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混,也是一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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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混,也是一种生活!
青城山,烟迹皆无,万里碧空,晴天一色。
所有人,都是渐渐离开了此地,医圣之争已经结束了,虽然最后一场武林浩劫,险些让这些来看热闹的人,都跟着命丧黄泉,但最终的结果终究是好的。唯一的,也可以说是最大的遗憾,就是拯救他们的人,走了,彻底的走了。
慕容狂云眼神微眯,望着青城山的一草一木,兴致越发的高涨,仿佛看到每个人,每一件事物,都带着笑容。途中,他因故耽搁了来青城山参加医圣之争的时间,可是到这的时候,已经结束了。他得到了两个消息,一好一坏,坏消息是苏晨得到了医圣之战的冠军,成为了这一代的医圣。而好消息是,苏晨被一只硕大的金雕抓走了,结果不言而喻,肯定会被金雕吃掉的。
“唉,真是可惜啊,苏晨一表人才,文韬武略,不论是医术还是武功,造诣都相当之高,甚至在年轻一辈,无人能出其右。自先,我便是对苏贤侄颇为敬佩,年纪轻轻便有如此成就,果真是人中龙凤。只可惜,唉,却英年早逝,你也不要太难过了,婉瑜。人之生死,是谁也无法预测的,他死的好,死的妙,死得其所啊,为了救这些前辈,敢入虎穴,一人战阎王,实乃是江湖之英豪,当今之楷模。”
慕容狂云义正言辞的说道,看着身边神色黯然,眼泪巴巴的侄女,心里别提多高兴了,苏晨已死,那么他以后就没有了任何的后顾之忧,再也不用担心他会成为自己统治慕容家族的绊脚石。
慕容婉瑜默默的望着天空,一碧千里,可是,却看不到一个影子,苏晨被金雕抓走,那一刻,已经将死,谁能想象,他死后连个全尸都难以保存呢?
慕容婉瑜不信,但是每个人告诉她的结果都是一样的,三人言而成虎,苏晨的死,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了。
就在这时候,西门寒楼推着轮椅缓缓走来,轮椅之上的人,正是西门剑痕。
西门剑痕目光淡然,不过当他与慕容婉瑜目光相交的那一刻,他却有股自惭形秽的感觉,自己不是苏晨的对手,而救世主,也是他。西门剑痕自诩年轻一代无人可敌,但最终却惨败在了苏晨手中,被分筋错骨手重创。让他一生最大的骄傲,也成为了别人口中的笑柄。不过西门剑痕并没有就此沉沦。
“他是个男人,是个真真正正的男人。”
西门剑痕低声说道,他看得出慕容婉瑜眼中的悲伤,苏晨的死,对她的打击很大。
“你不恨他?”
慕容婉瑜说道。
“一个男人,一生,该有一个这样的对手,我以他为傲。只可惜,风花落尽,他却已经远走。”
西门剑痕双眼紧闭,英雄惜英雄,苏晨虽然败了他,重创了他,可正因为如此,苏晨是他唯一认可的男人。
医圣华剑锋救了翎芝,而后,翎咏春带着她,离开了青城山,无关人等,也都逐渐下山,这一场生死屠杀,震惊了整个江湖。没有不透风的墙,毕竟当时的人太多了,以讹传讹,苏晨甚至在江湖之上被神化了,但是却已经死了,终究成为了历史。不少人都是感觉到了巨大的危机,因为当年那个叱咤风云的苏天霆之子,重现江湖,而且其气势丝毫不弱于父亲,只可惜,最后还是饮恨收场。英雄的结局,往往都是一样的。
不过,这个关于医圣的传说,却是震撼了不少人。
京城,秋叶落尽,小雪纷飞。一处雅静的四合院之中,黄老望着天空之上漱漱而落的雪花,心里有些不太平静,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个红杉,不会连最后的收场,都没有做好吧?
“咳咳……咳咳……”
黄老咳嗽了两声,脸色有些难看,跟元泾真人的交手,让他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如今他短时间之内,也不可能动用实力了。
黄老始终心绪不宁,两只乌鸦在树上嘎嘎直叫,叫的他心底有些瘆的慌,青城山之局,已经是天罗地网,应该不会有人逃走吧。至少他心里是这么想的,只是杀掉那个苏家余孽,付出的代价,有些太大了。这是黄老唯一不满意的。
“咚咚!”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他的心,也不由得咯噔一声,难道真出了什么难以预测的事情吗?看着风尘仆仆赶来的枭龙,他的眼神,变得越来越阴沉,因为枭龙的脸色也不好,确切的说,是非常难看。
黄老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结果。
“怎么样?”
“红杉老大,殉职了,除了我带回了几个伤兵,其余的人,全都葬送在了青城山。”
枭龙沉声说道。黄老瞳孔紧缩,踉跄着退后两步,最后跌坐在椅子上,嘴巴张了好几次,都没能说出话来,他做梦也想不到的结果,竟然真的出现了。
“把详细情况给我说清楚。”黄老咬着牙说道,内心的愤怒可想而知,自己最后因为伤势太重回到了京城,却发生了这等匪夷所思的事情,真是一群废物,扶不起的阿斗。
“我们的计划原本天衣无缝,可是那个苏家余孽,竟然没死,而且实力更胜从前,所以,我们功败垂成了。虽然阎罗王助了我们一臂之力,可是终究还是被苏晨击杀了,而且苏晨的帮手也不少,一个不知道来历的神脉高手,还有一个没有中毒的少林弟子,也是神脉高手,我们寡不敌众。红杉老大为了掩护我们撤退,最后……最后因公殉职了。”
枭龙声情并茂的说道,说的有板有眼,然而红杉之死,有一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他。但枭龙不得不这么做,因为他恨红杉,若不是他,翎芝怎会九死一生?若不是他,怎么会有那么多人死于非命?虽然他也只是一个执行者,可是他的决策,关乎着所有人的生死。
“原来如此,真是天算不如人算,那么多的人,都已经死了,就差一步,就差一步,如果杀了那些人,江湖必定会大乱,看来,现在还不是时候。”
黄老喃喃着说道,心底愤恨不已,自己的计划,眼看就要成功了,江湖就要打乱了,全都败在了那个苏家余孽的手中,实在是可恨啊。
“那苏家余孽,最后死没死?”
“死了,是被一只金雕抓走的,估计九死一生。”
“金雕?”黄老眼神骤然一亮,嘴角微微翘起。
“那应该是必死无疑了。可是,难道他也重出江湖了吗?”
黄老显然有些不太开心,苏家余孽的死的确让他开心不少,可代价毕竟太大了,金雕让他想起了一个人,一个曾经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人,一个曾经引领了一个时代的人。江湖已经没有了他,可他的传说,依旧在。
“如果他能出山,看来江湖上,又避免不了一场腥风血雨了。呵呵。”
黄老阴柔一笑,让枭龙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苏晨看来是真的死了,而那金雕,说不定背后有人操纵。
“厚葬他们,日后,红杉的势力,就暂时由你掌控吧,别让我失望,枭龙,你是红杉点名的人,我会重用你的。下去吧。”
黄老说道,枭龙只能退去,他并不是不想为国家效力,但只是不想成为别人手中的刽子手,杀人,枭龙从来都不会手软,但不代表他会滥杀无辜,他始终都会站在国家的立场之上,为民请命,为国尽忠。这是他的使命,更是他最初的初衷。
南阳,图腾酒吧,当齐豫跟王超回到这里的时候,整个南方,已经彻底乱了套,南霸天一家独大,几乎倾轧了整个南方地区,唯独南阳周围,没有动。就连张高乐也没有想到,齐豫的一句话,竟然这么管用。
夜色朦胧,华灯初上,图腾酒吧,今晚更是嗨到爆!因为齐豫的回归,使他们终于找到了主心骨,许久没有出现这么快乐的事情了,就连张高乐也不得不服,齐豫在这些人心中的地位,绝对不是他所能想象的,虽然齐豫手中的人不多,可是都是对他死心塌地的兄弟。通过这一次的事情,张高乐对于齐豫也是再没有了任何的不满,他虽然狂,但是不傻,有些人的领袖精神,不是他这张三寸不烂之舌能够比拟的。
“今天我敬你,老大,这是我最衷心的一句老大。相信我。”
张高乐举着酒杯,满脸严肃的说道。
“以前难道就是言不由衷?”齐豫笑眯眯道。
“额,我不是那个意思,老大。”张高乐脸色一囧道。
“哈哈,开玩笑的,别介意,就冲你这句话,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来,喝酒。”
齐豫拍了拍张高乐的肩膀,笑着说道,周围的人,也都是一笑置之,谁也不会真的在意。至少这一刻,张高乐感觉自己融入了这个大集体之中,他不再是那个被苏晨钦点,临危受命的钦差了,他就是他,他就是他们的兄弟,大家的兄弟。
跟王超不一样,跟光头彪不一样,在苏晨心目中,他只是个老滑头,可他心高气傲,更有着属于自己的梦想。
混,也是一种生活!张高乐也始终相信,是金子,总有一天会发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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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混,也是一种生活!
青城山,烟迹皆无,万里碧空,晴天一色。
所有人,都是渐渐离开了此地,医圣之争已经结束了,虽然最后一场武林浩劫,险些让这些来看热闹的人,都跟着命丧黄泉,但最终的结果终究是好的。唯一的,也可以说是最大的遗憾,就是拯救他们的人,走了,彻底的走了。
慕容狂云眼神微眯,望着青城山的一草一木,兴致越发的高涨,仿佛看到每个人,每一件事物,都带着笑容。途中,他因故耽搁了来青城山参加医圣之争的时间,可是到这的时候,已经结束了。他得到了两个消息,一好一坏,坏消息是苏晨得到了医圣之战的冠军,成为了这一代的医圣。而好消息是,苏晨被一只硕大的金雕抓走了,结果不言而喻,肯定会被金雕吃掉的。
“唉,真是可惜啊,苏晨一表人才,文韬武略,不论是医术还是武功,造诣都相当之高,甚至在年轻一辈,无人能出其右。自先,我便是对苏贤侄颇为敬佩,年纪轻轻便有如此成就,果真是人中龙凤。只可惜,唉,却英年早逝,你也不要太难过了,婉瑜。人之生死,是谁也无法预测的,他死的好,死的妙,死得其所啊,为了救这些前辈,敢入虎穴,一人战阎王,实乃是江湖之英豪,当今之楷模。”
慕容狂云义正言辞的说道,看着身边神色黯然,眼泪巴巴的侄女,心里别提多高兴了,苏晨已死,那么他以后就没有了任何的后顾之忧,再也不用担心他会成为自己统治慕容家族的绊脚石。
慕容婉瑜默默的望着天空,一碧千里,可是,却看不到一个影子,苏晨被金雕抓走,那一刻,已经将死,谁能想象,他死后连个全尸都难以保存呢?
慕容婉瑜不信,但是每个人告诉她的结果都是一样的,三人言而成虎,苏晨的死,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了。
就在这时候,西门寒楼推着轮椅缓缓走来,轮椅之上的人,正是西门剑痕。
西门剑痕目光淡然,不过当他与慕容婉瑜目光相交的那一刻,他却有股自惭形秽的感觉,自己不是苏晨的对手,而救世主,也是他。西门剑痕自诩年轻一代无人可敌,但最终却惨败在了苏晨手中,被分筋错骨手重创。让他一生最大的骄傲,也成为了别人口中的笑柄。不过西门剑痕并没有就此沉沦。
“他是个男人,是个真真正正的男人。”
西门剑痕低声说道,他看得出慕容婉瑜眼中的悲伤,苏晨的死,对她的打击很大。
“你不恨他?”
慕容婉瑜说道。
“一个男人,一生,该有一个这样的对手,我以他为傲。只可惜,风花落尽,他却已经远走。”
西门剑痕双眼紧闭,英雄惜英雄,苏晨虽然败了他,重创了他,可正因为如此,苏晨是他唯一认可的男人。
医圣华剑锋救了翎芝,而后,翎咏春带着她,离开了青城山,无关人等,也都逐渐下山,这一场生死屠杀,震惊了整个江湖。没有不透风的墙,毕竟当时的人太多了,以讹传讹,苏晨甚至在江湖之上被神化了,但是却已经死了,终究成为了历史。不少人都是感觉到了巨大的危机,因为当年那个叱咤风云的苏天霆之子,重现江湖,而且其气势丝毫不弱于父亲,只可惜,最后还是饮恨收场。英雄的结局,往往都是一样的。
不过,这个关于医圣的传说,却是震撼了不少人。
京城,秋叶落尽,小雪纷飞。一处雅静的四合院之中,黄老望着天空之上漱漱而落的雪花,心里有些不太平静,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个红杉,不会连最后的收场,都没有做好吧?
“咳咳……咳咳……”
黄老咳嗽了两声,脸色有些难看,跟元泾真人的交手,让他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如今他短时间之内,也不可能动用实力了。
黄老始终心绪不宁,两只乌鸦在树上嘎嘎直叫,叫的他心底有些瘆的慌,青城山之局,已经是天罗地网,应该不会有人逃走吧。至少他心里是这么想的,只是杀掉那个苏家余孽,付出的代价,有些太大了。这是黄老唯一不满意的。
“咚咚!”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他的心,也不由得咯噔一声,难道真出了什么难以预测的事情吗?看着风尘仆仆赶来的枭龙,他的眼神,变得越来越阴沉,因为枭龙的脸色也不好,确切的说,是非常难看。
黄老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结果。
“怎么样?”
“红杉老大,殉职了,除了我带回了几个伤兵,其余的人,全都葬送在了青城山。”
枭龙沉声说道。黄老瞳孔紧缩,踉跄着退后两步,最后跌坐在椅子上,嘴巴张了好几次,都没能说出话来,他做梦也想不到的结果,竟然真的出现了。
“把详细情况给我说清楚。”黄老咬着牙说道,内心的愤怒可想而知,自己最后因为伤势太重回到了京城,却发生了这等匪夷所思的事情,真是一群废物,扶不起的阿斗。
“我们的计划原本天衣无缝,可是那个苏家余孽,竟然没死,而且实力更胜从前,所以,我们功败垂成了。虽然阎罗王助了我们一臂之力,可是终究还是被苏晨击杀了,而且苏晨的帮手也不少,一个不知道来历的神脉高手,还有一个没有中毒的少林弟子,也是神脉高手,我们寡不敌众。红杉老大为了掩护我们撤退,最后……最后因公殉职了。”
枭龙声情并茂的说道,说的有板有眼,然而红杉之死,有一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他。但枭龙不得不这么做,因为他恨红杉,若不是他,翎芝怎会九死一生?若不是他,怎么会有那么多人死于非命?虽然他也只是一个执行者,可是他的决策,关乎着所有人的生死。
“原来如此,真是天算不如人算,那么多的人,都已经死了,就差一步,就差一步,如果杀了那些人,江湖必定会大乱,看来,现在还不是时候。”
黄老喃喃着说道,心底愤恨不已,自己的计划,眼看就要成功了,江湖就要打乱了,全都败在了那个苏家余孽的手中,实在是可恨啊。
“那苏家余孽,最后死没死?”
“死了,是被一只金雕抓走的,估计九死一生。”
“金雕?”黄老眼神骤然一亮,嘴角微微翘起。
“那应该是必死无疑了。可是,难道他也重出江湖了吗?”
黄老显然有些不太开心,苏家余孽的死的确让他开心不少,可代价毕竟太大了,金雕让他想起了一个人,一个曾经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人,一个曾经引领了一个时代的人。江湖已经没有了他,可他的传说,依旧在。
“如果他能出山,看来江湖上,又避免不了一场腥风血雨了。呵呵。”
黄老阴柔一笑,让枭龙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苏晨看来是真的死了,而那金雕,说不定背后有人操纵。
“厚葬他们,日后,红杉的势力,就暂时由你掌控吧,别让我失望,枭龙,你是红杉点名的人,我会重用你的。下去吧。”
黄老说道,枭龙只能退去,他并不是不想为国家效力,但只是不想成为别人手中的刽子手,杀人,枭龙从来都不会手软,但不代表他会滥杀无辜,他始终都会站在国家的立场之上,为民请命,为国尽忠。这是他的使命,更是他最初的初衷。
南阳,图腾酒吧,当齐豫跟王超回到这里的时候,整个南方,已经彻底乱了套,南霸天一家独大,几乎倾轧了整个南方地区,唯独南阳周围,没有动。就连张高乐也没有想到,齐豫的一句话,竟然这么管用。
夜色朦胧,华灯初上,图腾酒吧,今晚更是嗨到爆!因为齐豫的回归,使他们终于找到了主心骨,许久没有出现这么快乐的事情了,就连张高乐也不得不服,齐豫在这些人心中的地位,绝对不是他所能想象的,虽然齐豫手中的人不多,可是都是对他死心塌地的兄弟。通过这一次的事情,张高乐对于齐豫也是再没有了任何的不满,他虽然狂,但是不傻,有些人的领袖精神,不是他这张三寸不烂之舌能够比拟的。
“今天我敬你,老大,这是我最衷心的一句老大。相信我。”
张高乐举着酒杯,满脸严肃的说道。
“以前难道就是言不由衷?”齐豫笑眯眯道。
“额,我不是那个意思,老大。”张高乐脸色一囧道。
“哈哈,开玩笑的,别介意,就冲你这句话,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来,喝酒。”
齐豫拍了拍张高乐的肩膀,笑着说道,周围的人,也都是一笑置之,谁也不会真的在意。至少这一刻,张高乐感觉自己融入了这个大集体之中,他不再是那个被苏晨钦点,临危受命的钦差了,他就是他,他就是他们的兄弟,大家的兄弟。
跟王超不一样,跟光头彪不一样,在苏晨心目中,他只是个老滑头,可他心高气傲,更有着属于自己的梦想。
混,也是一种生活!张高乐也始终相信,是金子,总有一天会发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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