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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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才少女一旦过了二十岁之后会称为什么?天才少女之前,是天才儿童;再之前,有没有天才婴儿这回事?似乎没有。

    那,一个天才过了少年期之后,只能称为天才或天资聪颖的杰出人士了。没有什么天才成人、天才老人之类的称呼。唉,天才!多么刻意去创造的名字。

    在“巴克”酒吧阴暗的后门巷子,完全无法想像此刻人声鼎沸的酒吧内景,以及车如流水马如龙的人潮正在前门喧哗著,为午夜十二点的钟响启开夜生活的序幕。

    后门,一如全天下餐厅的后门一般,一定是个窄巷,用来堆垃圾与员工出入上班的地方,当然谁也别奢想这样的地方会有人肯多加关爱加以布置一番。

    事实上,如果这个地方突然跳出一堆又肥又丑陋的大老鼠,古泉莲吟也不会太讶异,但她会吓死。实验室中养的白老鼠与外面横行于垃圾堆中的大灰鼠到底是不同的,在连日来的证实之后,她深深肯定不是所有的老鼠类都是可爱的。

    老天,除了不能忍受的老鼠外,她已经尽量去忽略周遭的恶臭与蚊蝇环绕在身边的恶心情况了;她真不敢相信世上居然有这么脏乱的地方,而这地方还位于号称世界第一大都市的纽约市中。

    是天才吗?“天才”两字又能代表什么?既不能施法术改造目前身处的环境,也不能有足够的智慧能确保她在此地不会遭到坏人的攻击。天才唯一有的,是在知识领域上有某方面的特质,并被训练成专业人才;其他的,几乎是与无知划上等号。

    实验室外的世界于她而言,一如初出子宫的婴儿见识到另一番不知险恶的洞天。

    是的,她是被封为天才少女的十八岁女孩,从她有记忆以来,书本是她的所有世界,她总是能轻易地去理解老师所教授的课程,尤其在生物学上被挖掘了惊人的天赋。直到十四岁,她被送入“特洛弗研究所”当起了研究员;那是个特殊的机构,专门延揽世界各地天才少男少女的研究中心,一方面启发各自的专长,一方面也用以研究天才的细胞与平常人有何不同。

    而她,则是专攻遗传学方面的研究。她的“天才”基因来自她那科学家的双亲,而她又是混血儿──据说混血儿的智商较纯种儿为高。父亲为日本与中国大陆混血儿,而母亲则是美国与台湾的混血儿;推算下来,她的血统反而是中国血液较浓厚了,占了二分之一。混血会不会创造天才是不可而知的,但外貌上倒真的是占尽了好处。

    她是个相当美丽的女子,拥有一头黑波浪似的卷发,不束髻时,风情自现;精致的瓜子脸是纯中国的遗传,长著柳眉杏眼。小巧挺直的鼻子应是日本方面的特徵;雪白的肌肤白里透红。一六0公分的身高与浓纤合度的身材,以西方人的眼光而言是娇小了些,但在东方人来说,可真是完美极了──既使此时那副好身材被包装在宽大的吊带裤下,特大号的衬衫也淹没了她的上半身。

    她有一双特别漆黑的双眸,一般的东方人的眼瞳大多是深棕色中带著黑色,而她不,她是真正黑玉一般的眼眸,黑白分明得像是初生娃娃一般的纯真,可惜五百度的近视挡住了那分清澈。

    她不知道自己是美丽的,事实上研究所只看实力、智力与研究成果,这跟美丑是无关的;会被崇拜的,也是那些在研究中有重大突破的英雄。没有人会因为长相特别美丽而多加注意。只能说,她知道自己长得不难看;既不是麻子脸,也没有特别缺失的地方。

    站得好累,她忍不住蹲了下来,一边忙著挥走蚊子之类的小生物;令人作恶的恶臭闻久了,嗅觉会失去感应力,头脑倒是有些昏了!

    她已经在此站岗五天了!上个月底她就是在这间酒吧跟丢了“他”无计可施之下,她只好相信“他”会以此当联络站,再度来访。在两个月以前,她天天站在“他”的律师事务所门外,以为他是老板之一,必然会天天去上班──天知道那是多么愚昧且单纯的想法!谁规定老板得天天准时打卡上下班的?事实不就证明了那根本是她自己认定的想法。原本当老板的人可以不准时上下班的,甚至两个月完全不进公司,公司也不会倒闭,也不会有人去卷款私逃。在研究室待久了,把她的脑袋都弄呆了。

    再度推了推五百度的黑框眼镜,极力压下打哈欠的欲望与用力地忽略已然麻痹的双腿;至少她的毅力是所有特点中最教人不敢轻忽的。她有的是非比寻常的耐力,花了三四个月的时间,没理由无功而返,她是非达到目的不可的!“他”是逃不过她的小小五指山的──前提是,如果她还能再度跟踪到他的话!

    也许是太习惯一再的失望与等待了,乍然看到那副早已在心中烙印八千次的背影时,她竟然只有张口结舌发呆的分,而完全忘了基于跟踪的立场,她应该很俐落地小心跟随前去才是。

    喔,幸好她的反应一向都不算太慢,在“他”与另一副相同伟岸的背影一同消失在暗巷转角处时,她立即跳了起来,矢志这次死也不会让“他”再度像空气一般地消失了。

    可是可是在拐出暗巷后,她差点跌倒在地,并希望自己能在千分之一秒化为空气。呃基本上,她是没有跟丢他啦,可是,她相信眼前这情形比较适合叫──被逮个正著!

    老天爷,她也不过跟踪他们不到三十秒的时间。怎么可能被发现?

    “亲爱的小姑娘,我想,这时间该是你喝牛奶准备上床睡觉的时刻吧?”

    那个与“他”同行的俊美男子噙著些许逗弄与邪气的笑容懒懒地开口,宽肩慵懒地靠在灰墙,很轻松的模样,却含著一股教人不敢轻忽的猛锐力量;二十五、六岁。因为是东方人面孔,所以亲切无比,致使一个原本也许很可怕的男人在这异邦显得格外亲切。

    古泉莲吟眨了眨黑白分明的大眼,猜想着这男子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由于他挺可亲的,古泉莲吟决定当他是中国男人。日本人由于大都被大男人主义教化得僵硬,早忘了笑是怎么一回事。那个“他”不就是那样?

    她吞了下口水,以平生最大的勇气再度偷偷瞄了一眼俊美男子身后那个满脸冷凝不耐烦的“他。”啊,他终于看她了──即使很像在瞪她!

    “东方,别吓坏了小女生。妹妹,你住那儿?”俊美男子以中文问她,看情形如果她没有回答,他还会以日文、韩文再问一次。

    古泉莲吟乖乖地以她纯正的北京腔回答了一个住址。随即,又以日文强调:“我身上有中美日的血统,十八岁了,不是小女生了。”

    “是,是大女生。”俊美男子叹笑着,然后正色道:“别再来这边玩了,快回家。”

    “可可是”

    “沈,走了。”那个“他”已转身先走了,百分之百可以让她肯定自己是一点点儿也引不起“他”的兴趣。

    “快回家。”那位叫“沈”的男子很大哥哥架势的拍拍她的头,也走了。

    留下张口结舌的古泉莲吟。这情况宣告了第二次跟踪正式以失败做结。

    不过,她要是会退缩“古泉莲吟”四个字就倒著任人写!

    她不会放弃的。

    是,这个念头是有点疯狂。有些?古泉莲吟对著一叠密密麻麻的资料吐著舌头。与其说是“有点疯狂”还不如坦言根本是彻底疯狂!

    资料的标题是“人工受孕。”

    是的!那是她目前相当需要的知识,所以她从教授的档案中叫了出来,并列印了一份,大约有十万字,这还是理论上的少部分而已,至于技术上的层面以及“实行”问题,还有待她去做准备呢!

    十八岁的身体机能足够去孕育成熟的胚胎吗?依照近些年的医学报告而言,莫约都说女人的生产期在二十五岁是最佳状况,过了与未及都不好。但是,在十九世纪以前的全世界人类都是早婚早生子的呀!也不见得有何不妥!那么,她有理由相信自己十八岁的少女身子是可以生下美丽而健康的婴儿的。

    不过,这些都不是最困难的部分;最困难的,是她要如何去“设计”孩子的爹。

    人类还没厉害到可以无性生殖,因此一男一女成了生子的必备条件。

    她叹了一口气,拿起一枝笔在白纸上写著:

    动机:报恩兼研究。

    进行实验:人工受精,植入子宫观察著床情形。

    想要的结果?

    “研究天才少女与‘他’的基因结合所产下的子女其心智各方面的行为是否有异于常人”这是理性方面给予的正常答案,冷酷却实际!但她打了个问号,那不是她真正要的,她要的要的是随著红潮浮上,心中自行烙下了答案

    她要他!即使不是他的人,也要是他的子女,然后让她来爱。一个和著他与她的骨血,分享著一种无可言喻的亲昵。到时,随著孩子的出生,她便已算是在某种程度上占有了他的生命

    也许她是不懂得爱人的,所以才会选择了这种方式。自闭且羞涩的,奉献她年轻且纯洁的身子,并且肯定不会对任何人造成伤害;她要爱他,以这种不会受伤的方式。

    心中浮现了那张成熟俊挺的面孔,那种冷冷的形貌,似乎已是他气质中无可取代的特色,好似宣告著“别惹他”的讯息。

    东方磊,一个美日混血儿,身世成谜、神出鬼没,是一个名闻遐迩的大律师,也是黑社会闻风丧胆的“死神”;矛盾的组合、极端的两种面孔,充分表现出嫉恶如仇的本性,强烈刻划出他性格中的偏执绝然。这种男人啊,如何去爱才不会伤人又伤己?

    古泉莲吟梦一般地走入自己的卧房,飘忽地站在全身镜前,看到自己盈盈双眼中的渴慕,若有所盼地教粉颊生出芙蓉。报恩是一个藉口,生子更是个差劲的方式,但是,那样的一个男人,是不会看上她的,事实不早已明白的摆在那儿了?

    她还不够漂亮,一定是的。虽然一再安慰自己长得可爱,但是与美国人一比,信心璃。

    胸部太小、腰太细,臀部不够丰满到弹跳生姿。如果他恰巧是欣赏西方人的,那么她真的可比拟一只小币鼠了。不过,她一定能生出健康的宝宝!

    “我不要放弃!”她双手按住小肮,对著镜子宣誓。

    东方磊东方磊心跳的声响鼓动著那三个字,不犊旎断地重复,不断地诉说著、诉说著;也许尚不是爱,是一种执著。在她十八岁年纪所能理解的范围内,她做了一个定论──执著了他。

    情况有点诡异。无妨,即使有人要找她算帐也是今天以后的事。而今天,是她唯一的幸运日,她相信。只要深刻得感受到命运操控在自己手中的真实认知,并为此而心跳狂猛不休。

    她仍是在等,等他从这条巷子穿梭而过。但这一次不再是跟踪,她要完成的是最后一个步骤。微抖的双手紧紧握著一管改良过的麻醉针喷射器──多年以来一直运用于驯服受伤的野兽。不过,人毕竟不能与野兽受同等待遇,于是她说服了机械组的吉勃特替她改造这玩意儿,原本吉勃特认为她是在侮辱他的智商才请求他改良这种小东西。但经她一再拜托,甚至编了一个小毖,说是想替怕痛的小猫咪缝伤口,才央求他将麻醉针改造到让人中了针依然无痛无感,并在三秒钟内摆平。为了她的猫──天知道她从不养猫的,上帝原谅她善意的小毖。

    结果这长相类似枪的特别麻醉针成了她手上的“武器”吉勃特改良了它的外观,而她偷取了她老爸一些小小的研究成品加入麻葯之内。成果是很可观的,她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三个小时以前她“不小心”地拿了吉勃特当试验,往他屁股射了一针,就见他一瞬间僵立不动,目光呆滞,没有倒下去,没有昏迷瘫软,但确实是被麻醉了。她当时就坐在一边计时,结果在三十分钟之后,他才渐渐恢复知觉,并且没发现自己“昏迷”过半小时。在他能察觉时间的诡异之前,古泉莲吟早溜了。既然她没有拔下他屁股上的针,那么他总会知道的!太棒了,不是吗?现在反正不是担心自己下场的时机,那么她就开心个彻底吧!

    实在是令人羞涩的工作,她得做的还不只是弄昏他呢!最艰钜的一环是她要怎么才能不昏倒地去取得他的“东西?”

    哎哎哎!老天,不要想了。

    眼前的情况也容不得她再胡思乱想下去了!

    “他”形如鬼魅地在黑夜中出现,若非已熟悉了他特殊的气质与他出现时空气中必然会有的波动,古泉莲吟根本无从察觉他的存在与否,他是刻意要成为一个飘忽的虚像,一个──死神。

    她只有一次机会,在千分之一秒间,不得迟疑,不得不凝聚精神力,否则她就是只能得到必然的失败!

    反射性的,她扣下扳机!

    够快了!

    但她面对的是一个死神,一个习惯面对战斗与杀伐的男人,任何的“快”都是不够的!

    细如牛毛的针射入了他左肩,原本该是他的背的,但他在那一瞬间仍是察觉了!

    老天爷,那一双利如鹰隼的墨绿眼眸正闪动著森冷的寒芒,准确无误地瞪视她存在的方位。

    几秒了?一定不止三秒了吧?

    古泉莲吟直到自己的肺部抗议氧气不足时才发现自己摒气摒得快一命呜呼了,那么,那么,是否代表时间过了挺久了?她小心地走近他,生怕他根本没有昏迷,只等她走得够近后扑身上来一手扭断她的脖子。因为他的目光根本没有呆滞,反而深沉得吓人!

    伸出小小的手掌在他眼前晃动,她美丽的双眼一时之间仍凝聚不了勇气去正视他的眼。即使在终于确定他当真是昏迷了。

    那么,接下来的事是她再也不能拒想拒做了,她摸出背包中的一只银针与一管试管,不理会红潮在全身浮现,绝然而慷慨赴义地伸出“狼爪”扯开他的皮带

    “我的老天”

    间或的,在黑暗的巷子内,不时听到她制造出来的各种声响,有害怕的颤音、有讶异的低呼,甚至默背了东西方各诸神的尊号,直到那根针灸用的针准确戳中他臀股上的“促精穴”完成了任务。她立即以生平所能、快速地替他整装完毕!

    在那短短的两分钟时间,够她羞愧地去跳十次太平洋了,即使那样也难洗今朝满面羞!

    她是“侵犯”他的人,却在“办事”的同时感觉到自己才是受侵犯的那一个。但因为是他,所以种种羞愧的感受都和著丝丝甜蜜与心甘情愿

    他不会昏迷太久的,她知道。他是生存在灰色地带的人,走在生死边缘大半辈子,麻葯对他而言不会太有效,想迷昏他半小时根本是妄想,也许在下一刻他就会恢复知觉了。她聪明的话,就该马上逃开。

    可是这个即将成为她孩子的爹的男人,与她之间当真可以什么“实质”上的接触都没有吗?对于这样的一个男人。

    轻轻地、迟疑地,她一双小手滑上他刚毅如雕像的俊朗面孔,在轻触那一瞬间,战栗的电流窜过她全身感官,这是她与他的第一次接触。多想好好地探索一番啊,但,她没有时间了,由他颈间的脉动来看,他正在回神之中。

    就这样子终结吗?这样子就可以划下句点了吗?

    随著心中动念的牵引,她踮起脚尖,毫不迟疑地将朱唇印上了他的,含著一种追念与告别,无从品尝个中销魂。

    “再见,东方磊,你会是我生命中唯一停伫的男人。”

    没时间了,他的手指开始微微抖动!迸泉莲吟惊跳了起来,再也不敢多做沉耽,转身往巷子的拐弯处冲去,不敢回头,不敢深思,不敢回味之前的种种

    再见了,东方磊,我孩子的父亲。

    永别了,东方磊遗憾终究未能相识

    眼泪莫名地在眼中凝聚,成串地滑落而下,不知道为了什么

    他与她当真是永别了吗?

    套一句惯常不负责任的用语──天晓得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