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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喝了这碗孟婆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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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薇薇的服装店开张后,元宪洲每天便多了个心思。

    上午在“大洋洲”忙一阵之后,中午就跑到服装店,和边薇薇一起吃完午饭,逗逗孩子,再帮边薇薇接待顾客。

    这几天接了个改裙子的活儿,边薇薇早晚忙碌,一会儿钻研书籍,一会儿计算尺寸。

    可顾客来了,却对边薇薇的努力并不满意。

    顾客也是个少妇,有三十来岁,是标准的漏斗型身材,臀圆腰细,边薇薇刻意突出了她的优点。

    要是在九十年代,边薇薇的这种设计会风靡一时,可这时的顾客大多接受不了,她们还觉得漏斗型身材比较丑陋需要遮掩。

    两人吵了半天,最后边薇薇赔钱了事。

    中午,元宪洲陪着小若星睡了会儿,这才起身回到大洋洲。

    刚到大洋洲办公室里,钟洋就向他使眼色,压低声音:“她来了……”

    钟洋是个很精明的人,虽然元宪洲没向他明说,但实际上他也知道元宪洲在外面有情人,而对于元宪洲和肖蝶的关系他也心知肚明。

    元宪洲走进旁边的休息室里,肖蝶正趴在桌子上做作业,书包放在一旁。

    那个年代,刚刚开始流行穿校服,不是早些年那种白衬衣蓝裤子,更不是后来宽松肥大的运动装,而是正经八百的日式校服。

    不过不分男女,都是深绿色的一身衣服和裤子。

    衣服还算可体,裤子一律肥肥大大,裤裆简直能塞进一只鸡。

    有些爱美的女生会私下里把裤子改得可体一些。

    像肖蝶这样我行我素的女孩是绝对没那闲心的,就那么原汁原味地穿在身上。

    不过在元宪洲看来,肖蝶穿着这一身宽松的校服反倒挺精神,有股部队大院女孩子那种大飒蜜的范儿。

    “咦?你才回来?”看见元宪洲,肖蝶连忙放下笔。

    原来,肖蝶他们下午没课,她就跑到这里来了。

    “你这段时间怎么老不在家里?我去找你好几次。”

    “这几天比较忙……”

    肖蝶打量元宪洲笑了:“看你那小样,还真把自己当老板了。”

    肖蝶一边说着一边在手上转着笔。

    这种转笔的技巧,元宪洲一辈子也没学会,可肖蝶很厉害,可以玩出很多花样。

    “吃饭了没有?”

    “吃了一点……”

    “那就是没吃!”

    像肖蝶这种大肠大胃的女孩,吃一点点跟没吃没啥区别。

    元宪洲领肖蝶来到“大洋洲”跟前的一家饭店里。

    “我想吃樱桃肉!还有椒盐里脊!炸海蛎子!……”

    肖蝶一口气点了五六个菜,元宪洲连忙阻止:“行了!行了!”

    结果还换来一句:“小气!”

    肖蝶这样任性的性格都是她父母娇惯的。

    那个年月,哪有孩子敢偷存折自己跑到陌生的大城市去。

    换一般传统点的家庭,管你是男孩女孩,定会把你毒打一顿,然后再让你心服口服。

    不过肖蝶父母这样由着肖蝶野蛮生长,也没见的坏到哪去。

    上一世,肖蝶还是按照父母的要求考上大学,攻读师范专业,准备老老实实当个老师。

    就算没有那颗子弹,肖蝶应该也会一路走下去,顶多偶尔弹弹吉他,唱唱歌,扮演一下文艺女青年。

    可这一世,由于元宪洲的干预,肖蝶正走在一条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上。

    不知道是福是祸?

    “等我当歌星了,请你吃饭。”

    肖蝶一边说着,一边拿出获奖证书给元宪洲看。

    元宪洲心虚的厉害,都没敢仔细看。

    要不是元宪洲干预,肖蝶早成歌星了,而且将改变历史,80年代的磁带女王不是周岩而是肖蝶。

    可谁知道呢?哎……

    肖蝶属于那种眼大肚小的人,点了一桌子的菜,吃了几口就吃不下了,然后再给自己找点借口。

    “我妈说我有点胖了……你觉得呢?”

    “还行吧……”

    “不过我妈说我成熟了……”

    一边说着,肖蝶一边挺起胸膛。

    她这其实有撩骚的嫌疑,不过是小孩子的那种单纯的撩骚,就是想告诉别人:你看!我胸比以前大了!

    元宪洲一时不知说啥好。

    十六岁的少女撩骚,五十岁的老家伙说啥都显得不正经。

    肖蝶反而嫌元宪洲情商太低:“去!不懂事!”

    桌子上剩了一大堆菜,元宪洲实在心疼,就不心疼自己肠胃了,胡吃海塞一会儿才想起来:自己是大富豪啊!又不是前世那个穷酸抠逼!再说浪费跟吃坏肚子相比,哪个更严重?

    肖蝶反倒若无其事,仿佛这一桌子菜不是她点的,抹抹嘴又想起了什么。

    “跟你说个事儿啊。”

    “什么事儿?”

    “这段时间我老做梦。”

    “做啥梦?”

    “梦见我死了。”

    “怎么死的呀?”

    “好像,好像是挨了一枪!”

    元宪洲顿时懵了:我草!难道肖蝶也是重生的?

    “你怎么了?”

    “你,你还记得以前的事吗?”元宪洲声音有些颤抖了。

    “当然记得了!”

    元宪洲抑制不住激动,都快要昏厥过去了。

    “我记得你小时候被我抢了糖葫芦,动不动就哭鼻子,哈哈!”

    元宪洲叹口气。

    “都怪你!”肖蝶跳起来,故技重施,把元宪洲脑袋夹在咯吱窝下,用手指弹他的脑壳。

    一时间,元宪洲感慨万千,他好享受这一刻,真想死在肖蝶怀里!

    他多渴望肖蝶也是重生的啊!那样,他们就可以心无挂碍,手牵着手,一起述说前世未了的情缘,述说对彼此的无比思念。

    可哪有那么多重生啊!

    一定是因为重生那一晚碰到肖蝶,说了梦见她死掉的话,让肖蝶印刻在脑海里了。

    再后来,元宪洲腿上中枪,也让肖蝶产生了联想。

    潜意识里,她一直都想替元宪洲挡枪。

    因为前世她就是这么做的。

    那一天,她正是因为替元宪洲挡了一枪,才命丧街头。

    “你怎么又哭了?”肖蝶把元宪洲的脑袋推了起来。

    元宪洲有些尴尬:“有,有点疼……”

    “笨蛋!”

    元宪洲以为肖蝶又会粗暴地把他推回座位上,但她却摸摸元宪洲的脸庞,皱起了眉头:“你说人为什么一定要死啊?”

    “不死哪有生。”

    是啊,或许每个人都会重生,只是他们的那一碗孟婆汤是货真价实的,而元宪洲得到的这一碗却是兑了水的,失去了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