,进攻这一类势单力薄的群体、从而获得一些什么……也许真的是一种本能也说不定。
季蒙看着眼前的人,觉得心疼了。
“早就过去了。”
刘仕诚真的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当年所有的情绪早已随着时间而变得云淡风轻,一切都只不过是这漫长的一生当中轻轻的一笔罢了。心就那么大的一块儿地方,重要的人、重要的事尚且不够容纳,哪里还有多余的空间去给那些萍水相逢的家伙们?
“是吗……”季蒙说,“我想,如果我能早点认识你,那就好了。”
“……”
季蒙没再说话,用手扳住刘仕诚的脸,凑过去在对方的嘴唇上轻轻落下一个吻。
“……”
刘仕诚有点没反应过来。
季蒙离开一点,又回来继续碰了碰,非常小心。
“……”刘仕诚一瞬间感到非常紧张,
虽然季蒙没有吮吸,更没有重舔重压,但是,这也毕竟算是,亲过了吧。
“季蒙……”刘仕诚低着头, 说,“这样的话, 就最好不过了。”
季蒙笑笑,没再说话。
“那, 季钦找到儿子了没?”
“应该是吧。”季蒙说,“我都告诉得那么清楚了,他又不傻。”
“嗯……”刘仕诚说,“希望……能从此消停吧。”
季钦去找儿子的这件事,公司内部的高层全都知道。当听说是季蒙给找回来的时候,所有人都非常惊讶。在他们看来,这个举动很难解释。季家的儿子就这两个, 季钦和季蒙, 季钦的儿子早就丢了,看这样子以后也不大可能会再有,这样一来,将来季钦退出董事会的时候, 季蒙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继承, 如果到那时候季蒙也已经老大不小,那只要季蒙有个孩子,就可以让儿子或者女儿女婿拿到管理权。但是,如果季钦的继承人被找回来,情况就另当别论了,不管这走失的十几年给孩子的心理、文化知识等等方面造成了多么大的负面影响,季钦都肯定不会再把公司交给弟弟那一边的, 即使季蒙的后代非常优秀。大家全都认为,季蒙再怎么都应该为自己想想,外甥没了,换了其他的人,也许高兴都来不及呢,怎么可能还帮着找。
这些人并不知道季蒙不是他爹亲生的,所以有这种疑惑也很正常。
季蒙一个多年的好友曾经明着问过这个问题。
季蒙回答得怪异:“我没什么兴趣,也不会有什么继承人之类的。”
“……?”
这是什么意思?
……
在季钦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季蒙还是很忙。
毕竟是接手了很多以前并不属于他的工作,很多地方不是那么熟悉。
和刘仕诚呢,正式开始同居了。
这件事的起因有点复杂。
一开始,刘仕诚每天都去季蒙家里看猫,那只猫又特别喜欢刘仕诚,也许是由于刘仕诚隔三岔五就会带些美味的食物给它。对于季蒙,它倒是似乎还有点怕,但是只要看见刘仕诚来了,就会一直跟在后面。它还那么小,又一瘸一瘸的,刘仕诚总是担心会踩到它。到了后来,每次刘仕诚一离开,它就会叫,声音不小,一刻不歇,季蒙被它搞的精疲力竭的。季蒙说,这只猫已经知道,晚上刘仕诚一走,就要等到第二天才会再出现了,所以才会那么闹人。
这么粘人的猫倒是真的挺少见的。
想来想去,大概是缺乏安全感,只要没有最信赖的人在身边就会害怕。这也很好理解,小家伙大概从出生开始就是孤零零的,才会打成那副样子。来这里之后,虽然试着和别的野猫一块儿嬉闹,但却总是融不进去,不是挨揍就是被晾在一边。这个时候,自然会喜欢和刘仕诚在一起,就连刘仕诚上个楼,它也要在楼下喵呜喵呜的。
刘仕诚也不是没想过把这猫带回自己那里去。
但是,看着它在季蒙家的院子里为“交朋友”所作出的努力,又不忍心这么将它拎走。
然后,终于有一天,季蒙对正在和猫一起玩儿的刘仕诚说,要不要考虑留在这里,明天直接去上班。
“……?”
“这样就可以多一些在一起的时间。”
“……和谁?”
“当然是和……它。”
“这样……”
“你多陪陪它吧。”
“……”
“你不知道,球球有多可怜。”
“……”
“每天晚上,你走以后,都叫得很凄凉。”
“……”
“你也不知道,我又有多可怜,都快要神经衰弱了,第二天还要早起上班。”
“……”
“刘仕诚,”季蒙低下头看着刘仕诚,问:“就那么难吗?”
刘仕诚支吾道:“那倒也不是……”
“那就这么说定了吧,”季蒙说,“我去准备洗漱用具。”
“……”
——就这样,刘仕诚莫名其妙地住在了季蒙那里。
刘仕诚靠着墙睡,季蒙躺在外面,球球则待在脚旁,霸占了床的一个小角,缩成一个毛团,倒是乖得很。
季蒙不许它进被窝,因为这家伙出身草根,是只野猫。这也没有什么,毕竟也打了疫苗,经常洗澡。但是,关键是它现在还是每天与其他野猫一齐厮混,季蒙说,给它在床的一个小角铺上块厚厚的布,就是最大的让步了。
刘仕诚住了一天,并不讨厌这种感觉。
虽然季蒙半夜将自己连着铺盖一起搂了过去。
不过,也还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一开始,刘仕诚还以为会很不习惯,但实际上却并没有。和季蒙以及球球一起挤着,做了很多奇怪的梦。从现在,到刚刚工作的时候,又继续往回,到了本科、高中……
到了第二天早上,季蒙先醒过来,看时间差不太多,就摇了摇刘仕诚:“喂。”
刘仕诚迷迷糊糊地,也不知道思维飘去了哪里,闭着眼睛道:“我不要上学……”
“……”
“我不要上学……”
“是我,季蒙。”
“……”刘仕诚眼皮一动,这才清醒过来。
季蒙觉得好笑:“你当年到底有多不爱上学?”
“……”
刘仕诚刚才正梦见那个时候的情景。这么多年来,就只有在那会儿,有人叫自己起床。因为性格太过阴沉,本科的时候,室友们互相招呼着出门的时候,从来都不会带上刘仕诚,。毕业之后,一直光棍,就更不会有谁会唤他醒来了。冷不丁地一听见,还以为是爸妈在叫自己出门搭乘公交。
真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我……”刘仕诚说,“不好意思,我睡糊涂了。”
“我还以为你一直是个好学生,班主任很喜欢的那种?”
“没有。”刘仕诚摇了摇头,“我……有的时候会被欺负。”
季蒙没有再问。
其实,这好像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季蒙真是后悔问了这个问题。
独来独往和非常孤僻的人,总是会被看做奇怪的人,然后往往就会有那么几个人开始进行一些恶作剧。
人类和其他动物其实没有什么不同,落单的和不合群的因为弱小而极易受到攻击。人类和其他物种一样,都是抢食的动物,进攻这一类势单力薄的群体、从而获得一些什么……也许真的是一种本能也说不定。
季蒙看着眼前的人,觉得心疼了。
“早就过去了。”
刘仕诚真的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当年所有的情绪早已随着时间而变得云淡风轻,一切都只不过是这漫长的一生当中轻轻的一笔罢了。心就那么大的一块儿地方,重要的人、重要的事尚且不够容纳,哪里还有多余的空间去给那些萍水相逢的家伙们?
“是吗……”季蒙说,“我想,如果我能早点认识你,那就好了。”
“……”
季蒙没再说话,用手扳住刘仕诚的脸,凑过去在对方的嘴唇上轻轻落下一个吻。
“……”
刘仕诚有点没反应过来。
季蒙离开一点,又回来继续碰了碰,非常小心。
“……”刘仕诚一瞬间感到非常紧张,
虽然季蒙没有吮吸,更没有重舔重压,但是,这也毕竟算是,亲过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