炯炯有神的爱情[耽美]_分节阅读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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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叫囧囧
清晨的乡间,空气中带着清晰的味道,吸进身体里,有一种甜甜的感觉。
但最是甜美的,是那灿烂而充满朝气的声音。
“杨大叔早。”
“炯炯早。”
“李大哥早。”
“炯炯早。”
“李大哥,你家的牛儿要去耕田吗?”
“是啊,这太阳还没出来,到了中午,牛儿热了,就耕不动了。”
“我知道,被太阳晒多了就会中暑,中暑了就是生病了,要打针吃药,还要刮痧,好疼的。但是李大哥,牛儿中暑了找谁刮痧啊?”清脆还带着几分生嫩的声音,听起来很是爽朗。问话的孩子,就是炯炯。虽然说是孩子,可也是16岁的少年了,充满朝气的年龄,无忧无虑的,而又被称为孩子,是因为炯炯是个智障少年,如同十岁的孩子。
炯炯家是十五年前刚搬来这里的,那个时候,一个单身的爸爸,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引来了很多的目光。
炯炯爸爸是个很温和的男人,才没几天,就和村民们聊上了。原来炯炯妈妈因为难产而去世,而炯炯因为在妈妈肚子里死胎过,所以刚出生的时候身体状况不好,医生建议去空气新鲜的乡下比较好养活。
所以炯炯满月后,炯爸爸就带着炯炯来到这个村子里了。
而胎死的后遗症,随着炯炯的长大,也开始呈现出来了,那便是炯炯的心智,如同一个十岁的孩子。
有道是大智如愚,炯爸爸倒是没有那份忧心,看着自家儿子一天天快乐的成长,若问这世界上,还有比快乐更重要的事吗?
心智虽然维持在十岁,但是IQ却非常的高,甚至跌破了炯爸爸的眼镜。
当炯炯还是八岁小炯炯的时候,便已经跳级到初中,十岁小炯炯的时候,跳级到高中,十三岁小炯炯的时候,就有高中老师为他介绍大学一流的学府。
大学在小炯炯的心里是没有概念的,炯爸爸更是觉得这样复杂的学习环境,不适合心智只有十岁的儿子,所以一口回绝。
这一拖,就到了炯炯十六岁。
这年的夏天,太阳很热。炯炯午睡起来的时候,想要吃冰棒。可是……打开冰箱,炯炯嘟着嘴:“爸爸……爸爸……。”
炯爸爸刚来这里的时候,就对这个村子很喜欢,他喜欢这里村民的热情,喜欢这里村民的开朗,所以就在这里买了地段,造了房子。
炯炯家的房子造的很漂亮,很独特的三层楼小洋房,而且这地段的面积很大,所以炯爸爸又将空出来的地改成了小花园。特别是夏天乘凉的时候,炯炯很喜欢在小花园里荡秋千,飞啊飞的,炯炯觉得自己要飘到天上去了。
“爸爸……爸爸……。”连着叫了好几声,没有得到炯爸爸的回应,所以炯炯穿着拖鞋出门了。
而炯爸爸呢,和村子里的几男人正在打麻将,而且打的很嗨。
炯炯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藏青色的五分棉质休闲裤,拿着一把蓝色的防紫外线的伞,出门买棒冰去了。
炯炯很懂得保养,因为贪玩,好几次被太阳晒到中暑,所以次数多了,也懂得一点门道了。
村子里的小卖部旁边是邮局,管邮局的是个很漂亮的姐姐,炯炯有些重美色,所以喜欢去那里玩。
“炯炯,快过来。”
炯炯一边咬着冰棒,一边才走进邮局门口,便听见邮局姐姐的叫声了:“炯炯,有你的信。”
“信?”炯炯在家里闲了三年,电话倒是不少,不过信可是从来没收到过。电话嘛?是以前读书的同学打来的,打来干什么?自然是请教炯炯一些深奥的问题。
可这信?
炯炯斜眼瞄了几下,那神儿特别有味。因为炯炯有一双很细长、很漂亮的丹凤眼。这一瞄,把炯炯兴奋的冰棒也顾不得吃了。
信封上写着:诺克亚大学入学通知书。
说起大学这回事儿,炯炯和炯爸爸闹过很多次的矛盾,原因无他,高中同学电话打来的时候,问炯炯报考的是哪个大学,炯炯本来满高的气势,一下子矮了下去,因为他……落榜了。
可是他从来不知道,这是他爸爸把信给拦截了,同时回绝了。
而这次,是个意外。
“爸爸……爸爸……。”炯炯赶忙跑回家,压根儿就忘记了,炯爸爸不在家。
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这是电话铃声,有些变态,而这变态的铃声却是出自一个翘着二郎腿的男人身上。
“喂,炯炯啊,爸爸在打麻将呢……输了……输死了……。”炯爸爸打麻将很没天分,但是他又很喜欢打。“什么?你说什么?入学通知书?”这下,炯爸爸顾不得做的清一色麻将,赶忙穿上人字拖鞋,晃着大大的沙滩裤,跑回了家。
备注:有很多朋友说到心智和IQ的问题,觉得是相互矛盾的。在这里,我解释一下,IQ所谓的智商对心智低下的人而言,并非不存在,而是他们的智商是有局限性的,比如针对某些特定是事务而言,就像傻子也会发明出东西。而心智低,也可以解释为单纯,单纯的人接受知识的能力,是比一般人强的。所以这里的IQ高,并非是天才的意思。
第2章 囧囧爸爸
“为什么不能去?”坐在沙发上,炯炯双眼瞪着炯爸爸,细长的丹凤眼风流出另一番味道。没有规范的坐姿,随意的姿态,却演绎出自然的气息。这个孩子,如果心智和IQ可以构成正比,那么……他的舞台,该有多大。
“因为城市里的太阳光很毒,你比较容易中暑。”炯爸爸一边说,一边利落的从冰柜里拿出一个西瓜,然后砰的一声,西瓜分成了两半。“呐,降降暑。”
炯炯接过,手中的通知书自然的放在一边。冰过的西瓜很好吃,是炯炯在夏天的大爱,可是:“爸爸,你的手为什么一直摸着我屁`股?”
炯爸爸唇角抽搐了几下,他是在找通知书,通知书好不好,那知道这个坏小孩把通知书坐在屁`股下了。
“爸爸手痒。”脸不红气不躁的拿起另外半个西瓜,泄愤的用调羹戳,再戳。
“我知道爸爸每天会手痒。我问过邮局姐姐,她说,手痒是湿疹,要用达克宁。”不舍的看着那半个被炯爸爸戳的乱七八糟的西瓜,炯炯咽了咽口水,爸爸真浪费,“还有,大家都说,爸爸是败家子加无业游民。”
炯爸爸从搬来村子里这十六年,从来没有外出工作过。偶尔去趟市区,天黑之前也一定回来。村子里的村民虽然淳朴,可也好奇,他们不明白,这炯爸爸平时吃喝玩乐的钱是哪里来的,还有炯家这漂亮的小楼房,造起来也要上百万。
不过最炫目的,是炯爸爸有一辆很拉风的车,柠檬黄,很骚的颜色。可配上炯爸爸这么个风雅的人,倒也真是好看。
村子里其他人家也有车,所以懂车的人就明白,炯爸爸的这辆风骚车,绝对值钱。
因此闲话传开了,大家对这位单身的爸爸更加好奇了。不过炯爸爸是好人,村子里的人一致认同。
哪户人家生活拮据了,向炯爸爸开口,一千两千不是问题。村子里开路、造公园,炯爸爸永远都是第一个捐款的。
“这败家子也得有资本败才行,是不?”炯爸爸很是骄傲,他明白,这是人性的嫉妒。
“对。”炯炯很认同,所以符合,“但是爸爸,败家子是什么意思?”
喷……一大口的西瓜汁懒洋洋的从炯爸爸的嘴里喷了出来,他忘记了,他家的宝贝IQ是高,但只是限制于书本上的内容。对于常识,炯爸爸很囧。
“就是很会花钱的意思。”花钱是一种习惯,炯爸爸觉得是好习惯,所以不想改。不过……:“谁跟你说爸爸每天都会手痒?”嚼舌根的人,是要被割舌头的。炯爸爸狠狠的想。
“因为每天晚上我睡着的时候,爸爸都会偷偷来我的房间,然后偷偷的摸我。”甜甜的西瓜很爽,炯炯吃的开心,说的也大声。
喷……炯爸爸又一口西瓜汁喷了出来,这孩子……这孩子……“爸爸。”吃完西瓜,炯炯没有忘记正事,“城市的太阳虽然很热,但是我会带伞。小南假日有打电话给我,他说城市很有趣,有很多好玩的地方,他在那里认识了很多朋友。爸爸,我落榜的时候,心里好难过,因为同学们都笑我了。其实爸爸……。”炯炯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我有时候觉得你很笨,你明明是不舍得我去上学,为什么要用城市的太阳很毒,这个借口来骗我?”
小南是炯炯的高中同学,是极少数知道炯炯心智有问题,却还是愿意跟他玩在一起的朋友。炯炯虽然心智弱,但是并非傻,很多事情,他都明白,只是想的比较简单。爸爸眼里的担忧,他也明白。
“爸爸,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小南还说,城市里的女人都很漂亮,比邮局姐姐还漂亮,他已经找到媳妇了,准备介绍给我认识。爸爸,我也会找个媳妇来给你认识的。”窝进炯爸爸的怀里,舒服的找了一个位置,“爸爸……。”干净的声音,声声揪着炯爸爸的心。
他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摸着炯炯的脸。这个孩子……“让爸爸考虑考虑,好吗?”
炯炯知道,通常爸爸说考虑考虑,那就代表一定成了。所以,炯炯上楼去自己的房间,还哼着没有调调的歌。
炯炯是个快乐的人,不管是童年时代,还是现在的少年时代。炯炯每天的生活很滋润,因为……“小狼……小狼……。”炯炯有一个很傲慢的朋友,那朋友有午睡的习惯。炯炯兴奋的声音在房子里回荡,小狼当然是听见了。
这不,炯炯才走到门口,房间里一道身影扑了过来。那身影,竟是一片雪白。雪白的毛发,毛茸茸的。
原来是萨摩。
炯爸爸为了安慰炯炯的“落榜”,在三年前买来的宠物。
三岁的小狼是算个青年了,加上营养好,所以长的很高大。特别是它的毛,白的发亮。
“小狼,我要去读大学了耶,那是有小南在的城市。”滴答滴答的跟小狼叽叽喳喳着。门口,炯爸爸靠在墙上。他闭着双眼,平时平坦的眉头,此时深蹙着。双手握的很紧,指尖几乎要刺进血肉里。
因为每天晚上我睡着的时候,爸爸都会偷偷来我的房间,然后偷偷的摸我。
那有趣的指控声,炯爸爸笑不出来。他一直以为这样安逸的环境,是最适合这个孩子的。可是他不知道,炯炯心智虽然单纯,却也有自己的想法。他听着炯炯喋喋不休的声音,此刻他明白了,原来,这个孩子生活的很寂寞。
因为不明白,所以很寂寞。
然有一件事,他无法忽视。
炯炯并没有参加今年的高考,为什么诺克亚大学的入学通知书,会送到这里?
第3章 囧囧叔叔
炯炯今天最开心了,因为今天是9月1号,炯爸爸送炯炯去城市读书的日子。从今天开始,炯炯就是大学生了。
这一天,炯炯起的很早,与其说早,倒不如说炯炯昨晚根本就没睡。想到第二天的特别日子,炯炯的心肝儿就怦怦的跳,连小狼骚扰他也不管了。以至于天未亮,炯炯就去炯爸爸的房间喊人。
炯爸爸正睡的四脚朝天,爽着呢,可看着自家儿子兴奋的脸,所有的粗话,被堵在了喉咙里。炯炯这样期盼的眼神,他在很多年前看过。
那个时候,他刚上幼儿园。
于是,天才微微亮,父子两人就开着那辆柠檬黄的骚包车出发了。同时,还带着小狼。
“爸爸……。”炯炯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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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炯炯早。”
“李大哥早。”
“炯炯早。”
“李大哥,你家的牛儿要去耕田吗?”
“是啊,这太阳还没出来,到了中午,牛儿热了,就耕不动了。”
“我知道,被太阳晒多了就会中暑,中暑了就是生病了,要打针吃药,还要刮痧,好疼的。但是李大哥,牛儿中暑了找谁刮痧啊?”清脆还带着几分生嫩的声音,听起来很是爽朗。问话的孩子,就是炯炯。虽然说是孩子,可也是16岁的少年了,充满朝气的年龄,无忧无虑的,而又被称为孩子,是因为炯炯是个智障少年,如同十岁的孩子。
炯炯家是十五年前刚搬来这里的,那个时候,一个单身的爸爸,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引来了很多的目光。
炯炯爸爸是个很温和的男人,才没几天,就和村民们聊上了。原来炯炯妈妈因为难产而去世,而炯炯因为在妈妈肚子里死胎过,所以刚出生的时候身体状况不好,医生建议去空气新鲜的乡下比较好养活。
所以炯炯满月后,炯爸爸就带着炯炯来到这个村子里了。
而胎死的后遗症,随着炯炯的长大,也开始呈现出来了,那便是炯炯的心智,如同一个十岁的孩子。
有道是大智如愚,炯爸爸倒是没有那份忧心,看着自家儿子一天天快乐的成长,若问这世界上,还有比快乐更重要的事吗?
心智虽然维持在十岁,但是IQ却非常的高,甚至跌破了炯爸爸的眼镜。
当炯炯还是八岁小炯炯的时候,便已经跳级到初中,十岁小炯炯的时候,跳级到高中,十三岁小炯炯的时候,就有高中老师为他介绍大学一流的学府。
大学在小炯炯的心里是没有概念的,炯爸爸更是觉得这样复杂的学习环境,不适合心智只有十岁的儿子,所以一口回绝。
这一拖,就到了炯炯十六岁。
这年的夏天,太阳很热。炯炯午睡起来的时候,想要吃冰棒。可是……打开冰箱,炯炯嘟着嘴:“爸爸……爸爸……。”
炯爸爸刚来这里的时候,就对这个村子很喜欢,他喜欢这里村民的热情,喜欢这里村民的开朗,所以就在这里买了地段,造了房子。
炯炯家的房子造的很漂亮,很独特的三层楼小洋房,而且这地段的面积很大,所以炯爸爸又将空出来的地改成了小花园。特别是夏天乘凉的时候,炯炯很喜欢在小花园里荡秋千,飞啊飞的,炯炯觉得自己要飘到天上去了。
“爸爸……爸爸……。”连着叫了好几声,没有得到炯爸爸的回应,所以炯炯穿着拖鞋出门了。
而炯爸爸呢,和村子里的几男人正在打麻将,而且打的很嗨。
炯炯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藏青色的五分棉质休闲裤,拿着一把蓝色的防紫外线的伞,出门买棒冰去了。
炯炯很懂得保养,因为贪玩,好几次被太阳晒到中暑,所以次数多了,也懂得一点门道了。
村子里的小卖部旁边是邮局,管邮局的是个很漂亮的姐姐,炯炯有些重美色,所以喜欢去那里玩。
“炯炯,快过来。”
炯炯一边咬着冰棒,一边才走进邮局门口,便听见邮局姐姐的叫声了:“炯炯,有你的信。”
“信?”炯炯在家里闲了三年,电话倒是不少,不过信可是从来没收到过。电话嘛?是以前读书的同学打来的,打来干什么?自然是请教炯炯一些深奥的问题。
可这信?
炯炯斜眼瞄了几下,那神儿特别有味。因为炯炯有一双很细长、很漂亮的丹凤眼。这一瞄,把炯炯兴奋的冰棒也顾不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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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从来不知道,这是他爸爸把信给拦截了,同时回绝了。
而这次,是个意外。
“爸爸……爸爸……。”炯炯赶忙跑回家,压根儿就忘记了,炯爸爸不在家。
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这是电话铃声,有些变态,而这变态的铃声却是出自一个翘着二郎腿的男人身上。
“喂,炯炯啊,爸爸在打麻将呢……输了……输死了……。”炯爸爸打麻将很没天分,但是他又很喜欢打。“什么?你说什么?入学通知书?”这下,炯爸爸顾不得做的清一色麻将,赶忙穿上人字拖鞋,晃着大大的沙滩裤,跑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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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去?”坐在沙发上,炯炯双眼瞪着炯爸爸,细长的丹凤眼风流出另一番味道。没有规范的坐姿,随意的姿态,却演绎出自然的气息。这个孩子,如果心智和IQ可以构成正比,那么……他的舞台,该有多大。
“因为城市里的太阳光很毒,你比较容易中暑。”炯爸爸一边说,一边利落的从冰柜里拿出一个西瓜,然后砰的一声,西瓜分成了两半。“呐,降降暑。”
炯炯接过,手中的通知书自然的放在一边。冰过的西瓜很好吃,是炯炯在夏天的大爱,可是:“爸爸,你的手为什么一直摸着我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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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爸爸每天会手痒。我问过邮局姐姐,她说,手痒是湿疹,要用达克宁。”不舍的看着那半个被炯爸爸戳的乱七八糟的西瓜,炯炯咽了咽口水,爸爸真浪费,“还有,大家都说,爸爸是败家子加无业游民。”
炯爸爸从搬来村子里这十六年,从来没有外出工作过。偶尔去趟市区,天黑之前也一定回来。村子里的村民虽然淳朴,可也好奇,他们不明白,这炯爸爸平时吃喝玩乐的钱是哪里来的,还有炯家这漂亮的小楼房,造起来也要上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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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败家子也得有资本败才行,是不?”炯爸爸很是骄傲,他明白,这是人性的嫉妒。
“对。”炯炯很认同,所以符合,“但是爸爸,败家子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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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南是炯炯的高中同学,是极少数知道炯炯心智有问题,却还是愿意跟他玩在一起的朋友。炯炯虽然心智弱,但是并非傻,很多事情,他都明白,只是想的比较简单。爸爸眼里的担忧,他也明白。
“爸爸,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小南还说,城市里的女人都很漂亮,比邮局姐姐还漂亮,他已经找到媳妇了,准备介绍给我认识。爸爸,我也会找个媳妇来给你认识的。”窝进炯爸爸的怀里,舒服的找了一个位置,“爸爸……。”干净的声音,声声揪着炯爸爸的心。
他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摸着炯炯的脸。这个孩子……“让爸爸考虑考虑,好吗?”
炯炯知道,通常爸爸说考虑考虑,那就代表一定成了。所以,炯炯上楼去自己的房间,还哼着没有调调的歌。
炯炯是个快乐的人,不管是童年时代,还是现在的少年时代。炯炯每天的生活很滋润,因为……“小狼……小狼……。”炯炯有一个很傲慢的朋友,那朋友有午睡的习惯。炯炯兴奋的声音在房子里回荡,小狼当然是听见了。
这不,炯炯才走到门口,房间里一道身影扑了过来。那身影,竟是一片雪白。雪白的毛发,毛茸茸的。
原来是萨摩。
炯爸爸为了安慰炯炯的“落榜”,在三年前买来的宠物。
三岁的小狼是算个青年了,加上营养好,所以长的很高大。特别是它的毛,白的发亮。
“小狼,我要去读大学了耶,那是有小南在的城市。”滴答滴答的跟小狼叽叽喳喳着。门口,炯爸爸靠在墙上。他闭着双眼,平时平坦的眉头,此时深蹙着。双手握的很紧,指尖几乎要刺进血肉里。
因为每天晚上我睡着的时候,爸爸都会偷偷来我的房间,然后偷偷的摸我。
那有趣的指控声,炯爸爸笑不出来。他一直以为这样安逸的环境,是最适合这个孩子的。可是他不知道,炯炯心智虽然单纯,却也有自己的想法。他听着炯炯喋喋不休的声音,此刻他明白了,原来,这个孩子生活的很寂寞。
因为不明白,所以很寂寞。
然有一件事,他无法忽视。
炯炯并没有参加今年的高考,为什么诺克亚大学的入学通知书,会送到这里?
第3章 囧囧叔叔
炯炯今天最开心了,因为今天是9月1号,炯爸爸送炯炯去城市读书的日子。从今天开始,炯炯就是大学生了。
这一天,炯炯起的很早,与其说早,倒不如说炯炯昨晚根本就没睡。想到第二天的特别日子,炯炯的心肝儿就怦怦的跳,连小狼骚扰他也不管了。以至于天未亮,炯炯就去炯爸爸的房间喊人。
炯爸爸正睡的四脚朝天,爽着呢,可看着自家儿子兴奋的脸,所有的粗话,被堵在了喉咙里。炯炯这样期盼的眼神,他在很多年前看过。
那个时候,他刚上幼儿园。
于是,天才微微亮,父子两人就开着那辆柠檬黄的骚包车出发了。同时,还带着小狼。
“爸爸……。”炯炯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