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尾声天天天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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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天蓝
让我不想他也难
天天天蓝
不知情的孩子问
为什么你的眼睛在出汗
天天天蓝
这天,林筝一早起来,没有像往常那样直接到公司。两年下来,公司的运作越来越成熟,从最初的作坊式的小小企业,已经发展成为拥有影视部、广告部、活动策划部、公共关系部等几大部门的成熟的文化公司,在京城文化圈内也有了相当知名度,同电视台,电台,几大报刊杂志等城内最具影响力的各种传媒也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林筝本人也成了各大时尚文化类媒体争相采访的名人。
最近,林筝在附近的一家车行定了一辆纯黑色皮蓬的宝马小跑,不知道怎的被一家汽车杂志知道了,一定要约她做个采访。林筝自己是媒体出身,自然是懂得如何充分利用这些大众传播媒介为自己造势,她知道,自己的形象就是公司的形象,精心打造的个人形象就是公司的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当然,林筝也明白,知名度可并不代表美誉度,虽然亮相率很高,但每次接受采访的时候,林筝都十分谨慎。她不但要看媒体的知名度,还要看这个媒体或栏目的主要受众群是否是公司的潜在消费群,林筝会充分利用每次的时机来张扬自己的个性化生活观念,让自己和公司呈现在公众和客户面前一个既具国际化,时尚化观念,又有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深切的人文关怀的这样一个形象。冯雪峰常常戏称:幸亏当初建议你做文化公司,要是让你做医药业,什么时候把我吃了都不会吐块骨头,林筝你都快成精了。
林筝简单化个妆,从衣柜里拎出一件水貂皮短大衣,对着镜子刚刚穿上,忽然想起今天麦微也会来车行,忙把大衣脱下,换上一件厚厚的俄罗斯大披肩。上次穿这件貂皮大衣,让麦微好一顿数落,爱护野生动物什么的,像个过时的环保主义者。但也许是麦微的提醒,次日林筝就在电视里看到这样一个画面,一头没有象牙的大象带着一只没有鼻子的小象,孤独地在草原上踽踽独行,小象没有鼻子,每日只能靠母亲喂食。画外音说,大象本是群居动物,但这母子俩因为形状太过怪异,于是被象群驱逐出家族。而改变这对大象母子命运的正是人类,人类为了象牙的珍奇而猎杀它们,还有的把象鼻子变成了盘子里的菜肴,大象为了躲避这种厄运,竟开始发生了变异,有的象甚至生下来就没有象牙。不知道这两头象的残疾是属于先天的变异还是后天的屠戮。林筝看着一大一小两只象在茫茫大草原上渐行渐远的孤独背影,眼泪一下就出来了。从此像麦微一样,再不食用野生动物,再不穿动物皮毛,再不买象牙雕的工艺品送客户当礼物。当然也不会忘了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把这段心路历程说出去。
由于麦微对她的特殊影响力,冯雪峰常嘲笑她和麦微两人是同性恋,林筝表明立场:不,我是双性恋。气的冯雪峰哭笑不得。林筝越来越习惯这种和冯雪峰之间的若即若离的亲密关系,既像亲人,又像情人,既像伙伴,又像手足。但是两人谁也不想把这种关系变为婚姻,当然,冯雪峰出于礼貌还是向林筝建议过结婚的事情,林筝当时的回答是:亲爱的,不必客气。冯雪峰大笑之余便不再提起。冯雪峰曾经有过一次婚姻,对婚姻的内容了如指掌,有条件自然不想再入彀中。而林筝则是对婚姻这一形式本身有意见。尽管冯雪峰集团公司的总部不在北京,两人只能飞来飞去,但丝毫不影响两人的感情,反而更加贴心。
林筝把蓝色甲克虫开出车库,这应该是最后一次开它了,想想还真有点舍不得。刚刚上路,麦微的电话就打了进来。这么长时间了,麦微一直是这样,约好的时间她一定会先到十分钟,定下来的事情从不会因为她的原因改变计划,林筝最初不觉得什么,但和所谓的文化界,商界的人交道打多了以后,见惯了那些拿自我中心当个性,说过了就等于办到了的人之后,才知道诚信是多么可宝贵的品质。不过,麦微这样个性做朋友做生意自然是再好不过,但是在爱情上就太不讨巧了。爱情需要扑朔迷离,反反复复,悬念迭起,才能让对方牵肠挂肚,欲罢不能。像麦微那样的十年如一日地,一个节奏弹下去,连点花巧都没有,别说某人,元谋人也降服不住。这人,怎么教也教不会,最后还是让人家跑掉了吧,从前年初夏分手到现在,都有两年半了,还缓不过劲儿来。不过,女人呢,最要紧的还是要有自己的事业,皮之不附,毛将焉存,面包有了,男朋友也会有的。好在麦微的面包已经有了,前两个月的那本以陈丹妮的故事为原型的小说在同名电视剧的热播之下卖的火爆异常,不但市场反映好,而且评论界也在跟进,陈丹妮对小说和电视剧都很满意,看了林筝特地邮给她的影碟和书后,亲自打国际长途回来表示,如果有好的项目,还可以继续合作。当然,这回陈丹妮的不计成本的投资对于电视剧制作效果起了决定性的因素,但是,由麦微小说改编的剧本是这一切的基础,麦微的本子不但令那位倨傲的大腕导演拍案称奇,更打动了那位他们认为唯一有资格饰演陈丹妮的那位早已嫁入豪门的女演员。现在麦微已经是圈内颇抢手的剧作家,林筝几次三番找麦微谈,想把她用市场最高价签到公司的名下,她想利用这件事情像炒做自己那样把麦微也炒红,无论对麦微还是对公司都是两全其美的事情,麦微就是不肯,但是林筝知道,只要是她开口,麦微的本子是一定会先给她公司拍的。
林筝一进车行就看到麦微斜斜靠在车行落地玻璃窗前的沙发区里吸烟,麦微以前从不在公共场合吸烟,自从和某人分手,烟量陡增,有一阵吸起大麻,时间倒是不长,不等人劝,自己戒掉了。还开始莫名其妙的喝酒,买了一箱子叫真露的酒放在家里,随时打开就喝,写作的时候越发要喝。偶尔陪林筝出去应酬的时候却又滴酒不沾。
天天天蓝
让我不想他也难
天天天蓝
不知情的孩子问
为什么你的眼睛在出汗
天天天蓝
这天,林筝一早起来,没有像往常那样直接到公司。两年下来,公司的运作越来越成熟,从最初的作坊式的小小企业,已经发展成为拥有影视部、广告部、活动策划部、公共关系部等几大部门的成熟的文化公司,在京城文化圈内也有了相当知名度,同电视台,电台,几大报刊杂志等城内最具影响力的各种传媒也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林筝本人也成了各大时尚文化类媒体争相采访的名人。
最近,林筝在附近的一家车行定了一辆纯黑色皮蓬的宝马小跑,不知道怎的被一家汽车杂志知道了,一定要约她做个采访。林筝自己是媒体出身,自然是懂得如何充分利用这些大众传播媒介为自己造势,她知道,自己的形象就是公司的形象,精心打造的个人形象就是公司的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当然,林筝也明白,知名度可并不代表美誉度,虽然亮相率很高,但每次接受采访的时候,林筝都十分谨慎。她不但要看媒体的知名度,还要看这个媒体或栏目的主要受众群是否是公司的潜在消费群,林筝会充分利用每次的时机来张扬自己的个性化生活观念,让自己和公司呈现在公众和客户面前一个既具国际化,时尚化观念,又有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深切的人文关怀的这样一个形象。冯雪峰常常戏称:幸亏当初建议你做文化公司,要是让你做医药业,什么时候把我吃了都不会吐块骨头,林筝你都快成精了。
林筝简单化个妆,从衣柜里拎出一件水貂皮短大衣,对着镜子刚刚穿上,忽然想起今天麦微也会来车行,忙把大衣脱下,换上一件厚厚的俄罗斯大披肩。上次穿这件貂皮大衣,让麦微好一顿数落,爱护野生动物什么的,像个过时的环保主义者。但也许是麦微的提醒,次日林筝就在电视里看到这样一个画面,一头没有象牙的大象带着一只没有鼻子的小象,孤独地在草原上踽踽独行,小象没有鼻子,每日只能靠母亲喂食。画外音说,大象本是群居动物,但这母子俩因为形状太过怪异,于是被象群驱逐出家族。而改变这对大象母子命运的正是人类,人类为了象牙的珍奇而猎杀它们,还有的把象鼻子变成了盘子里的菜肴,大象为了躲避这种厄运,竟开始发生了变异,有的象甚至生下来就没有象牙。不知道这两头象的残疾是属于先天的变异还是后天的屠戮。林筝看着一大一小两只象在茫茫大草原上渐行渐远的孤独背影,眼泪一下就出来了。从此像麦微一样,再不食用野生动物,再不穿动物皮毛,再不买象牙雕的工艺品送客户当礼物。当然也不会忘了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把这段心路历程说出去。
由于麦微对她的特殊影响力,冯雪峰常嘲笑她和麦微两人是同性恋,林筝表明立场:不,我是双性恋。气的冯雪峰哭笑不得。林筝越来越习惯这种和冯雪峰之间的若即若离的亲密关系,既像亲人,又像情人,既像伙伴,又像手足。但是两人谁也不想把这种关系变为婚姻,当然,冯雪峰出于礼貌还是向林筝建议过结婚的事情,林筝当时的回答是:亲爱的,不必客气。冯雪峰大笑之余便不再提起。冯雪峰曾经有过一次婚姻,对婚姻的内容了如指掌,有条件自然不想再入彀中。而林筝则是对婚姻这一形式本身有意见。尽管冯雪峰集团公司的总部不在北京,两人只能飞来飞去,但丝毫不影响两人的感情,反而更加贴心。
林筝把蓝色甲克虫开出车库,这应该是最后一次开它了,想想还真有点舍不得。刚刚上路,麦微的电话就打了进来。这么长时间了,麦微一直是这样,约好的时间她一定会先到十分钟,定下来的事情从不会因为她的原因改变计划,林筝最初不觉得什么,但和所谓的文化界,商界的人交道打多了以后,见惯了那些拿自我中心当个性,说过了就等于办到了的人之后,才知道诚信是多么可宝贵的品质。不过,麦微这样个性做朋友做生意自然是再好不过,但是在爱情上就太不讨巧了。爱情需要扑朔迷离,反反复复,悬念迭起,才能让对方牵肠挂肚,欲罢不能。像麦微那样的十年如一日地,一个节奏弹下去,连点花巧都没有,别说某人,元谋人也降服不住。这人,怎么教也教不会,最后还是让人家跑掉了吧,从前年初夏分手到现在,都有两年半了,还缓不过劲儿来。不过,女人呢,最要紧的还是要有自己的事业,皮之不附,毛将焉存,面包有了,男朋友也会有的。好在麦微的面包已经有了,前两个月的那本以陈丹妮的故事为原型的小说在同名电视剧的热播之下卖的火爆异常,不但市场反映好,而且评论界也在跟进,陈丹妮对小说和电视剧都很满意,看了林筝特地邮给她的影碟和书后,亲自打国际长途回来表示,如果有好的项目,还可以继续合作。当然,这回陈丹妮的不计成本的投资对于电视剧制作效果起了决定性的因素,但是,由麦微小说改编的剧本是这一切的基础,麦微的本子不但令那位倨傲的大腕导演拍案称奇,更打动了那位他们认为唯一有资格饰演陈丹妮的那位早已嫁入豪门的女演员。现在麦微已经是圈内颇抢手的剧作家,林筝几次三番找麦微谈,想把她用市场最高价签到公司的名下,她想利用这件事情像炒做自己那样把麦微也炒红,无论对麦微还是对公司都是两全其美的事情,麦微就是不肯,但是林筝知道,只要是她开口,麦微的本子是一定会先给她公司拍的。
林筝一进车行就看到麦微斜斜靠在车行落地玻璃窗前的沙发区里吸烟,麦微以前从不在公共场合吸烟,自从和某人分手,烟量陡增,有一阵吸起大麻,时间倒是不长,不等人劝,自己戒掉了。还开始莫名其妙的喝酒,买了一箱子叫真露的酒放在家里,随时打开就喝,写作的时候越发要喝。偶尔陪林筝出去应酬的时候却又滴酒不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