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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儿子恨的咬牙切齿的游戏中第一大反派,名字在儿子口中的出现频率与缩地成寸不相伯仲。不过一个是正面人物,带头大哥。一个是超级邪恶大BOSS,是儿子心心念念想要打倒的对象。不光要打倒,打倒后还要上去踩,不但要踩,还要踩成烂泥巴……

    其实说起来,这位“给我一杯XX水”仁兄(鉴于XX二字不雅,故马赛克之),其实他也没有做什么天怒人怨危害宇宙安全的事。一开始他只不过……在我儿子进游戏刚刚起步的阶段……很不小心的,秒杀了儿子一次。

    当然,如果只是这次秒杀,是没什么关系的。儿子虽然还没有成长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但是问题是,有一次游戏里办什么擂台赛,儿子又一次遇到了这位XX水,儿子这时候已经小有薄名,但是在外围赛上就被XX水一枪挑翻,尸骨不存。

    这也没有什么大碍,擂台之上生死无常,你情我愿嘛。让儿子气不过的是第三次,他和XX水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里相遇,儿子这时候对XX水还有点敬仰之情,上去攀谈,XX水放话:你谁啊?我不认得你。

    儿子:……你杀过我,还杀了两次。

    XX水:我杀过的人和泡过的妞比不知道哪个更多,谁记得住?你要是说我泡过你两次,我肯定会记住的。因为杀人我可能重复杀,但是妞我肯定不会重复泡。

    儿子恼,羞,成怒。

    然后这时候儿子还不巧的,知道了这个XX水的XX,到底是什么意思。在这之前儿子的纯洁性就算不是一张白纸也不遑多让,居然一下子让他碰上如此流氓的人物,被杀,儿子忍了。被调戏,是可忍,孰不可忍……

    于是乎,儿子怒了。

    怒了结果就是鸡蛋怒气冲冲去碰石头,结果当然分明。

    儿子第三次被秒了。

    俗话也说,事不过三。这三次一过,儿子算是把这个人当成了终极BOSS假想敌,本来悠哉游哉可有可无的游戏态度也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开始奋发图强天天向上。没多久儿子加了个帮派,帮派叫做侠客盟,这帮派的带头老大就叫缩地成寸,就单从名字而言,虽然没什么雄霸之气,但是总比XX水要正派得多,对儿子也十分照顾,处处提携帮忙。而且无巧不成书,儿子进了这帮派之后,才发现这帮派有个对立方,叫做什么聚义会,领头BOSS就是“给我一杯XX水”……

    啊啊,现在关键问题不是回忆往事,而是儿子见到带头大哥的兴奋迅速被疑惑取代:为什么这两个在游戏里斗的死去活来不共戴天的,在现实里却……却堪称哥俩好?这世道是怎么了?“给我一杯XX水”在游戏里标榜自己是个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的坏胚子,可是在现实里居然还可以笑眯眯的和好人一样?那么在游戏里一股正气满身侠义的带头大哥,会不会其实并不是……

    而且关键是这两个人到底什么关系!

    儿子迷惑了。

    我坐在他旁边,有点同情的看着他。

    儿子啊,外面的社会很复杂。

    这还只是个开始呢。

    你以为是仇人的,他们未必就真的有仇。你以为是朋友的,互相出卖互相伤害的速度比谁都快。

    这会儿姜悟倒是超然了,反正儿子本来就和他有仇,这个解释的工作肯定不是他来做。

    而卢鼎之……卢……

    咦?

    我一抬头,儿子也正疑惑。

    带头大哥,小卢先生人呢?

    跑的好快呀!

    儿子又是恼火,又是委屈,又是茫然,把目光投向了李先生。

    我有点酸。

    儿子一贯有什么疑问,那首先是把目光投向我的呀。

    好吧……现在出问题的是李先生手下的人,儿子向他要答案,也很正常。

    李先生也很意外,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笑着和儿子说:“他们有的时候特别孩子气,还没有你懂事呢。比如玩游戏吧,小卢建了个帮派,姜悟非得和他作对。他们平时有出不了的闷气,都跑到游戏里去发泄,其实成了仇家也不是他们自己原来的意思。只不过各自都有点本事,有点势力之后,就各自有人追随。而这个被追随的人,却要为自己的追随者们负责,他们如果同仇敌忾的要和另一股势力做地,那么你能够说不吗?你能让那些把希望寄托在你身上的人灰心失望吗?”

    儿子不知道是听明白没听明白,晃着脑袋象点头又象摇头。

    李先生真是个大忽悠,把一件具体的事情说的十分抽象化概念化,弄得儿子这个实心眼儿的小孩有点摸不着北。

    等李先生把儿子和于昕一起赶去再投身游戏,姜悟知趣的告辞了。就剩下我和李先生两个人,我看看他,他看看我。

    “那种答案……”对付儿子行,拿来搪塞我是不可能的。

    李先生相当识趣,马上托出第二套回答。

    “他们的工作,我是要管的。他们的娱乐,我可管不着啊。小诺,儿子的心灵需要安慰,难道你也需要吗?”

    是,我不需要。

    我就是觉得有点郁闷。

    李先生笑容可掬:“早餐没吃吧?我也没有呢,等你一起吃。”

    “我不饿。”

    “就当是陪我。”

    他话说着,早已经变节的乔乔立马殷勤的把小桌子摆上了,满满的十来样,看着都让人食指大动。

    “多少吃一点,给我个面子。”李先生递上了一小碗乳白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熬的粥,很香,甜丝丝的,又闻不出什么东西做的。

    乔乔在一边帮腔:“吃点儿吧,不吃早饭对身体不好。”

    我借梯子下台,把碗接过来。

    唔,被这么一闹,倒还真有点饿了。

    我吃的挺香,李先生看的挺乐,乔乔在一边忙前忙后,场面倒也挺融洽。

    虽然前面的情形让人意外,但是这顿早餐算是开了个好头儿。

    从那之后,只要李先生没出远差,早饭我们是肯定在一起吃的。这习惯一直保持了很久,很久,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