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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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四十七章还往南?
从淡水城顺着河流往东航行,经过后世TB市区的位置,一直往东北方向走,会再次进入大海,而在海河交汇的地方,就是鸡笼港。
秦沫的军用造船基地就选在了基隆港,这里不在从大夏过来大员的航线上,相对隐蔽一点点,闲杂人等禁止入内。
“乔伯,人手够用吗?昨日北边传来消息,问我们还要不要罗刹人俘虏。”
“王爷,若是现在这个光景,自然是够用了,可您若是再扩建船坞,那肯定是缺人手的,多多益善。”一个胡子花白的壮老头跟在秦沫身侧,随时回答着他的询问。
“嗯,回头我就给黄悦那家伙去信,他买卖人口还卖上瘾了。”
黄悦就是秦沫初到买卖城认识的那个将军府的都尉,自从秦沫需要大量劳力开垦荒地的消息传到北方之后,他就开始在人口贩子这个行当里混。秦沫不知道赵启睿知不知情、有没有插手,但他只从黄悦手里买人口,其余的一律不要。
“乔伯,按理您这么大年纪我不该再让你操劳,但你看咱大员老一辈中没几个懂造船的,小一辈的还压不住场子,您多担待些,这些罗刹人要是不听话,驻军随你调动,杀几个人还是可以的。”
“王爷,可不能这么说,我天资不够修为不足,不能和老林、老吴、老徐那样帮您厮杀,现在终于有了点用处,哪里还能推辞,我老乔身体好得很,上个月还娶了一房高丽小妾呢,王爷放心,保证不耽误您的大事。”
老头把胸脯拍的啪啪响,让秦沫心里一阵恶寒,这老头的持家之道很特别,就是一个字——生。一辈子就生了俩儿子让他非常不满,不但让俩儿子广纳妾侍,自己也不服老。
以前大员人穷地贫,想到大夏内陆去寻摸一媳妇儿都凑不齐钱,现在可好,不娶俩小妾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王爷的老部曲。
“乔伯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您要的那朗姆酒我会给你送过来的,不过您可悠着点喝,那酒太烈,我还是建议您喝那绵软些的小白烧。”
“王爷说的是,朗姆酒什么价钱,小白烧啥档次,我能不明白么。那朗姆酒都是给罗刹鬼准备的,我老乔以前自以为是酒鬼,可和他们比起来才知道自己根本不够看。”
秦沫根据大员的特产,制定了几种重要扶持产业,基于甘蔗的制糖业就是重要的一种,而朗姆酒就是制糖业的一种副产品。
最早的朗姆酒就是用糖蜜作为原料发酵而成的,糖蜜其实就是榨糖剩下的糖渣,当然后来有了高档的朗姆酒,原料都是精选的糖汁了。
朗姆酒最高度数可达五十度,是水手和真男人的最爱,只要给罗刹人一小瓶朗姆酒,那他们就是最好的劳力,不带偷懒的。
秦沫摇头苦笑着走出了鸡笼港区,身后跟着的水手训练营营长庄虎才凑上前来说话,他资历地位都差了点,一直插不上嘴。
“王爷,一次开建这么多战舰,咱这人手......不足吧!”
“嗯?你不是刚刚保证有足够的水手吗?怎么突然没底了?我可告诉你老庄,到时候船下水了没人来开我可把你顶上去。”
“嘿嘿嘿,王爷说的是,您把我给顶上去吧!”
秦沫来到河边刚准备上船,听到庄虎的话,回头问道:“哦?老庄啥意思?”
“启禀王爷,属下从未忘记殿下的嘱托,训练营水手充足,一切训练事宜更是有条不紊,属下斗胆请王爷.......给换个差事。”
秦沫终于明白了庄虎的意思,这是看到新式战舰手痒了,想摸摸船舵了。
“老庄啊,你眼光要放长远些,如今这些护卫舰只能算中型战舰,等以后大型战舰下水了,自然少不了你的舰长。”
“......王爷...属下有话如鲠在喉不得不讲....咱造这么多战舰....到底是......往哪儿用啊?”
庄虎的脸色终于变了,一只手不自觉的拉住了秦沫的衣摆,颤颤的问道。
“自然是往南了,还能往哪?庄虎你想什么呢?”
“哦!往南就好,往南就好,吕宋是个好地方....”庄虎顿时放下了心,心里憋得闷气喘了出来,浑身舒畅。
“嗯,等我们把吕宋平定稳了,就往南。”
“啥?还往南?”
吕宋的密林中,大树伞盖浓密,阳光只能穿过稀疏的枝叶间隙,洒下点点的稀疏光影。
刘老七全身甲胄,即使全身被汗湿透了也没有皱眉,更没有脱下盔甲透风。许多嫌热嫌冷不穿甲胄的老伙计都阴沟里翻船了,他可十分珍惜自己的这条命。
“巴莱!你看清楚了,那伙总是拿金子买猎刀的人就在前面的部落?”
一个浑身健硕、古铜肤色的汉子对着刘老七点了点头,看他的肤色打扮,是大员岛上的土蕃人,秦沫叫他们“高山人”。
巴莱原来是大员山上的熟蕃,后来秦沫大搞集中养殖,给他们提供了水泥、砖头,更提供了先进的养殖技术,渐渐的很多高山人更愿意养殖而不愿意再打猎,这让巴莱这种优秀的猎人感到了危机感,没有用的人在族中是得不到地位的。
幸好王爷开始招募丛林山地战士,巴莱犹豫着报了名,然后就得到了大量的安家费被送来了吕宋。半个月前刚刚被派到定北城,协助这个刘老七做一桩大事。
“巴莱,你带你的人去那边埋伏,若是敌酋从你那边退走,尽力拦截他们!”
巴莱点点头就带着数百高山族战士绕过了眼前的吕宋土著部落,到另一面的出口设伏,那里是条山谷,土人撤退的话多半会选择那个方向。
“哼!真当爷爷的刀斧是那么好换的,不懂行情吃一次亏也就算了,天天来装大傻冒,真当爷爷看不出来?”
刘老七在北定集开了个商铺,专营铁器,有一伙土人总是拿金银木材甚至宝石来换猎刀,前前后后换了上百把。
刘老七可是上过短期培训班的,知道什么是“不安定因素”,他直接从阿莱的部落里要了个本地人蹲在商铺里观察,终于确定这些人都属于“卡纳”部落,首领就是那个阿森。
阿森在北定城之战之后逃脱了大员军的围堵,带着数千亲信窜入了山林,让秋后算账的大员军抓不到踪影,数次扑空。而这次被刘老七发现了,自然是调集了重兵,连擅长山林作战的高山旅都调过来了。
“把炮架起来。”
密林行军无法携带重炮,三磅炮就成了一个不错的选择,几百斤的重量,十几个人连拖带拽勉强可以跟随的上。
“开炮!”
架在密林边缘的火炮开始轰鸣,把不大的营地打出了数个缺口。三磅炮的射程只有不足五百米,但用在这狭小的密林营地足够吓人了。不久前的北定城之战中,那雷鸣般的炮声让土人们记忆犹新。
“!@#%……&%¥”
阿森指挥着手下的战士往火炮这边冲击,若是任由火炮轰鸣下去,营地迟早要被毁掉,这些手下若是再溃散一次,自己想收拢起来可就难了。
仅剩下的几个巫师也发了狠,给勇士们灌下“神水”,跟在发狂的勇士后面往炮兵阵地杀来。
“都别乱开炮,全都对准了那些巫师,就是那些身上穿衣服,浑身沾满鸡毛的。”大员军带队的是两个都尉,看到那些张牙舞爪的土人,想起了那个诡秘的传言,立刻让炮兵集中火力瞄准巫师。而三磅炮是步兵营的标配,自然对上司的命令迅速应对。
距离两百米巫师们就停下了脚步,更大更厚的木盾竖在了前面,护住了他们单薄的身体。而那些红了眼的土人勇士已经离密林边缘不远。
可惜这次他们面对的不是床弩和一型步枪而是三磅炮,三磅炮很小,但它也是炮,弹丸的杀伤力比床弩强了不知多少倍。一轮齐射就让他们支离破碎,回归了神灵的怀抱。
当盾墙被轰散的那一刻,阿森痛苦的闭上了眼睛,这是他最后的筹码了。从此以后,不但这些“侵略者”会咬着他不放,就连其他的部族也会猎杀他和他的手下,数百年来这片土地上,失败者都是这样的结局。
“走,我们去找塔曼,让他帮我们去婆罗洲,我宁愿卖身给神灵,也不愿让这些大员人得逞。”阿森不再管乱哄哄的营地,带着仅剩的百余心腹钻入了密林,往巴莱设伏的谷口而来。
巴莱用一块毛皮仔细的擦拭着手中的一型步枪,眼神温柔如对待自己的妻子,他真是爱死这种利器了。
当时大员王府下令对高山族猎户放开弓弩的买卖禁制,他把全部积蓄换了一把牛角弓,现在看来简直亏大了,那牛角弓是个什么烂货啊!
“巴莱,有人来了,看他的羽毛是个头领。”
巴莱的手下大部分都是相识的族人和乡邻,本来乡邻都是仇人,可到了军营自然成了朋友。
“让我来!”
巴莱看见了那个头领,他显然提防了谷口有埋伏,让手下把自己围在人群当中。但他想不到谷口布满了各种陷阱,看着周围不断倒下的心腹,他的心真的在滴血。
阿森不能停下,他只能不断的奔跑,他很熟悉这片山林,只要淌过前面那条小河,前面就是茂密的丛林,多少人都能被淹没。
巴莱也在奔跑,就在阿森旁边几十米的地方,两人就如两条平行线,看似永远不会相交。
巴莱在找一个机会,找一个空旷的地段使他能瞄准,前方的流水声让巴莱心里一振,斜斜的插了过去,跃上河边的一块大石。
阿森淌进了小河,身影略慢了一瞬,然后就听到了“呯!”的一声闷响,自己的脖颈中喷出了鲜血,脚下的河水瞬时被染红。(未完待续)
一百四十七章还往南?
从淡水城顺着河流往东航行,经过后世TB市区的位置,一直往东北方向走,会再次进入大海,而在海河交汇的地方,就是鸡笼港。
秦沫的军用造船基地就选在了基隆港,这里不在从大夏过来大员的航线上,相对隐蔽一点点,闲杂人等禁止入内。
“乔伯,人手够用吗?昨日北边传来消息,问我们还要不要罗刹人俘虏。”
“王爷,若是现在这个光景,自然是够用了,可您若是再扩建船坞,那肯定是缺人手的,多多益善。”一个胡子花白的壮老头跟在秦沫身侧,随时回答着他的询问。
“嗯,回头我就给黄悦那家伙去信,他买卖人口还卖上瘾了。”
黄悦就是秦沫初到买卖城认识的那个将军府的都尉,自从秦沫需要大量劳力开垦荒地的消息传到北方之后,他就开始在人口贩子这个行当里混。秦沫不知道赵启睿知不知情、有没有插手,但他只从黄悦手里买人口,其余的一律不要。
“乔伯,按理您这么大年纪我不该再让你操劳,但你看咱大员老一辈中没几个懂造船的,小一辈的还压不住场子,您多担待些,这些罗刹人要是不听话,驻军随你调动,杀几个人还是可以的。”
“王爷,可不能这么说,我天资不够修为不足,不能和老林、老吴、老徐那样帮您厮杀,现在终于有了点用处,哪里还能推辞,我老乔身体好得很,上个月还娶了一房高丽小妾呢,王爷放心,保证不耽误您的大事。”
老头把胸脯拍的啪啪响,让秦沫心里一阵恶寒,这老头的持家之道很特别,就是一个字——生。一辈子就生了俩儿子让他非常不满,不但让俩儿子广纳妾侍,自己也不服老。
以前大员人穷地贫,想到大夏内陆去寻摸一媳妇儿都凑不齐钱,现在可好,不娶俩小妾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王爷的老部曲。
“乔伯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您要的那朗姆酒我会给你送过来的,不过您可悠着点喝,那酒太烈,我还是建议您喝那绵软些的小白烧。”
“王爷说的是,朗姆酒什么价钱,小白烧啥档次,我能不明白么。那朗姆酒都是给罗刹鬼准备的,我老乔以前自以为是酒鬼,可和他们比起来才知道自己根本不够看。”
秦沫根据大员的特产,制定了几种重要扶持产业,基于甘蔗的制糖业就是重要的一种,而朗姆酒就是制糖业的一种副产品。
最早的朗姆酒就是用糖蜜作为原料发酵而成的,糖蜜其实就是榨糖剩下的糖渣,当然后来有了高档的朗姆酒,原料都是精选的糖汁了。
朗姆酒最高度数可达五十度,是水手和真男人的最爱,只要给罗刹人一小瓶朗姆酒,那他们就是最好的劳力,不带偷懒的。
秦沫摇头苦笑着走出了鸡笼港区,身后跟着的水手训练营营长庄虎才凑上前来说话,他资历地位都差了点,一直插不上嘴。
“王爷,一次开建这么多战舰,咱这人手......不足吧!”
“嗯?你不是刚刚保证有足够的水手吗?怎么突然没底了?我可告诉你老庄,到时候船下水了没人来开我可把你顶上去。”
“嘿嘿嘿,王爷说的是,您把我给顶上去吧!”
秦沫来到河边刚准备上船,听到庄虎的话,回头问道:“哦?老庄啥意思?”
“启禀王爷,属下从未忘记殿下的嘱托,训练营水手充足,一切训练事宜更是有条不紊,属下斗胆请王爷.......给换个差事。”
秦沫终于明白了庄虎的意思,这是看到新式战舰手痒了,想摸摸船舵了。
“老庄啊,你眼光要放长远些,如今这些护卫舰只能算中型战舰,等以后大型战舰下水了,自然少不了你的舰长。”
“......王爷...属下有话如鲠在喉不得不讲....咱造这么多战舰....到底是......往哪儿用啊?”
庄虎的脸色终于变了,一只手不自觉的拉住了秦沫的衣摆,颤颤的问道。
“自然是往南了,还能往哪?庄虎你想什么呢?”
“哦!往南就好,往南就好,吕宋是个好地方....”庄虎顿时放下了心,心里憋得闷气喘了出来,浑身舒畅。
“嗯,等我们把吕宋平定稳了,就往南。”
“啥?还往南?”
吕宋的密林中,大树伞盖浓密,阳光只能穿过稀疏的枝叶间隙,洒下点点的稀疏光影。
刘老七全身甲胄,即使全身被汗湿透了也没有皱眉,更没有脱下盔甲透风。许多嫌热嫌冷不穿甲胄的老伙计都阴沟里翻船了,他可十分珍惜自己的这条命。
“巴莱!你看清楚了,那伙总是拿金子买猎刀的人就在前面的部落?”
一个浑身健硕、古铜肤色的汉子对着刘老七点了点头,看他的肤色打扮,是大员岛上的土蕃人,秦沫叫他们“高山人”。
巴莱原来是大员山上的熟蕃,后来秦沫大搞集中养殖,给他们提供了水泥、砖头,更提供了先进的养殖技术,渐渐的很多高山人更愿意养殖而不愿意再打猎,这让巴莱这种优秀的猎人感到了危机感,没有用的人在族中是得不到地位的。
幸好王爷开始招募丛林山地战士,巴莱犹豫着报了名,然后就得到了大量的安家费被送来了吕宋。半个月前刚刚被派到定北城,协助这个刘老七做一桩大事。
“巴莱,你带你的人去那边埋伏,若是敌酋从你那边退走,尽力拦截他们!”
巴莱点点头就带着数百高山族战士绕过了眼前的吕宋土著部落,到另一面的出口设伏,那里是条山谷,土人撤退的话多半会选择那个方向。
“哼!真当爷爷的刀斧是那么好换的,不懂行情吃一次亏也就算了,天天来装大傻冒,真当爷爷看不出来?”
刘老七在北定集开了个商铺,专营铁器,有一伙土人总是拿金银木材甚至宝石来换猎刀,前前后后换了上百把。
刘老七可是上过短期培训班的,知道什么是“不安定因素”,他直接从阿莱的部落里要了个本地人蹲在商铺里观察,终于确定这些人都属于“卡纳”部落,首领就是那个阿森。
阿森在北定城之战之后逃脱了大员军的围堵,带着数千亲信窜入了山林,让秋后算账的大员军抓不到踪影,数次扑空。而这次被刘老七发现了,自然是调集了重兵,连擅长山林作战的高山旅都调过来了。
“把炮架起来。”
密林行军无法携带重炮,三磅炮就成了一个不错的选择,几百斤的重量,十几个人连拖带拽勉强可以跟随的上。
“开炮!”
架在密林边缘的火炮开始轰鸣,把不大的营地打出了数个缺口。三磅炮的射程只有不足五百米,但用在这狭小的密林营地足够吓人了。不久前的北定城之战中,那雷鸣般的炮声让土人们记忆犹新。
“!@#%……&%¥”
阿森指挥着手下的战士往火炮这边冲击,若是任由火炮轰鸣下去,营地迟早要被毁掉,这些手下若是再溃散一次,自己想收拢起来可就难了。
仅剩下的几个巫师也发了狠,给勇士们灌下“神水”,跟在发狂的勇士后面往炮兵阵地杀来。
“都别乱开炮,全都对准了那些巫师,就是那些身上穿衣服,浑身沾满鸡毛的。”大员军带队的是两个都尉,看到那些张牙舞爪的土人,想起了那个诡秘的传言,立刻让炮兵集中火力瞄准巫师。而三磅炮是步兵营的标配,自然对上司的命令迅速应对。
距离两百米巫师们就停下了脚步,更大更厚的木盾竖在了前面,护住了他们单薄的身体。而那些红了眼的土人勇士已经离密林边缘不远。
可惜这次他们面对的不是床弩和一型步枪而是三磅炮,三磅炮很小,但它也是炮,弹丸的杀伤力比床弩强了不知多少倍。一轮齐射就让他们支离破碎,回归了神灵的怀抱。
当盾墙被轰散的那一刻,阿森痛苦的闭上了眼睛,这是他最后的筹码了。从此以后,不但这些“侵略者”会咬着他不放,就连其他的部族也会猎杀他和他的手下,数百年来这片土地上,失败者都是这样的结局。
“走,我们去找塔曼,让他帮我们去婆罗洲,我宁愿卖身给神灵,也不愿让这些大员人得逞。”阿森不再管乱哄哄的营地,带着仅剩的百余心腹钻入了密林,往巴莱设伏的谷口而来。
巴莱用一块毛皮仔细的擦拭着手中的一型步枪,眼神温柔如对待自己的妻子,他真是爱死这种利器了。
当时大员王府下令对高山族猎户放开弓弩的买卖禁制,他把全部积蓄换了一把牛角弓,现在看来简直亏大了,那牛角弓是个什么烂货啊!
“巴莱,有人来了,看他的羽毛是个头领。”
巴莱的手下大部分都是相识的族人和乡邻,本来乡邻都是仇人,可到了军营自然成了朋友。
“让我来!”
巴莱看见了那个头领,他显然提防了谷口有埋伏,让手下把自己围在人群当中。但他想不到谷口布满了各种陷阱,看着周围不断倒下的心腹,他的心真的在滴血。
阿森不能停下,他只能不断的奔跑,他很熟悉这片山林,只要淌过前面那条小河,前面就是茂密的丛林,多少人都能被淹没。
巴莱也在奔跑,就在阿森旁边几十米的地方,两人就如两条平行线,看似永远不会相交。
巴莱在找一个机会,找一个空旷的地段使他能瞄准,前方的流水声让巴莱心里一振,斜斜的插了过去,跃上河边的一块大石。
阿森淌进了小河,身影略慢了一瞬,然后就听到了“呯!”的一声闷响,自己的脖颈中喷出了鲜血,脚下的河水瞬时被染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