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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原来你喜欢穿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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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同归于尽这个梗是过不去了。

    沈浮白镇定自若地走过去:“这婚房布置的还挺喜庆。”

    姜珩抬眼:“什么房?”

    沈浮白立即敞开双手,左右张望:“你看这红艳艳的,多像古时候新婚时的洞房啊。”

    沈浮白强行解释一波,越描越黑。姜珩眉头微微一挑,意味深长:“你这么说我也觉得有点像。”

    沈浮白哈哈一笑,搪塞过去:“我这比喻不恰当。入洞房的那是夫妻,我们是朋友嘛。”

    “你说的没错。”姜珩拿起盛满红酒的高脚杯,点头致意,“为我们的友谊干杯。”

    听到“干杯”这个词沈浮白还愣了会儿,条件反射,随即想到姜珩应该是不知道他的应援词是这个的。只是巧合而已。

    干杯这个词太常见了,不是他沈浮白专属。尽管那对他和他的粉丝有不同意义。

    但姜珩并不是他的粉丝。

    此刻姜珩强烈要求插播一条画外音:我是!我是!我是啊!!!【破音】

    沈浮白目光落到那杯红酒上:“这酒哪来的?”

    “酒店自备。”其实八成是叶凛特意让人准备的。姜珩眯了眯眼,骨节分明的手指攥住杯身,俊美的面孔在暧昧灯光下有些醉人,“像不像合卺酒?”

    嗓音低醇,余韵无穷。

    满室红罗鸳鸯帐暖,花瓣代替桂圆莲子,杯酒相交合卺同牢,只差一个送入洞房。

    可真是浓情蜜意、燕尔新婚的感觉。

    沈浮白不自觉脑补出一系列,甚至想到最后一道工序……打住打住,想什么呢?他和珩珩可是社会主义兄弟情。

    人家把你当兄弟,你却想上他?使不得使不得。

    沈浮白觉得喉咙有些烧,拿起桌上的另一杯酒一口干了,没怎么润喉,倒是完美为脸上的酡红做了解释。

    他脸红了,也许是激动的,也许是害羞的,反正不是喝醉的。

    他是谁?沈浮白,又名酒酒,干杯代言人,千杯不醉。这辈子只醉心过一个人,清醒不了。

    酒店一张大床房,两个大男人睡一屋也没什么。都是直男,在意啥?

    ……可问题是他们两个都不是直的啊。

    沈浮白是个天然弯。

    他自小生的就比女孩子还漂亮,但除此之外,与别的男生没什么不同。他也爱玩具枪不爱芭比娃娃,爱打游戏不爱逛街购物,爱挑球鞋绝不穿裙子,爱用打架解决问题而不是靠哭博取同情……他不嗲也不娘,就是个长得好看的男孩子,只是性取向是爱男不爱女。

    多正常的事。

    可现在不正常了。

    他要和珩珩同床共枕。

    这跟一个女孩子突然间要睡到自己梦寐以求的男神有区别吗?没有区别!

    就算此睡非彼睡,对他来说这个程度就已经足够让人激动到心肌梗塞了好吗?也是他脑子一热,答应了和珩珩同一间房,别看现在沈浮白面容淡定,他已经在心中狂奔八百里,小鹿乱撞,怦怦直跳。

    姜珩坐在床上稳如老狗,喜红床单被他藏在被子下的手抓出一道褶皱,杯子里的红酒在轻轻晃动,那是他的指尖在微微颤抖。

    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个弯的,反正他活了二十四年,只喜欢一个沈浮白。

    从年少时一眼惊艳就喜欢他,从此成为信仰。

    沈浮白是小鹿乱撞失去冷静。

    他便是野马脱缰,没有归期。

    沈浮白简直要醉死在姜珩的低音炮里。

    太苏了,遭不住。

    沈浮白把酒杯放下,摘掉帽子与墨镜,长睫低垂下来,容色精致动人。他仰躺在柔软大床上,倒在姜珩身边,整个人陷入花的海洋里。

    染了一身的玫瑰香气。

    沈浮白拍摄一天有些困倦,眸子里席卷上懒怠困意,氤氲了眼底。倒不是想睡,只是骤然碰见这么舒服的床,身体骤然放松惬意。

    葬礼归葬礼,躺着还是挺舒服的。恨不得能永世长眠下去。

    姜珩坐在床沿回头看。灯光下青年的脸i丽无比,一点唇瓣比玫瑰花瓣还要娇艳欲滴。勾人的眸子波光流转,荡漾出一片潋滟的水色。

    “很累吗?”姜珩问。

    “没有啊。”沈浮白看他的方向,露出一丝清浅的笑,“就是突然觉得,真有那么一场玫瑰花的葬礼也挺好的。你想,在漫天花雨里死去,落红满身,长眠于此,多美啊。”

    青年说这话的时候眼带笑意,甚至连语气都是那么讲故事一般的平静,却无端像一根针,扎得姜珩心刺了一分,些些疼。

    “不美。”姜珩说,“几年后坟头草就三米高了。”

    沈浮白:“……”你魔鬼吗?

    这也太他妈现实主义了。

    “要不你先去洗个澡?”姜珩盯着满床的玫瑰花瓣,“我再打个电话给前台让人来清理。我还年轻,不想这么快入土为安。”

    沈浮白想想也是,收起文艺青年模式,坐起身,抖落一身花瓣。

    他踏进浴室。

    一分钟后又踏出来。

    姜珩:“怎么了吗?”

    沈浮白:“我们好像没有换洗的衣物。”而且这个点了,把助理大老远叫来也不太好。

    姜珩陷入沉思。

    十分钟后。

    两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男人出现在街上。

    沈浮白绝对没有想到有生之年,他居然能和姜珩一起逛街――挑,内,衣,裤。

    人生真是巨他妈刺激。

    更刺激的是珩珩的尺寸……呸,尺码,呸……算了不说了。

    沈浮白就眼睁睁看着姜珩神态自若地走进一家内衣专卖店,仗着戴了口罩就光明正大地在内裤区域停留,选的居然还是最大号。

    一米八几热爱健身的大男人,可以理解。

    尽管同样一米八的沈浮白穿的是最小号。

    因为他腰细。

    不是因为小,不是因为小,不是因为小!

    姜珩在那里精挑细选,沈浮白拉了拉口罩,没好意思左顾右盼。这要是被媒体拍到了,他连明天新闻头条都想好了――震惊!当红小鲜肉与著名影帝现身内衣店,举止甜蜜疑似恋情。

    不然就是――隐婚同居?!当红小鲜肉与著名影帝惊现内衣店为哪般?

    再缺德点就是――世风日下,当红小鲜肉与著名影帝竟在内衣店做这种事……

    娱乐至死的社会,有一批兢兢业业的媒体人,也有一群捕风捉影的造谣者。前者如同蜜蜂采蜜,勤勤恳恳,将最真实的一幕展现在大众眼前。后者则似苍蝇扑食腐肉,践踏着他人的尸体,总在散发恶臭。

    各行各业,都是如此。

    所以,沈浮白还是很喜欢葬在花里的。

    因为那样吸引来的就会是蜜蜂,而不是苍蝇。

    现实主义者姜珩:尸体还是会引来苍蝇的,还有蚂蚁、蜘蛛、跳蚤……

    浪漫主义者沈浮白:对不起,我不听。

    内衣店里人来人往,沈浮白低头看脚尖,只求不被人认出来。

    看着看着,口袋里手机响了。

    是小林给他发消息。

    小林:沈哥,你怎么没回酒店啊?

    沈浮白想起来了,他和珩珩在外面酒店住下的事,还没跟小林说。

    沈浮白:今天在外面住,不回来了。

    不要想我呢,亲爱的小林子。沈浮白心道。

    小林:那可真是太棒了。

    沈浮白:???你都不关心我在哪儿的吗?你这个助理怎么当的?给你扣工资信不信。

    小林:那好吧,你现在在哪儿?

    沈浮白直接拍了张图发过去,没把姜珩拍下来。

    小林:大晚上逛内衣店,您真有雅兴……诶对了,反正你都在店里了,能不能帮我也带一条?粉色,丁字,蕾丝。

    沈浮白:……你变态吧?

    小林:不是,明天我女朋友要来看我,我们异地,你懂的……

    沈浮白懂。小别胜新婚,干柴遇烈火,连小林这孩子都不是一条单身狗。

    沈浮白:你是我助理还是我是你助理?你让我给你女朋友买这种东西?

    带女士内裤这么羞耻的事情,他会帮着干吗?开玩笑。

    小林:沈哥哥,你最好了啦~

    沈浮白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差点没把手机摔了。

    直男撒娇,最为致命。

    沈浮白:行行行我给你带,语气正常点,明天别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我不想闻到恋爱的酸臭味。

    这意思就是给小林放一天假陪女朋友好好玩了。

    小林:爱你么么哒,比心。

    沈浮白:不爱,滚。冷漠.jpg

    沈浮白正低头打字,姜珩已经挑完自己的,回头问沈浮白:“你要大号的还是小号的?”

    沈浮白头也不抬:“小号的。”

    “黑色的还是灰色的?”

    “粉色的。”

    姜珩一顿:“平角的还是三角的?”

    “丁字的。”

    “……”姜珩艰难地问,“纯棉的还是纤维的?”

    “蕾丝的。”

    姜珩:“……”

    导购:“……”

    其他客人:“……”

    沈浮白打完字觉得不对。为什么世界如此安静。

    他一抬头,所有人都面色复杂地盯着他。

    导购员的目光暧昧地在他和姜珩之间来回打量,仿佛脑补了一部十万字的耽美文。

    姜珩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原来你喜欢穿这个……”

    沈浮白:“……”

    狗比小林,等死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