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七章 败血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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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笙进官场也有一年多了,无论是在京城见到的达官显贵,还是在苏州府金陵府见到的那些。除了梁永仁和沪上府的知府之外,还怎么见到哪个胖子。
陆笙看着对方错愕的表情,微微一笑,“敢问少侠尊姓大名?”
“盖英!”盖英脸色微微松弛,淡淡的回了两个字。想了想,又看着陆笙,“你呢?是新上任的官么?”
“我叫陆笙,是通南府提刑司主司,还没上任。”陆笙眯着眼睛笑道。
盖英明显错愕了一下,一瞬间有整个人僵直。僵硬的别过头,瞪着惊恐的眼睛盯着陆笙。
“你是陆笙?”
“是,我叫陆笙,怎么了?”
“金陵决战夜,天外飞仙的陆笙?”盖英的声音明显拔高了分贝,即有不信,又有着见到传说中偶像的激动。
的确,此刻的陆笙在决战之夜之后已经收获了一大票的粉丝。一剑西来,天外飞仙,一人力扛剑仙剑神两位剑道高手,剑气满天,如夜放银花。
那天晚上,见到那一幕的人,将那一晚的绚丽和传奇,如诗歌一般传唱到了大江南北。江湖中的青年才俊也许不认识陆笙,但绝对都会听过他的名字。可以不知道陆笙是何官职,在何处?但一定会知道他那一招倾国倾城的天外飞仙……
陆笙知道自己已经出名了,不再是那个走在某个天涯海角,报上名号收获一两句敷衍的久仰久仰的无名小卒。
可真的在报出名号后,震得人如触电一般的体验,还是很爽的。
“如果你说的是步非烟和柳青云决战那一晚,那我就是你口中的那个陆笙。”
得知了陆笙的身份,盖英显然拘谨了很多。
“你的武功很特别……听我手下说,你的武功应该是雾影门的武功?”
“是,我是雾影门的关门弟子。”
“雾影门在江北道实力雄厚威名赫赫……你怎么……混成这样?”
混成这样已经算是委婉的表达了,实际上,盖英混的连乞丐都不如。
“陆大人不知道?雾影门在五年前已经没了么?”
“没了?”陆笙转过头看了眼冯建,“你知道么?”
“不知,只知道的确很多年没有听说过雾影门的消息了。”
“雾影门一夜之间,被人屠灭。我这些年走南闯北一直在寻找凶手的下落……我曾经发过誓,不找出凶手,不给师们报仇,我就永不踏上山门一步。但是……五年了……我竟然还是不知道凶手是谁……”
陆笙眉头微微一挑,“我看你武功不错但日子过得似乎不太好,要不……你跟我吧?”
“跟你?”盖英诧异的吸了一口气,眼中露出了思索之色。
要换了别人,说出这一句话估计盖英理都不理。但陆笙此刻却不一样了。
虽然陆笙是官,但这个官和其他的官都不一样。陆笙在江湖武林中的声望极高,一剑飞仙的风采甚至还是万千江湖儿女心中的偶像。
盖英,就是其一。
虽然当初他没有前往金陵,可无论是柳青云,步非烟,还是陆笙,都是他所仰望而不可及的存在。崇拜强者,是江湖儿女的常态,当听多了武林同道绘声绘色的讲述那一夜那一战之后,一个名字在盖英的心底扎下了根。
在盖英看来,步非烟和柳青云之战只是一次意气之争,而陆笙的力拦狂澜才是真正的豪侠。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众点破无双公子的阴谋并救数万武林同道于水火。这是何等的雄姿英发?
盖英意动了,但他的心中还有一个顾虑。
“陆大人……如果我发现了仇人的下落……你不能阻止我报仇。”
“我为何要阻止?灭人满门的也不会是好人,落到我手上他也是一个死。”
“多谢陆大人,属下盖英,愿为陆大人差遣。”
陆笙没想到这么顺利,心情愉悦之下,预付了盖英一个月的工钱。一行人来到就近的集市上,陆笙让盖英好好换一身行头,而后到提刑司报道。
陆笙对盖英的偏爱,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让冯建有些吃味,自己跟陆笙比卢剑晚,不如卢剑受重用他也认了。可是,这个盖英凭什么这么受陆笙喜欢?
论武功,盖英虽然不俗,但一个江湖人士有自己好用么?而且,身怀如此武功却能把自己过成一个乞丐?这说明盖英除了武功之外别无所长。
冯建不理解,但也不会表现出来更不会问出口。
他所鄙视盖英的那些部分,恰恰是陆笙对盖英最为欣赏的。
一个人的能力可以培养,但一个人的品格却很难改变。陆笙一直相信,武学天赋高的人,其他方面的资质也是不差的。
一行人来到提刑司,通南府和当初的苏州府差不多。提刑司早已空置许久。不过这次不同的是,江北道节使知道陆笙要被调来,在陆笙还未动身的时候已经命人将提刑司打扫干净了。
所以,陆笙也没有看到什么荒草枯杨,蛛网横梁的场景。
刚刚把行李什么的放好,盖英换了一身行装来到陆笙面前。洗漱之后,还把胡子刮了。一下子,盖英立刻从年近三十的型男退化成乳臭未干的小鲜肉。
看着盖英的新形象,陆笙微微一愣,“盖英,你今年多大?”
“刚刚过了十九。”盖英看似有些害羞,小白脸还微微有些红。这么多年风吹日晒,竟然没把他的脸给晒黑,这皮肤,羡慕不来。
这个时代的人,没有记周岁的说法,过了十九岁,实岁可能才十八。十八岁的先天境界……这等天赋足够将青年高手榜大多数人给比下去了。
冯建负责将盖英登记注册,因为一行人来江北也是公干,所以并没有带多余的制服,所以,盖英还是得穿着便装。
在收拾妥当之后陆笙便去了节使府,吴州和其他的州不太一样,吴州门阀不少,权贵也很多。江南道有南陵王府和宁国侯府,江北道有北坎侯和靖王府。所以朝廷并未在吴州设立太守府。
而且江北道和江南道划江而治,江北道设立了节使府,分正节使和次节使,职能和其他州的太守一样,但级别上要低一个品级。
江北道节使叫刑阅,也是书香传家,四世翰林。当年刑阅科考时位列地榜,此乃陆笙只能仰望的名次。
虽然只要考中进士就能做官,但这进士却是分三六九等的。天地人三榜,又称状元榜眼探花榜,每个榜只有一个名字,所以能位列此三榜的,将来必定能进入内阁成为相国。
陆笙在甲榜之上,所以看此三榜的眼神,也和学渣看学霸的眼神是一样的。
“学生吴州巡察使,拜见节使大人!”陆笙在节使府见到可刑阅,上前就是大礼。
刑阅是前辈,而且是十五年前的科举榜眼,陆笙自称学生没有半点毛病。
“陆大人免礼……”刑阅看起来很年轻,四十上下。这个年纪能成为一方封疆大吏,足以看出此人未来的前途不可限量。
“真是后生可畏啊,陆大人是去岁的进士吧?”
“学生惭愧,去岁殿试,才位列甲榜三十多位……”
“哈哈哈……你这话要传出去,怕是很多人会摩拳擦掌的要扇你了。三年一次科考,每次科考的举人多达万众,哪一个不是为博功名寒窗苦读?
你能从这么多人中杀出一条血路,位列甲榜,你还想怎地?要是人人都求天地人三榜,那余下读书人都不要活了?”
“学生惭愧!”
“有什么惭愧的?”刑阅笑着引陆笙坐下,“科考名次不过是官场的敲门砖,将来能否作为,于读书好否无关。就好比玉竹你。
短短一年时间,接连升迁,每次还连升三级。及冠之龄便已是四品大员,别说近十年三榜者,就是近二十年三榜得主都被你给追上了。
前途不可限量,说的就是你吧?钱兄在前些时日也时常与我说起你。他对你的褒奖,都让老夫以为你是他亲儿子了。”
“学生惭愧,只可惜……钱大人竟然……”
“唉!时也命也!”刑阅露出满脸伤感,“该死的败血之症,又夺我朝一员干吏,可恨可叹。”
“大人,这败血之症到底是何种病症?难道是通南府独有?为何学生在医书上从未见过此病症?”
“也非通南府独有,整个江北道皆有。败血症始于五十年前的一场鼠疫,府志中有详细记载。五十年前,通南府闹鼠灾,仿佛整个神州的老鼠都来到了通南府一般。
成群结队,街道之上甚至都没有落脚之地。只是后来有一天,突然间这些害鼠竟然全部死绝。死绝之鼠,口角之处留有暗金色血迹。
原本这是件让人振奋的事,还以为神迹显灵。鼠灾自己消散,百姓又可安居乐业。但没想到不久之后,陆续有人感染风寒,咳嗽咳血,咳出的血中,带有暗金色的血丝。
他们都感染了败血之症,没过几天,染病中皆毙命甚至是无药可救无药可医。
好在这败血之症虽然凶狠,但却不像疫病那般有传染性。败血之症从何而来不得所知,但似乎,无论是贫富贵贱,皆有可能染上此病。
五十年来,每年有数百人死于败血之症。到了最近十年,得败血之症的人数相应少了很多。可是……没想到钱兄刚刚才来江北道,竟然被败血症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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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笙进官场也有一年多了,无论是在京城见到的达官显贵,还是在苏州府金陵府见到的那些。除了梁永仁和沪上府的知府之外,还怎么见到哪个胖子。
陆笙看着对方错愕的表情,微微一笑,“敢问少侠尊姓大名?”
“盖英!”盖英脸色微微松弛,淡淡的回了两个字。想了想,又看着陆笙,“你呢?是新上任的官么?”
“我叫陆笙,是通南府提刑司主司,还没上任。”陆笙眯着眼睛笑道。
盖英明显错愕了一下,一瞬间有整个人僵直。僵硬的别过头,瞪着惊恐的眼睛盯着陆笙。
“你是陆笙?”
“是,我叫陆笙,怎么了?”
“金陵决战夜,天外飞仙的陆笙?”盖英的声音明显拔高了分贝,即有不信,又有着见到传说中偶像的激动。
的确,此刻的陆笙在决战之夜之后已经收获了一大票的粉丝。一剑西来,天外飞仙,一人力扛剑仙剑神两位剑道高手,剑气满天,如夜放银花。
那天晚上,见到那一幕的人,将那一晚的绚丽和传奇,如诗歌一般传唱到了大江南北。江湖中的青年才俊也许不认识陆笙,但绝对都会听过他的名字。可以不知道陆笙是何官职,在何处?但一定会知道他那一招倾国倾城的天外飞仙……
陆笙知道自己已经出名了,不再是那个走在某个天涯海角,报上名号收获一两句敷衍的久仰久仰的无名小卒。
可真的在报出名号后,震得人如触电一般的体验,还是很爽的。
“如果你说的是步非烟和柳青云决战那一晚,那我就是你口中的那个陆笙。”
得知了陆笙的身份,盖英显然拘谨了很多。
“你的武功很特别……听我手下说,你的武功应该是雾影门的武功?”
“是,我是雾影门的关门弟子。”
“雾影门在江北道实力雄厚威名赫赫……你怎么……混成这样?”
混成这样已经算是委婉的表达了,实际上,盖英混的连乞丐都不如。
“陆大人不知道?雾影门在五年前已经没了么?”
“没了?”陆笙转过头看了眼冯建,“你知道么?”
“不知,只知道的确很多年没有听说过雾影门的消息了。”
“雾影门一夜之间,被人屠灭。我这些年走南闯北一直在寻找凶手的下落……我曾经发过誓,不找出凶手,不给师们报仇,我就永不踏上山门一步。但是……五年了……我竟然还是不知道凶手是谁……”
陆笙眉头微微一挑,“我看你武功不错但日子过得似乎不太好,要不……你跟我吧?”
“跟你?”盖英诧异的吸了一口气,眼中露出了思索之色。
要换了别人,说出这一句话估计盖英理都不理。但陆笙此刻却不一样了。
虽然陆笙是官,但这个官和其他的官都不一样。陆笙在江湖武林中的声望极高,一剑飞仙的风采甚至还是万千江湖儿女心中的偶像。
盖英,就是其一。
虽然当初他没有前往金陵,可无论是柳青云,步非烟,还是陆笙,都是他所仰望而不可及的存在。崇拜强者,是江湖儿女的常态,当听多了武林同道绘声绘色的讲述那一夜那一战之后,一个名字在盖英的心底扎下了根。
在盖英看来,步非烟和柳青云之战只是一次意气之争,而陆笙的力拦狂澜才是真正的豪侠。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众点破无双公子的阴谋并救数万武林同道于水火。这是何等的雄姿英发?
盖英意动了,但他的心中还有一个顾虑。
“陆大人……如果我发现了仇人的下落……你不能阻止我报仇。”
“我为何要阻止?灭人满门的也不会是好人,落到我手上他也是一个死。”
“多谢陆大人,属下盖英,愿为陆大人差遣。”
陆笙没想到这么顺利,心情愉悦之下,预付了盖英一个月的工钱。一行人来到就近的集市上,陆笙让盖英好好换一身行头,而后到提刑司报道。
陆笙对盖英的偏爱,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让冯建有些吃味,自己跟陆笙比卢剑晚,不如卢剑受重用他也认了。可是,这个盖英凭什么这么受陆笙喜欢?
论武功,盖英虽然不俗,但一个江湖人士有自己好用么?而且,身怀如此武功却能把自己过成一个乞丐?这说明盖英除了武功之外别无所长。
冯建不理解,但也不会表现出来更不会问出口。
他所鄙视盖英的那些部分,恰恰是陆笙对盖英最为欣赏的。
一个人的能力可以培养,但一个人的品格却很难改变。陆笙一直相信,武学天赋高的人,其他方面的资质也是不差的。
一行人来到提刑司,通南府和当初的苏州府差不多。提刑司早已空置许久。不过这次不同的是,江北道节使知道陆笙要被调来,在陆笙还未动身的时候已经命人将提刑司打扫干净了。
所以,陆笙也没有看到什么荒草枯杨,蛛网横梁的场景。
刚刚把行李什么的放好,盖英换了一身行装来到陆笙面前。洗漱之后,还把胡子刮了。一下子,盖英立刻从年近三十的型男退化成乳臭未干的小鲜肉。
看着盖英的新形象,陆笙微微一愣,“盖英,你今年多大?”
“刚刚过了十九。”盖英看似有些害羞,小白脸还微微有些红。这么多年风吹日晒,竟然没把他的脸给晒黑,这皮肤,羡慕不来。
这个时代的人,没有记周岁的说法,过了十九岁,实岁可能才十八。十八岁的先天境界……这等天赋足够将青年高手榜大多数人给比下去了。
冯建负责将盖英登记注册,因为一行人来江北也是公干,所以并没有带多余的制服,所以,盖英还是得穿着便装。
在收拾妥当之后陆笙便去了节使府,吴州和其他的州不太一样,吴州门阀不少,权贵也很多。江南道有南陵王府和宁国侯府,江北道有北坎侯和靖王府。所以朝廷并未在吴州设立太守府。
而且江北道和江南道划江而治,江北道设立了节使府,分正节使和次节使,职能和其他州的太守一样,但级别上要低一个品级。
江北道节使叫刑阅,也是书香传家,四世翰林。当年刑阅科考时位列地榜,此乃陆笙只能仰望的名次。
虽然只要考中进士就能做官,但这进士却是分三六九等的。天地人三榜,又称状元榜眼探花榜,每个榜只有一个名字,所以能位列此三榜的,将来必定能进入内阁成为相国。
陆笙在甲榜之上,所以看此三榜的眼神,也和学渣看学霸的眼神是一样的。
“学生吴州巡察使,拜见节使大人!”陆笙在节使府见到可刑阅,上前就是大礼。
刑阅是前辈,而且是十五年前的科举榜眼,陆笙自称学生没有半点毛病。
“陆大人免礼……”刑阅看起来很年轻,四十上下。这个年纪能成为一方封疆大吏,足以看出此人未来的前途不可限量。
“真是后生可畏啊,陆大人是去岁的进士吧?”
“学生惭愧,去岁殿试,才位列甲榜三十多位……”
“哈哈哈……你这话要传出去,怕是很多人会摩拳擦掌的要扇你了。三年一次科考,每次科考的举人多达万众,哪一个不是为博功名寒窗苦读?
你能从这么多人中杀出一条血路,位列甲榜,你还想怎地?要是人人都求天地人三榜,那余下读书人都不要活了?”
“学生惭愧!”
“有什么惭愧的?”刑阅笑着引陆笙坐下,“科考名次不过是官场的敲门砖,将来能否作为,于读书好否无关。就好比玉竹你。
短短一年时间,接连升迁,每次还连升三级。及冠之龄便已是四品大员,别说近十年三榜者,就是近二十年三榜得主都被你给追上了。
前途不可限量,说的就是你吧?钱兄在前些时日也时常与我说起你。他对你的褒奖,都让老夫以为你是他亲儿子了。”
“学生惭愧,只可惜……钱大人竟然……”
“唉!时也命也!”刑阅露出满脸伤感,“该死的败血之症,又夺我朝一员干吏,可恨可叹。”
“大人,这败血之症到底是何种病症?难道是通南府独有?为何学生在医书上从未见过此病症?”
“也非通南府独有,整个江北道皆有。败血症始于五十年前的一场鼠疫,府志中有详细记载。五十年前,通南府闹鼠灾,仿佛整个神州的老鼠都来到了通南府一般。
成群结队,街道之上甚至都没有落脚之地。只是后来有一天,突然间这些害鼠竟然全部死绝。死绝之鼠,口角之处留有暗金色血迹。
原本这是件让人振奋的事,还以为神迹显灵。鼠灾自己消散,百姓又可安居乐业。但没想到不久之后,陆续有人感染风寒,咳嗽咳血,咳出的血中,带有暗金色的血丝。
他们都感染了败血之症,没过几天,染病中皆毙命甚至是无药可救无药可医。
好在这败血之症虽然凶狠,但却不像疫病那般有传染性。败血之症从何而来不得所知,但似乎,无论是贫富贵贱,皆有可能染上此病。
五十年来,每年有数百人死于败血之症。到了最近十年,得败血之症的人数相应少了很多。可是……没想到钱兄刚刚才来江北道,竟然被败血症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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