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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我要山寨

作者:加斯特斯.QD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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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夏以前就对郑伟说过,如果给他足够的材料,他能造出一切。但郑伟却不相信,不客气的说道:“你能造原子弹?”

    “能!”原子弹的制造方法并不难,难的是材料。

    林夏给郑伟出的方法无非是买点零件回来拼装一下,做成别的玩意,对此郑伟表示十足的同意,原因无他,第一:零件可以从网上购买,安全。第二:林夏做的东西基本都是废品,没钱了可以卖废品。第三:林夏经常买一些零件回来做莫名其妙的东西,这在郑伟眼中是一种爱好。

    所以,林夏提出这个建议在郑伟的眼里是好建议,即能满足朋友的动手欲望,又能花掉钱以绝后患,不是好建议是什么?

    “不对啊!”郑伟猛然间想到一个漏洞,立刻叫住兴奋的林夏问道:“那个,从网上买不还得把钱存银行吗?”

    “啊?”林夏愣了,不过随后又笑了:“怕什么,街上不是有什么代购的么?”

    “是啊!”郑伟一拍脑门表示同意,街上有些代购的网店,专门帮人从网上买东西,这么一来就不怕了。

    林夏在电脑上写写画画,嘴里说道:“我先给你列一份表,你帮我去买,恩。”说罢,林夏的手指开始在键盘上飞驰,而郑伟却凑上来看了一眼:“我靠,钨丝?还有银块?镊子?你这是准备做什么?怎么都是金属啊。”

    “搞一个大玩具!嘿嘿,以前没钱所以没有造,现在有了自然要好好玩一把,等我弄出来你就知道了,保证你大吃一惊,而且疯狂崇拜我!”林夏翘着尾巴说道。

    郑伟鄙视的眼神瞬间就流露了出来:“是不是?别到时候做出一个遥控汽车啊。”

    林夏听后直接回了一个白眼。

    以前林夏曾做过许多东西,因为资金有限,只能做一些小玩意。比如监控干扰器、激光切割器等等,其中激光切割器林夏并没有告诉郑伟,因为林夏怕郑伟玩闹时候闹出什么事情来,毕竟那玩意某种意义上比手枪还恐怖。

    “呐,就这些,唔,估计不怎么全面,不过先买这些吧。”林夏将要买的东西列好表格之后,存入手机内存卡后交给郑伟。

    “那行,我先去了。”郑伟接过内存卡后,出门了。

    林夏即将要做的是什么?当然是一个大玩意!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梦,林夏自然也不例外,要不然也不会在自己拥有一身肌肉的时候去当英雄,只可惜当时英雄没当成,还差点被垃圾车给收了去。

    想到英雄,你就得需要一项突出的本领,或过人的实力、或惊人的财富、又或者美国大片上的高科技,可惜林夏不会武功,就只有一身肌肉。财力更不要说了,几万块钱都把两人吓得和什么一样,那只剩下高科技了。

    可高科技往往伴随着财力的大量投入而诞生,没有足够的财力哪里来的高科技。林夏是幸运的,拥有降临系统的他拥有别人梦寐以求的技术,但又是不幸的,区区玛尼都能难住他。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林夏现在也略有一些钱,所以林夏决定将脑子里的东西变成实物。

    造什么?钢铁侠肯定是林夏第一个想造的!但是能造的起吗?高达一亿两千万美元的价格让林夏想都不敢想,就算其中的材料换成普通点的那也不是林夏敢想的。

    那么造蝙蝠侠的?算了吧,蝙蝠侠的装备一点都不实用,什么蝙蝠车、蝙蝠衣的,现在的科技也能造出来,甚至有钱就能直接买到成品。人家蝙蝠侠凭借的是财力、武力、科技三样才问鼎英雄的宝座。

    那么造什么呢?曾经无聊的林夏才默默的盘算着,结果他得出一个很郁闷的回答,如果把所有英雄的装备都打乱来造的话,价格将会很便宜。比如飞行器用绿恶魔的滑板,防护衣用蝙蝠侠的,能量源用钢铁侠的。虽然看上去不伦不类,但是胜在便宜!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就算不伦不类,也不是林夏能承受的,金钱的问题就像大山一样不可逾越。

    “所以说,山寨才是王道。”林夏有些无聊的得出这个结论。

    事实上,林夏想要山寨一个高科技出来,山寨什么?人类最渴望什么?飞翔!自由自在的飞翔,做为一个地面上跑的生物而言,天空自然是人类的梦想。

    所以林夏也想飞,现在有钱了,又有能力了,那么,山寨一个绿恶魔的滑板如何?

    林夏摸着下巴思考道:“话说虽然材料改了,也应该能飞起来吧?啊?恩,估计使用寿命有限制,我算算,唔,磨损的话得减去两年、能量输出管道,额,三个月就得换一次、保养的话,我靠,这么算下来,一个飞行器只能玩一年多?不是吧……”

    林夏这时候感觉有些亏了,好几万弄出一个飞行器才只能玩一年多,做为一个从来没见过大钱的林夏而言,这玩意真奢侈。

    “要不?算做了吧?”退堂鼓被林夏敲起,一想到这里,林夏赶紧掏出手机给郑伟打电话,结果悲哀的发现郑伟竟然没带手机就出去了。

    “算了,反正钱不是我的,也不心疼。”无奈之下林夏只好安慰自己。

    三个小时候郑伟回来了,脸色有些木讷,林夏连问几个问题后郑伟才反应过来,一脸呆滞的说道:“啊?啊……”

    “傻了啊你这是?”林夏不满的说道。

    “你还好意思说,你写的那些玩意,我和代购的人找了好久才找到,我靠啊,脑子都被搞炸了。代购的人更惨,看他那样子,估计要便溺好几天。”郑伟不满的说道。

    林夏有些惊讶:“不是吧你?有没有那么夸张?”

    “废话!你就动动手腕子而已,我们呢?得在网上一家家的找,我靠啊,你知道钨丝怎么给你找的吗?电灯泡里的!哼哼!”

    …………

    郑伟虽然说的自己很惨,不过好歹也买上了,只要等货到付款就好了,所以林夏也没怎么安慰他,直接问了一句:“走,今儿个咱去吃海鲜,去不去?有大闸蟹哦?”

    “去!不吃白不吃,反正以后吃不上了!”郑伟一甩脑门前的那串头发,拽拽的跟着去了。

    郑伟这个人很聪明,有的事情林夏不多说郑伟也明白,不会多问。为什么聪明人喜欢和聪明人说话,因为不累,有的事情就是隐私,不能说。

    和林夏认识久了,郑伟知道自己的定位,就是朋友,维护朋友之间的友谊那就是保持一定的距离。

    郑伟很聪明,林夏也知道,不说别的,单凭郑伟泡妞这一手段而已,郑伟就足够聪明,比如上次林夏看到郑伟和女女的聊天。

    “如果我能看到什么东西都不想吃就好了!”这是女女的第一句话,换成一般人肯定会说:“你这是减肥啊?”要是换个稍微聪明点的就会再加一句:“运动减肥把,安全。”

    但郑伟却不这么说,剑走偏锋,直接打击这个女女,所以有了下面一句话。

    “那你就会饿死。就像骷髅一样,完了法医等你死后把你解剖,划开肚子,拉出肠子,然后砰的一声,啧啧。。”

    听了这话,正常人肯定会说:“你好恶心啊!”

    要是换成一般人肯定会为自己辩解:“什么啊,我为你好,什么什么的……”然后呢,两人的关系肯定会僵硬。但郑伟呢?直接峰回路转,让女女明白不吃饭的恶处后还能和妹妹搭上关系。

    “我的恶心建立在你看到什么东西都不想吃的基础上,知道理查德.卡朋特不?就是唱那个什么什么耶斯特跌?昨日重现那家伙,饿死的。可悲,可叹啊。”说完这段话后,女女基本已经信服了郑伟,所以,有了下面一句话。

    “汗啊,别打击我了。”

    郑伟呢?果断乘胜追击……

    “不信啊,百度去啊,三十多就被饿死了,然后被那啥那啥后,才得出死因,可惜啊。可怜啊,可悲啊。”

    妹妹一听,哇塞,瞧,这人是好人,而且关心我,但我不能屈服:“5555555..你这个人太可恶了。”

    郑伟一见女女说这话了,开始露出狼尾巴:“三球,嘿嘿,话说你不想吃东西为了啥?难道你要为祖国做贡献?”

    妹妹呢?一听这话,自然而言的放开了警戒心,向郑伟诉说自己的苦恼:“对啊,我要为国家省粮食,省的把粮食浪费在我身上,还留下一堆肥肉,让姐看的心烦。”

    说完这话,妹妹基本把郑伟当自己人了,于是乎,推到指日可待。

    林夏和郑伟走得比较近也就有了原因,无他,嘴紧,聪明,目的单纯。

    现在每个人都把朋友当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郑伟付出的是自己的友谊,却没有想要得到什么金钱上的回报。

    “朋友。”林夏看着正在大吃大喝的郑伟,心中腾起一股热流:“这是我的朋友。”

    郑伟使劲的吸允着一个螃蟹腿,猛不丁抬头看道林夏双眼热烈的看着自己,没有来的打了一个寒颤:“哇靠!看我干什么?我告诉你!我是不会和你搞基的!”

    “我呸!”

    “嘿嘿,吃完了我先跑,你抱着老板的腿,别让他追上我。”郑伟恶意的说道。

    PS:我想起了我的朋友,可惜现在我们都不在一个城市,很久才能见上一面,呵呵,幸好,我还有一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