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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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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宪洲收了大鸡这个马仔,又知道黄毛在背后捣鬼,元宪洲就给大鸡布置任务。

    几天后,黄毛到城里玩的时候,大鸡就找茬儿把他揍了一顿。

    至于唐哥拉稀那边,元宪洲先不动他。

    一来唐哥拉稀是个大混混,身边有一帮子刚从大狱里面出来的兄弟,元宪洲这个小屁孩哪动的了他。

    二来揍了黄毛就算敲山震虎了。

    而且那个年代流氓们也有一个基本的底线,就跟元义刚抓扒手一个道理。

    你都暴露了,还瑟个屁啊。

    短时期内,唐哥拉稀肯定不会再动元宪洲了。

    刚铲完这事儿,曹主任那边就来叫元宪洲和钟洋,让他们到魔都观摩吉他歌手大奖赛。

    正准备走呢,肖蝶她妈慌慌张张跑来,哪来一张纸条向元宪洲求救。

    原来,肖蝶前几天也跑到魔都去了!

    她偷了家里的存折去参加吉他歌手大奖赛。

    元宪洲没敢说自己正打算过去观摩,只说自己在魔都有朋友,可以让他们找一找。

    看着肖蝶妈妈着急的样子,元宪洲心中五味杂陈。

    给肖蝶买吉他,本来是想改变她的命运,让她躲过五年后的燕都劫难,结果却让她的命运蹉跎起来。

    一个十五六岁从没出过远门的小女孩跑到一个花花世界,会发生什么意外情况,元宪洲不敢想象。

    那个时候不论男女,住旅店都是一群人混住,虽然出现坏人的概率很小,但总还是有的。

    由于大家都没有身份证,甚至有可能出现男人冒充女人混进女人客房里的情况。

    元宪洲和钟洋急匆匆赶往魔都,刚下船就来找曹主任。

    曹主任看见元宪洲却挺兴奋:“哎呀!小元啊!真让你说对了!”

    “怎么了?”

    “你不说下半年北方会有一个很厉害的少女歌手出道吗?”

    “可现在还早了点……”

    “是啊!我们可以现在就培养,反正已经有好苗子了!”

    说着,曹主任打开录像,给元宪洲和钟洋看他们录制的节目。

    元宪洲看一眼顿时惊呆了,曹主任口中的厉害少女竟然是肖蝶!

    肖蝶只学了两三个月吉他,而且是元宪洲这个三脚猫教的。

    可她看起来就像个吉他老手一样。

    “是不错吧,你看?她说她过几天就十六岁了。你看她这么成熟老道,看起来像二十来岁。”

    是啊!元宪洲记得肖蝶是大一时学的吉他,到大三时已经比较熟练了,跟眼下的这种状态差不多。

    “我们准备给她给第一名,然后送她到燕都培训几个月,然后下半年就可以正式出道了……”

    元宪洲突然想到一个可怕的问题。

    在上一世,他和肖蝶是同时挨枪子儿的,他断了条腿,肖蝶送掉了性命。

    而今世,元宪洲提前六年挨枪子儿,那么肖蝶……

    她到燕都说不定会有危险啊!

    再说,元宪洲已经答应肖蝶的妈妈,要尽早把她领回家。

    “可是我说的那个少女歌手不是她。那个少女歌手在燕都,不用培训直接就可以出磁带,而且保证会大卖!”

    “那更好啊,你有把握说服她来我们这里吗?”

    元宪洲想了下点点头:“有把握!”

    曹主任挺高兴:“那就拜托你了!这样我就不用把冠军给她了,闫局长那边有个关系户……”

    元宪洲突然有种罪恶感。

    由于自己的横加阻挠,肖蝶失去了冠军头衔,也失去了进军娱乐圈的机会,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元宪洲和钟洋离开唱片社后,按照登记资料找到肖蝶住的那家宾馆。

    这肖蝶有意思,偷了家里的钱跑到魔都来,专挑高档宾馆住,还是元宪洲这样的百万富翁都不舍的住的大套间。

    刚到门口就听到肖蝶弹唱的声音,连钟洋这样的音乐门外汉都忍不住赞叹:“确实不错啊!赶上大明星了!”

    元宪洲也听出,肖蝶此时的水平和90年代一些大牌歌手不相上下了,这也让他更加困惑,短短的两三个月肖蝶怎么会有如此神速的进步?

    肖蝶房门也半开着,元宪洲和钟洋走进去时,她都没察觉,还坐在床上聚精会神地弹唱着。

    元宪洲转到肖蝶身前,盯着她看了片刻,肖蝶这才反应过来,扔下吉他一下扑进元宪洲怀里:“你怎么来了?”

    元宪洲连忙将她放下,板起脸:“阿姨让我来找你。”

    “有啥好找的,大活人还能走丢不成。”

    元宪洲打量着房间,撇撇嘴:“你还真舍得花钱啊!”

    肖蝶想起什么似地,跳起来,从身上拿出存折看了看:“幸好你来了!不然没饭吃了。”

    元宪洲忍不住苦笑。

    肖蝶在前世就这德行,大学三年几乎都在元宪洲那里蹭吃蹭喝,因为家里给她寄来的生活费她总是不到半个学期就花的精光。

    当然,要不是元宪洲宠溺她由着她性子的话,她其实也有很多办法搞到钱,比如在燕都街头卖唱,一天就能弄到百八十块钱,甚至还能弄到外汇券。

    正好现在是中午,元宪洲摆摆手:“走吧,我请你吃灌汤包。”

    三人来到城隍庙附近,走进一家饭店。

    三个北方人,元宪洲和钟洋都是精壮小伙子,肖蝶也是胃口奇大的野蛮少女。

    当他们甩开腮帮子,桌子上的笼屉渐渐堆成山时,旁桌的南方人纷纷侧目。

    其实南方人也有不少大肠大胃的,一方面人家吃得慢条斯理比较优雅,另一方面灌汤包很贵,没几个人肯敞开了肚皮吃。

    把肖蝶喂饱了,元宪洲连忙趁热打铁,叫肖蝶跟他一块儿回兴都。

    肖蝶却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好不容易来一趟,我还要在sh玩个两三天。”

    “钱都花光了,你拿什么玩?”

    “你借我点吧,你现在做生意有钱。”

    见元宪洲发呆,肖蝶连忙说:“我会还你的!等我成了歌星,出磁带,比你赚的钱还多!”

    元宪洲叹口气。

    “怎么?你不信啊?”

    “那我留下来陪你吧。”

    “你让钱陪我就行了,哈哈。”

    吃完饭后,钟洋有事先回蓝城了,元宪洲则搬来跟肖蝶一个宾馆住。

    晚上的时候,元宪洲才想起来:明天是肖蝶的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