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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光明大道,锦绣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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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戬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忽然道:“你知道天庭有多少水军么?天河卫,分多少旅, 一旅有多少军,每军各辖多少营, 每营分多少队,每队有多少人么?你知道旅、军、营、队的将官职称、地位和权利么?你知道这些人的资料放在一起有多少么?你哥哥可全都知道。”

    文绎听的有点晕乎,挠头,望天:“我怎么可能知道这些……”

    杨戬觉得想笑:“那你知道你哥哥在通过二郎神庙的考试之后,被本君降旨调派到天河卫何处么?”

    文绎诚恳的摇摇头:“我更不知道了。我还以为文一现在还在进行考试和修炼呢,他考的可真快。”

    杨戬忍着笑:“你什么不知道,高兴什么?笑的好像你知道似的。你能听懂本君所说的‘光明大道’、‘锦绣前程’是什么?”

    文绎担忧的笑了笑:“我只听六哥说了几句, 或许理解的不贴切, 还请二爷见谅。天河卫九旅沆瀣一气,依仗天河屏障阵营固若金汤,无论国内外都攻不破。天庭派进去任职的人全都殉职了,而二爷您任命的文一在任职当天就遇上交战, 其中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 只是到了最后的结果是:乱军中主帅负重伤,青鳞军主将以及大批战将阵亡,至于文一。。。我只听说他立功了,然后被您接回来养伤。”

    杨戬满意的点点头:“继续说。”

    文绎袖着手思考了一下,缓缓道:“或许我想的太单纯,不过我已经尽力达到智商最高点了。二爷您说的‘光明大道’,指的是天芮旅中伤亡惨重, 空下了许多将官的名额,可以安排更多的人进天河卫。我哥哥身上虽然贴了真君神殿的标签,应该是众矢之的,可是青鳞军乃至于天芮旅伤亡惨重,哥哥他不会被上司压制的太紧迫,伤好之后他还能有一些立足的时间。看六哥的样子,好像天河卫很少有过这样的惨败,要不然也不可能只派了三十几个人去□□。如果我没猜错,天河卫常年被人忽视,处于一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状态,天河并非重镇要塞,天河卫九旅的元帅一职也不算位高权重。如果那是有用、有权利的地方,早就有无数个借口派人进去了。”

    “但不够引人注目并不等于不复杂,三十三名殉职的仙人就能说明问题。九名元帅一点都不希望天庭或是二爷您插手他们的势力范围。”文绎在袖子里握拳,认真而缓慢的说道:“有一两位殉职还可以说是殉职,三十三名仙人全部殉职就不可能是殉职了。文一刚刚任职就被两名俾将偷袭,太明显了!‘锦绣前程’嘛。。。我听说武将的功劳,不外乎平定内乱、驱逐外敌、俘虏或剿灭敌人、斩将夺旗、攻城略地这五种。如果把我哥哥的的处境也算上,替被自己人误伤的主将复仇是不可能的,但减少伤亡抵住敌人的攻击,应该也算是一桩小功劳。二爷,恕我目光短浅,是个头发长见识短笨女孩,只能想到这些。二爷您说的‘光明大道’‘锦绣前程’,究竟是什么意思?”

    杨戬微微一笑,端着杯子淡淡道:“你不要忘记了,他虽然不能替前青鳞将军复仇,却可以替被重伤的主帅复仇。平定内乱,呵呵。”

    “哇!”文绎有些失态:“我哥哥得到他自己的身体还不到十年,在现实世界那边还不到一个月吧?他有那么厉害么?”

    杨戬傲然道:“他的本体被本君拿了一千多年,被本君的法力温养了将近两千年的扇子,本就胜过那些将军们许多。扇木是天河阴槐,去天河上行军打仗自然得天独厚。文一极擅权谋和控制人心,又在你的暗示下学习了大量的兵法,他远远超出你的掌控。呵呵,天河卫是他主动要去的,这计划是他提出的,青鳞将军是被他斩杀,就连主帅重伤的背后也有他在推波助澜。进去看他吧,他一直在等着你。”

    文绎觉得杨二爷说的好有深意,点了点头:“是。我这就去。”

    她躬身万福,绕过杨二爷身边走到屋门口。手已经按在门板上,忽然顿了顿。躲到门柱后,从袖中掏出一支大凤金钗、两只紫金镶玉簪。往头发一摸,才想起来自己还散着头发呐,只好把簪钗叼在嘴里,又掏出一把犀牛角梳把头发梳顺,松松挽起。这才把凤钗金簪花钿插到头上,拿出两朵粉黄色绢花来插在凤钗旁边。想了想,摸出拴在穗子上的白玉环挂在腰带上,八宝钏一边一个套在手腕上,指头上又带了两枚金戒指,最后拿出一串夜明珠来带在脖颈上。再从袖子里摸了半天,拿出一瓶花露水,往头发上袖子里洒了一点。

    杨戬眯着眼睛看着她。看她用十分钟不到的时间,把一个穿着曲裾散着头发,像个听说家里遭灾了,火急火燎往回赶的简朴妇人,硬生生用一个又一个从袖子里掏出来的珠宝首饰打扮成气度优雅举止得体的淑女。他皱眉:“令牌里带的空间,你都放了什么?”所有的东西都塞在真君令牌里自带的几十平米的空间,你带的可真够齐全的,所有需要的东西都能掏出来。你把梳妆台和衣柜塞进去了?

    文绎微微一愣,有些心虚的说:“只有十套衣服,三套曲裾,三套齐胸襦裙,两套短打,两件纱质外套。剩下放的是硬通货,金银珠宝之类的东西,还有兵器和心脏病药。”她又拿出来一件极轻薄的浅咖啡色暗花纱衣,套在身上,尽量让自己看的别太张牙舞爪。

    老六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院子里,或许就在文绎蹲在柱子后梳妆打扮的时候。他道:“你还有心思打扮自己?不急着去看他么?”

    文绎往脸上匀了点胭脂,画了画眼线,叹了口气:“我要是不把自己打扮的像个养尊处优的贵妇,哥哥就该认为我在他离开期间亏待自己了。他就希望我能像个公主似的,穿着尊贵优雅华丽,要带着令人不敢轻视的气场,要深不可测,要让人觉得在我面前无法说谎。”

    老六忍了忍,忍耐不住,道:“我觉得他对你的期望很不错,对你很有好处。你自己不也喜欢那样么?”

    “那样是不错,但只要能摆出一副尊贵优雅的样子应付一会就可以了,一直都那样好累的!抛弃了耍流氓、讲黄色笑话和吃喝玩乐之后生活就完全没有快乐可言了。”文绎又摸出一对耳环来带上:“要不是怕他的身体不好,不能跟我生气打架,我才不戴这么多零碎。”

    杨戬微微一笑:“你哥哥的愿望有三个,一是飞黄腾达,二是给你另觅夫婿,三是把你培养成名媛。”他心里很高兴的走了。

    文绎扶柱子站起来,特郁闷的说:“王斌有什么不好的。他除了酒量不好、武力值不够高以外,他的智商情商和决断力都超过一般人嘛。我家爷绝对不是一无是处的小白脸,他智谋学识才华超群,没有年轻人骄横狂傲的态度,无论叫他做什么事都能做得很好。做事情知道用脑子,从不怨天尤人,大局观很强,三观很正。和我年龄一样,家庭背景也相差不多,能理解我和我的仇恨,能帮助我解决麻烦,在我发疯犯傻的时候还能拦住我。重点是,他是唯一一个能让我有兴趣的男人。我家爷无论是性别年龄还是性格,都很适合我嘛。”

    文绎忍不住挠了挠头,忽然发现头发被挠乱了,急忙补救:“我哥哥见过王斌,在之前也和他说过话,那时候我还没和王斌确定关系。他们两个人明明是说话十分投机的知己,是十分投脾气的好朋友,两个人的性格、想法、习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也都很相近。虽然王斌一直不承认我哥哥是真实存在的第二人格,但他对我哥哥主导身体时对我的评价很高。为什么他们两个现在快变成死对头了?”

    “聊得来的都是知己好朋友。但并不是知己就有资格追自己最疼爱的妹妹。妹控和妹夫是天敌。”老六微微一笑:“就是因为他们是知己,能在对方身上感觉到同类的气息,你哥哥才不希望你嫁给王斌。王斌或许是那种,把事业看得比妻子更重的男人。”

    文绎跳到他面前,笑嘻嘻的岔开话题,眨眨眼,晃了晃头:“六哥觉得我现在怎么样?怎么说也能算个从内而外的名媛了吧?”

    “气势呢?你要注意气势啊~”老六忍不住扶住她的头,碎碎叨叨的说:“打扮的像个公主的时候就要注意举止!别左顾右盼的!下巴往回收,不要伸长脖子。站直了!肩膀不要乱动,不要那么萌的看着我,别拿腔作调的,自然一点,你把舌头收回去!”

    文绎笑嘻嘻的往他怀里扑,扑到一半的时候反应过来,干咳一声,很正经很端庄的笑了笑:“六哥~等会我就把衣服换回去。”

    在隔音超级好的屋中,文一的灵魂出窍,静静的躺在床上,非常沉静的等着文绎进来。他在到达真君别院之后等着见文绎,已经等了很长时间,但还是很有耐心的继续等下去,看他脸上的表情就好像刚开始等她进来一样。他虽然做了一件应该做的事情,并为了成功复出了一些可以接受的代价,却担心文绎会为他的伤势伤心难过,或是认为他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对,让他伤心了。

    文绎轻轻推开门,轻移莲步,悄无声息的走了进来。她穿着长及脚踝的淡棕色暗花三绕曲裾,外罩一件若有若无的浅咖啡色暗花直身纱衣,看起来好像很成熟。她的头发盘在头顶,因为头发不够长,只能尽量挽的松散一些。在乌黑如墨的发髻左侧插着两只紫金镶玉簪,右侧斜插着一支大凤金钗,金钗上压着两朵粉黄色绢花,发髻后插着一把雕花的犀角梳。耳朵上坠着明珠,手上带着金饰,颈间带着一串龙眼大小的夜明珠项链。她这身衣服虽然不甚出奇,但胜在沉稳大方,很有气场。脸上的妆容试图显出一种明察秋毫的精明。

    文绎的脸色有些过度的白,在唇彩下的嘴唇看起来没什么血色,眼睛微肿,显然哭过。两个人的脸色都不大好。

    相比较,文一虽然看起来是重伤未愈,却比她好看些。他身上只有两种颜色,一种是黑色,一种是白色。黑色的是衣服,乌黑的头发,还有一双深黑色的眼眸。白色的是他的肌肤,非常白,白的没有一丝血色,嘴唇也是一样的苍白。他浑身上下除了那刺眼的白色肌肤,还有那双乌黑剑眉下阴沉、冷漠,狡诈多过智慧,狠辣多过勇敢的眼睛最为引人注目。黑与白汇聚在他身上,没有别的颜色,很冷。

    文绎关上门,脸上带着的一点柔和消失无踪。狐疑的、警惕的、仔仔细细的看着他的脸色、眼睛和灵魂的气势。一转眼看到桌上有个杯子,杯子里泡着一把断开一根四扇骨的扇子。她原先数过,这扇子总共有十二根扇骨,一下子断了三分之一,她顿时就绷不住冷漠淡定的样子:“文一,你怎么样了!没有生命危险吧?会留下后遗症么?”

    “只要吸收足够量的天河水,我原形上的伤势就能治愈了。”文一柔和而怜爱的微微笑了笑。可惜,他是天生就是孤高刻薄的面相、眉宇间还总让人有种冷漠、狡诈、阴邪、恶毒的感觉——说白了,他天生一张坏人的脸,无论做什么样的表情看起来都很不可信。

    文绎这才松了口气。她一进来的时候摆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这时候却又被他吓得大惊失色。反应过来自己已经露馅之后,她脸上红了红,轻声道:“你灵魂出窍不会伤身么?你倒是赶快把伤势治好啊。”

    “不着急。”文一对她伸出手。文绎犹豫了一下,还是轻移莲步,走到他面前。文一抓着她的手,低着头仔仔细细的看着,沉声道:“我不能让同僚们觉得我这伤势太轻。你懂么?他们的伤势都很重,我不能是第一个好的,也不能是最后一个好的。”

    文绎道:“无论怎么样,他们不都知道你是杨二爷的下属么?”

    “你可变笨了。”文一斜眼看了她一眼,淡淡的笑了笑:“你要知道,大家一起演戏,一起的自欺欺人可比撕破脸舒服多了。我听说了你最近发生的事。你做的不错,应对方法也还可以,尤其是对那位脾气怪的五爷,做得最好。”

    文绎点点头,忽然想起来:“这一个月以来我都没见到五哥,刚刚才看到他,又没说几句话,你会怎么知道的那么清楚?”

    文一淡淡道:“我自然有我的办法。你哥哥我无论什么时候都很有办法。”他顿了顿,松开手:“我撑不住了,必须得回去调理身体,修补伤口了。你在这里住几天吧。我还有很多话要跟你说。”他的语气温和,却总能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文绎有些担忧的点点头,站起身道:“你快回身体里去吧。有什么话慢慢说,别着急。”

    她走出屋去,回身轻轻关上门。默默的站了一会,意义不明的叹了口气,然后开始把自己身上十几样首饰全都摘下去,塞进袖子里。顶着什么首饰都没有的发髻,甩着镯子戒指都摘下去的手,晃晃已经取下耳坠的耳朵,觉得自己最起码轻了半斤的负重,舒服多了!。

    “我真想不通她到底在想什么。”文一灵魂出窍,把玩着自己的本体‘墨扇’,愁眉苦脸的郁闷道:“我要是活蹦乱跳身强体壮的出现在她眼前,她就暗暗的诅咒我去死去死快去死。可我要是受伤了,真的要死了,她又……又心疼的都不行了。她不是这么傲娇的人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