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史前的悠闲日子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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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新把这些想法跟康说了,康听得眉飞色舞,眼光一直往树蛙笼子上溜。(/欢迎n.n)那几点树蛙饿了好几天,正恹恹的趴在笼里,要死不活的。康极具攻击性的眼光看过去,它们也没什么反应,混然没感觉出自己一会儿就要在康的手里下地狱。
过了会儿奥格把分配到的食物拿回来,孙志新让他串起挂出去晒,没打算今晚动手吃它。奥格诧异的看了孙志新两眼,去把肉块晒上后回来问道:“不吃它们,晚上吃什么?”
孙志新指指鱼:“吃他,我和你父亲弄到的。”
奥格和康看看鱼,都大皱眉头:“它很难吃,现在有吃的,还是别吃它哟。”奥格还补了一句:“我讨厌那个味道,还是等别的东西都吃光了再说。”
瞧瞧,已经被孙志新喂养得嘴巴都变叼了,以前只要是能吃的食物,他们可是来者不拒,哪像现在?还要挑味道……
布库倒对孙志新的手艺很有信心,好奇的问:“吉玛有办法做得很好吃?”
孙志新笑道:“当然。你吉玛我是谁?”
奥格这个别扭的青春期人士仍然拿不信的眼光看孙志新,康侧眉毛一跳:“哦?那我倒要尝尝。奥格,去叫里肯过来,我的女人也叫上来学学手艺。”
孙志新脸孔一下就黑了,见脸皮厚的,就没见过像康这样脸皮厚成这样的。自己来白吃白喝就算了,还要叫上儿子和老婆,一家大小全在这里吃白食……好在自己和纳鲁钓到的不算少,不然哪来那么多鱼喂这群狼?
脸上悻悻的,心里老大个不爽。但见奥格高高兴兴的去喊里肯一家,只能摇头叹息史前人当真要比自己这个现代人热情豪爽。小小羞愧了一下,转瞬间就忘得干干净净,提起鱼到河边去处理。
鱼这个东西,确实肉质细嫩鲜美。但鱼本身带着一种水产的浓重土腥味,一但做不好,就会由美味变成狗不理,难以吞得下去。以目前的条件而言,佐料又少得太多,去腥的姜、葱、蒜全都没有,仅有蘑菇和盐。孙志新左右考虑了一下,无意瞅到一块平整的石板,灵机一动之下打算做铁板,呃,石板煎鱼。因为就鱼的烹调手法来说,烤和煎、炸无疑是腥味最少的做法,很适合现在的条件。至于烤制食物,史前人类已经吃得很多,像纳鲁一家就对烤这个手法兴趣不大,相反很喜欢孙志新做的炸、煎、炖、焖一类的做法,所以烤鱼放弃,做石板煎鱼。
先将鱼去鳞,洗净,腥味重的腮、划水鳍和鱼筋都去掉,再洗,至无血水流出。再拿回来,用盐仔细抹过,放进陶锅里,加上蘑菇片搅拌,让鱼肉透入鲜味。紧跟着又把布库掏回来的鸟蛋打了几只放进陶锅里继续拌。蛋清可以去腥,更能上鱼肉在烹制过程不至少流失大量水份而失去鲜美,是烹调鱼类时很重要的添加物。
到得此时,众人都已经看出来孙志新处理鱼肉的手法很是别致,经过一番处理后的鱼肉鱼腥味大减,,不仔细都闻不大出来。摆在陶碗里鱼肉呈一种略微透明中又带着白里泛着粉红的色泽,看上去很是细嫩。于是大家都开始期待起来,只觉得经过孙志新的处理后,或许那鱼肉会真的很好吃。
康家里的老婆,是个五大三粗的女人,孙志新整个处理过程中她都在仔细观看,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环节。自己男人在族长家吃过一次饭后就念念不忘,总是说起毕达拉察阿苏的手艺有多了不得,她早想学了,现在终于有了机会,哪里肯轻易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学习的环节?
孙志新刚才的处理方法叫腌鱼,一般情况下做鱼都会经过这一步简单的步骤,为的是去腥,也为了让鱼肉入味。而鱼肉肉质细嫩,这个过程不必花很长时间,十五分钟到半小时足够。
将腌好的鱼拿出来,把陶锅洗净,放上油,烧到八成滚以后把鱼下锅煎至四成熟,表面金黄,鱼尾微翘就可以。这是为了进一步跑油去腥的过程,同时也为下一步的板煎做好上油准备,不然以鱼肉的细嫩,很容易粘连在板子上,让肉损失不说,卖相还会四分五裂又七零八落的非常难看。有人喜欢吃被五马分尸的鱼吗?反正孙志新是不喜欢,一看到这样的鱼就联想一车裂一类的不好东西。
鱼肉被炸过之后因为已经能闻到一股和其它肉类完全不同的香味,即不是鱼腥,也不是肉香,说不出来是什么味道,就是觉得香,别的肉类散发不出这个味道来n.n跟以前放到锅里煮过的味道天差地别,那个味道简直没法闻,鱼腥味道被放大倍,而这个却好闻得很,让人食指大动。虽然还有些微带鱼腥味,但已经被其它更香的味道掩盖过去,光是想像就能感觉出来它会很好吃。
就在大家都以为可以吃了的时候——又见孙志新从帐蓬外拿进一个谁也没有想到可以在烹调上用到的东西——整块一尺见方的薄石板,架在火上,又涂上油,慢慢的把它烧热。
看到这里时康的老婆郁闷了,她上哪再找这么一块石板去?得,回头自己找块合适的慢慢磨……
不过她由此对孙志新很是佩服,毕达阿察阿苏就是不一样,那些石块石板丢在那里,谁也没想到过竟然可以拿来做吃食,偏偏他就想到了,这就足以见得他当真是与众不同。
就见那石板被涂上油后慢慢烧热,上面的油开始滋滋作响,鼓起一个个的小泡。小泡又紧跟着暴开,散出一股奇怪的味道,竟也很香。
难道是石头也会飘香?孙志新别至的手法让人大开眼界,众人头一次觉得食物这个东西并不仅仅是好吃,就连烹制它的过程也可以是一件很有趣的事,让人看起来觉得赏心悦耳。
布库张大了嘴:“吉,吉玛,它……它也是锅?”
“傻小子!”康大笑,伸手拍了下布库的脑袋,因为手劲太大拍得布库一个趔趄。奥格不满的瞪他一眼,把弟弟拉回来抱住怀里,解释道:“以前部族没有陶锅的时候都用石锅。不过……跟吉玛用的完全不一样。没这么……嗯……平坦。”
“这么平也叫锅?”布库还是不懂,伸手抚着被康打痛的后脑勺。
孙志新用更精确的语言道:“一般来说,中间凹进去能用来装东西煮东西的叫锅。我手里这个更适合煎、烤,叫石板平锅更恰当一些。”
嘴里说着,手下也没停,把鱼放了几尾到所谓的‘石板平锅’上。手法类似于铁板煎烤。现代有平底锅,铁板烧烤等等,现在没有那些高端玩意儿,只能用石板平锅啰……都是环境逼出来的应急法子。
过得一块儿后,那块并不太薄的石板已经烧热。鱼放到石板上时,因为布满了油汁,顿时滋滋作响,油烟和着一股更加浓重的香味立即弥漫出来,整个帐蓬都充满这股子鱼香味。
“真的很香,一点怪味也没有!”康就是个饕餮,反应最大。
纳鲁也脸上动容,半点意料不到这个极为难吃的东西真能被孙志新弄得这么新奇美味。
布库又得意了,从头到尾他都对孙志新充满了信心,当下拉住奥格,道:“哥哥,我没说错,吉玛就是能有办法把它做得很好吃。吉玛,熟了没?我想吃了~”
奥格看了孙志新一眼,又把眼光飞快移开,脸上还是那种臭屁模样。倒是里肯已经被香味引得口水横飞,嘴里大赞:“奥格,你吉玛真厉害!”
奥格撇着嘴,倒着吸了一下口水,食欲燃得火热,却就是不肯正眼看孙志新一眼。
再过得一会儿,鱼在石板上已经被煎炸得至八成熟,更是浓香郁郁,皮面上已经微微形成一层焦脆的酥壳。孙志新翻动着鱼让它受热均匀,轻轻捅开鱼肉表层看了一下,见里面雪白的鱼肉已经完全凝固,微戳之下就有骨肉分离的感觉。这才起身走到帐蓬外扯下几朵已经晒干的干蘑菇,用手撕成小块,再放到掌心里将它搓揉成细末将,撒在鱼身上,鱼的两面都如此。然后再次浇油,待蘑菇也开始起油泡时,最后一步便完成。
毫不客气的先拿了一条放到纳鲁的碗里,道:“你功劳最大,这条就是你钓的,尝尝。”
纳鲁眯起眼笑,也顾不得烫,张嘴就咬了一口。看着孙志新一步一步的把鱼做好,早已经深信不疑孙志新做出来的鱼很好吃,更加上闻不到那种可怕的鱼腥,咬下去的时候半点顾忌都没有。
孙志新这才对其它人道:“动手啊!趁热吃味道更美,要是凉了就会有腥味。”
此时从人哪里受得了美味的诱惑,抓起鱼就张口大咬,没有哪个怕烫。
一口咬下去,只觉那鱼竟是半点腥味都没有,鱼肉表面焦脆干香十足,可里面却是细嫩柔软,美味得出奇。细嚼之下,更觉它不仅细嫩,还鲜香不油腻,又带着烧烤与油煎的混和味道,即有炭香又有油香,却就是不腻嘴,竟是平生从没有吃过的肉类美食!且说那剌,除了中间那根大骨,其余小剌都似被煎烤得融化了那般,几乎吃不出来。像康的老婆,布库之类的女子、小孩还觉得嘴里有鱼剌的异物感,会吐出来,其余的粗豪人士,像纳鲁、康一类的,根本就连着鱼剌一起嚼,再吞吃入腹。更别说那根脊椎骨大剌了,一口咬下去便骨肉分离,根本不会形成困挠。又见鱼肉雪白,纹理细致嫩滑,不用吃,光是看也极美。
如此就吃得人大呼过瘾,深悔以前不知道鱼竟是这样好吃。
里肯吃得满嘴油腻,对着康道:“帕帕,族长的吉玛太厉害了!比妈妈厉害百倍不止!不如这样,以后我们家分到的猎物都放他们家好了,我们过来吃!”
康的老婆幽怨的看了他一眼,死孩子,打击的自己的老娘,抬高别人的弟亲,也不必这样当然……算了,不管了,没空跟他计较,这鱼肉实在太好吃,先吃够本了再回去和他‘商量’忘恩负义这件事。
康直接一巴掌糊在他头上,笑骂道:“今天有得混吃混喝就不错了。还想天天来?你老子我也想呢,可就是不行!偶有一次是孙志新的慷慨,你还想赖上了?脸皮比你老子我还厚!难道你想累死族长的吉玛?吃货!”
孙志新正在埋头苦吃,一边把剩下的鱼放到石板上煎烤。不苦吃不行,这群全是狼!动作慢了骨头渣子都捞不到。听到康说话,停下动作一拍看了康一眼。还行,有自知之明,知道是混吃混喝,尚可救药……唉,以后再有好吃的不赶跑他就是。都是狼啊狼啊狼狼狼狼狼……他招谁惹谁了?怎么就引出这么一家子狼来?瞧康那女人,食量跟男人没差别,嘴巴一边喷鱼剌一边吞鱼肉,就跟流水线作业似的进口出口两不误,也是女狼啊女狼啊狼狼狼狼狼……
纳鲁大口的咬着鱼,一来鱼肉美味,二来是自己亲手钓的,经过了一番智慧与技巧的搏斗,吃起来就更加美味。新晋钓鱼爱好者对明天的钓鱼活动充满了期待,满嘴肉鱼的含糊着道:“就这么说定了,明天还去钓!”
孙志新咬着鱼肉,噗的笑了一声,道:“好。”
这算不算是被自己诱拐了?本是成熟厚重的男子现在也说孩子气话,可爱到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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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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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会儿奥格把分配到的食物拿回来,孙志新让他串起挂出去晒,没打算今晚动手吃它。奥格诧异的看了孙志新两眼,去把肉块晒上后回来问道:“不吃它们,晚上吃什么?”
孙志新指指鱼:“吃他,我和你父亲弄到的。”
奥格和康看看鱼,都大皱眉头:“它很难吃,现在有吃的,还是别吃它哟。”奥格还补了一句:“我讨厌那个味道,还是等别的东西都吃光了再说。”
瞧瞧,已经被孙志新喂养得嘴巴都变叼了,以前只要是能吃的食物,他们可是来者不拒,哪像现在?还要挑味道……
布库倒对孙志新的手艺很有信心,好奇的问:“吉玛有办法做得很好吃?”
孙志新笑道:“当然。你吉玛我是谁?”
奥格这个别扭的青春期人士仍然拿不信的眼光看孙志新,康侧眉毛一跳:“哦?那我倒要尝尝。奥格,去叫里肯过来,我的女人也叫上来学学手艺。”
孙志新脸孔一下就黑了,见脸皮厚的,就没见过像康这样脸皮厚成这样的。自己来白吃白喝就算了,还要叫上儿子和老婆,一家大小全在这里吃白食……好在自己和纳鲁钓到的不算少,不然哪来那么多鱼喂这群狼?
脸上悻悻的,心里老大个不爽。但见奥格高高兴兴的去喊里肯一家,只能摇头叹息史前人当真要比自己这个现代人热情豪爽。小小羞愧了一下,转瞬间就忘得干干净净,提起鱼到河边去处理。
鱼这个东西,确实肉质细嫩鲜美。但鱼本身带着一种水产的浓重土腥味,一但做不好,就会由美味变成狗不理,难以吞得下去。以目前的条件而言,佐料又少得太多,去腥的姜、葱、蒜全都没有,仅有蘑菇和盐。孙志新左右考虑了一下,无意瞅到一块平整的石板,灵机一动之下打算做铁板,呃,石板煎鱼。因为就鱼的烹调手法来说,烤和煎、炸无疑是腥味最少的做法,很适合现在的条件。至于烤制食物,史前人类已经吃得很多,像纳鲁一家就对烤这个手法兴趣不大,相反很喜欢孙志新做的炸、煎、炖、焖一类的做法,所以烤鱼放弃,做石板煎鱼。
先将鱼去鳞,洗净,腥味重的腮、划水鳍和鱼筋都去掉,再洗,至无血水流出。再拿回来,用盐仔细抹过,放进陶锅里,加上蘑菇片搅拌,让鱼肉透入鲜味。紧跟着又把布库掏回来的鸟蛋打了几只放进陶锅里继续拌。蛋清可以去腥,更能上鱼肉在烹制过程不至少流失大量水份而失去鲜美,是烹调鱼类时很重要的添加物。
到得此时,众人都已经看出来孙志新处理鱼肉的手法很是别致,经过一番处理后的鱼肉鱼腥味大减,,不仔细都闻不大出来。摆在陶碗里鱼肉呈一种略微透明中又带着白里泛着粉红的色泽,看上去很是细嫩。于是大家都开始期待起来,只觉得经过孙志新的处理后,或许那鱼肉会真的很好吃。
康家里的老婆,是个五大三粗的女人,孙志新整个处理过程中她都在仔细观看,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环节。自己男人在族长家吃过一次饭后就念念不忘,总是说起毕达拉察阿苏的手艺有多了不得,她早想学了,现在终于有了机会,哪里肯轻易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学习的环节?
孙志新刚才的处理方法叫腌鱼,一般情况下做鱼都会经过这一步简单的步骤,为的是去腥,也为了让鱼肉入味。而鱼肉肉质细嫩,这个过程不必花很长时间,十五分钟到半小时足够。
将腌好的鱼拿出来,把陶锅洗净,放上油,烧到八成滚以后把鱼下锅煎至四成熟,表面金黄,鱼尾微翘就可以。这是为了进一步跑油去腥的过程,同时也为下一步的板煎做好上油准备,不然以鱼肉的细嫩,很容易粘连在板子上,让肉损失不说,卖相还会四分五裂又七零八落的非常难看。有人喜欢吃被五马分尸的鱼吗?反正孙志新是不喜欢,一看到这样的鱼就联想一车裂一类的不好东西。
鱼肉被炸过之后因为已经能闻到一股和其它肉类完全不同的香味,即不是鱼腥,也不是肉香,说不出来是什么味道,就是觉得香,别的肉类散发不出这个味道来n.n跟以前放到锅里煮过的味道天差地别,那个味道简直没法闻,鱼腥味道被放大倍,而这个却好闻得很,让人食指大动。虽然还有些微带鱼腥味,但已经被其它更香的味道掩盖过去,光是想像就能感觉出来它会很好吃。
就在大家都以为可以吃了的时候——又见孙志新从帐蓬外拿进一个谁也没有想到可以在烹调上用到的东西——整块一尺见方的薄石板,架在火上,又涂上油,慢慢的把它烧热。
看到这里时康的老婆郁闷了,她上哪再找这么一块石板去?得,回头自己找块合适的慢慢磨……
不过她由此对孙志新很是佩服,毕达阿察阿苏就是不一样,那些石块石板丢在那里,谁也没想到过竟然可以拿来做吃食,偏偏他就想到了,这就足以见得他当真是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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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是石头也会飘香?孙志新别至的手法让人大开眼界,众人头一次觉得食物这个东西并不仅仅是好吃,就连烹制它的过程也可以是一件很有趣的事,让人看起来觉得赏心悦耳。
布库张大了嘴:“吉,吉玛,它……它也是锅?”
“傻小子!”康大笑,伸手拍了下布库的脑袋,因为手劲太大拍得布库一个趔趄。奥格不满的瞪他一眼,把弟弟拉回来抱住怀里,解释道:“以前部族没有陶锅的时候都用石锅。不过……跟吉玛用的完全不一样。没这么……嗯……平坦。”
“这么平也叫锅?”布库还是不懂,伸手抚着被康打痛的后脑勺。
孙志新用更精确的语言道:“一般来说,中间凹进去能用来装东西煮东西的叫锅。我手里这个更适合煎、烤,叫石板平锅更恰当一些。”
嘴里说着,手下也没停,把鱼放了几尾到所谓的‘石板平锅’上。手法类似于铁板煎烤。现代有平底锅,铁板烧烤等等,现在没有那些高端玩意儿,只能用石板平锅啰……都是环境逼出来的应急法子。
过得一块儿后,那块并不太薄的石板已经烧热。鱼放到石板上时,因为布满了油汁,顿时滋滋作响,油烟和着一股更加浓重的香味立即弥漫出来,整个帐蓬都充满这股子鱼香味。
“真的很香,一点怪味也没有!”康就是个饕餮,反应最大。
纳鲁也脸上动容,半点意料不到这个极为难吃的东西真能被孙志新弄得这么新奇美味。
布库又得意了,从头到尾他都对孙志新充满了信心,当下拉住奥格,道:“哥哥,我没说错,吉玛就是能有办法把它做得很好吃。吉玛,熟了没?我想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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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格撇着嘴,倒着吸了一下口水,食欲燃得火热,却就是不肯正眼看孙志新一眼。
再过得一会儿,鱼在石板上已经被煎炸得至八成熟,更是浓香郁郁,皮面上已经微微形成一层焦脆的酥壳。孙志新翻动着鱼让它受热均匀,轻轻捅开鱼肉表层看了一下,见里面雪白的鱼肉已经完全凝固,微戳之下就有骨肉分离的感觉。这才起身走到帐蓬外扯下几朵已经晒干的干蘑菇,用手撕成小块,再放到掌心里将它搓揉成细末将,撒在鱼身上,鱼的两面都如此。然后再次浇油,待蘑菇也开始起油泡时,最后一步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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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就吃得人大呼过瘾,深悔以前不知道鱼竟是这样好吃。
里肯吃得满嘴油腻,对着康道:“帕帕,族长的吉玛太厉害了!比妈妈厉害百倍不止!不如这样,以后我们家分到的猎物都放他们家好了,我们过来吃!”
康的老婆幽怨的看了他一眼,死孩子,打击的自己的老娘,抬高别人的弟亲,也不必这样当然……算了,不管了,没空跟他计较,这鱼肉实在太好吃,先吃够本了再回去和他‘商量’忘恩负义这件事。
康直接一巴掌糊在他头上,笑骂道:“今天有得混吃混喝就不错了。还想天天来?你老子我也想呢,可就是不行!偶有一次是孙志新的慷慨,你还想赖上了?脸皮比你老子我还厚!难道你想累死族长的吉玛?吃货!”
孙志新正在埋头苦吃,一边把剩下的鱼放到石板上煎烤。不苦吃不行,这群全是狼!动作慢了骨头渣子都捞不到。听到康说话,停下动作一拍看了康一眼。还行,有自知之明,知道是混吃混喝,尚可救药……唉,以后再有好吃的不赶跑他就是。都是狼啊狼啊狼狼狼狼狼……他招谁惹谁了?怎么就引出这么一家子狼来?瞧康那女人,食量跟男人没差别,嘴巴一边喷鱼剌一边吞鱼肉,就跟流水线作业似的进口出口两不误,也是女狼啊女狼啊狼狼狼狼狼……
纳鲁大口的咬着鱼,一来鱼肉美味,二来是自己亲手钓的,经过了一番智慧与技巧的搏斗,吃起来就更加美味。新晋钓鱼爱好者对明天的钓鱼活动充满了期待,满嘴肉鱼的含糊着道:“就这么说定了,明天还去钓!”
孙志新咬着鱼肉,噗的笑了一声,道:“好。”
这算不算是被自己诱拐了?本是成熟厚重的男子现在也说孩子气话,可爱到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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