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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二章 更像是去工地赶活的!

作者:情敌有三千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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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看了一会记事本,确定没有任何疏漏以后,格维斯这才站起身,走到了书架前。

    在书架上正有两只可爱的蠢萌精灵虫在不停啃食琥珀碎片,正是十多天前格维斯依靠搜寻功能得到的那两颗琥珀晶石内破壳而出的小家伙。

    格维斯这次的运气没有如前几次那般爆棚,并没有得到什么变异的精灵虫,两只蠢萌的精灵虫都是绿色的。

    此刻它们的进食已经接近尾声,格维斯只是继续等待了十多分钟,心念间马上就多出了两股精亲切的精神波动。

    格维斯按惯例给两个小家伙取了名字,分别叫‘卡迪’和‘卡卡’。

    取好名字,格维斯又让所有的精灵虫和小精灵进行了一次大会面,在叽叽喳喳的闹腾了一会儿后,格维斯才就着卡迪和卡卡来带了空间小院。

    当两个小家伙的空间开启以后,格维斯获得了两个拥有优质耕地的空间,这也算是意外之喜,毕竟就算没变异,但是能获得优质耕地的空间也是很值得高兴的是。

    乐不可支的格维斯毫不客气的舀了两大勺的玫瑰粉末给卡迪和卡卡食用,算是对它们的奖励。

    ……

    翌日,暴风领的大道上,一支三百多人的队伍缓缓而行,正是在今天启程前往临冬城的南征队伍。

    队伍中,最为惹眼外的,除了那几十幅随风飘扬身绣有神龙的彩旗外,就属一百多名衣着古怪的女子最夺人眼球。

    这些女子身着统一样式的亚麻制服,这亚麻制服的款式裤腿宽大,但是上身却有着束腰设计,每个人的头顶更是有着一顶造型怪异的帽子。

    这帽子说是拿来遮挡太阳吧,却是根本没有帽檐,反而就像是一个摆设。

    不过还别说,戴上这古怪的帽子以后,那些女子看上去真的是漂亮了挺多,毕竟那帽子可是用丝绸材料制作的。

    除了帽子外,这些女子没人腰间都挎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兽皮制作的皮囊,塔门的手臂上还有着一个白色的袖套,上面绣着一个大红色的十字。

    ……

    队伍行进了一早上,格维斯等人终于赶到了枯叶河,而这一次帕特的队伍并没有比格维斯先到。

    “所有人原地休息!允许拿出干粮进食!”

    格维斯看向了帕特小胖子领地方向的道路,发现两里外烟尘飘荡,飞鸟高飞,虽然被树木挡住了视野见不到人,不过估计那就是小胖子的位置所在,所以个维斯干脆下来在原地休息一会儿。

    果然,十多分钟以后,帕特小胖子乘坐着一辆马车缓缓出现在前方道路的尽头,后面跟随着的是30名全副武装的骑兵,外加几十米名农奴打扮的随军队伍。

    “哈哈,格维斯!不好意思,农奴们走路有些慢,让你久等了!”

    帕特小胖子从马车上跳了下来,他这次乘坐的马车并不是上次那种奢华精美版,这次的马车外观很低调普通,只是用料一看就非常结实,而且空间也比一般马车大,前头倒是依然由六匹马牵引。

    “没事,我也才刚到一会儿,帕特,你怎么这次坐着马车来?”

    上次去参加爱丽丝的生日宴会,这小胖子没有坐马车,反而去打仗坐着一辆马车来,真是不按常理出牌。

    “哈哈,格维斯,这你就不懂了吧!”

    小胖子开心一笑,然后得意的解释道。

    “上次前往玫瑰堡,骑马的路程也就三四天,但是这次是前往公国边境,路程最起码需要半个月,一路日晒雨淋,如果都骑着马,等到了地方早就不成人样了!”

    “所以除了骑马,你也看到了,我这马车可是改装过的,里面的垫子特别软,也宽敞,在里面可以舒服的睡觉,不用担心颠簸!”

    格维斯顿时无语,你这死胖子是去打仗的,还是去旅游的?赶个路都嫌累,难怪一名称号骑士也能长得如此‘膘肥体壮’。

    格维斯再朝着的队伍看去,帕特的队伍里除了30名保护他自己的骑兵算是正规军,其他所有人都是农奴,一看就知道,昨天估计还在田地里劳作的那种。

    这些农奴大部分人连武器装备都没有,只有二十多名农奴身上穿着破旧的皮甲,腰间也能见到杂七杂八的杂乱破旧铁质武器,不过所有人没有一个是有头盔的,从这样的情景就可以看出,帕特完全是准备摸鱼的!

    “咦!”

    忽然,帕特看到了什么,发出一声惊咦。

    帕特目光毫无疑问的落在了那130名战场医护兵上。

    “格维斯,这些女子你准备带去哪里?为何他们的服装如此古怪?不过还管好看的!”

    帕特仔细打量了后方那些女子,这些女子的衣服虽然宽松,但是一看就是精心设计过的,再加上腰间那根束腰的布带,外加头顶的白帽子,竟然让她们有种别样的气质。

    “当然是带去战场,衣服哪里古怪了?我就问你一句,这衣服漂不漂亮?”

    开玩笑,这可是前世公认的最漂亮的几种制服之一!

    格维斯没好气的白了一眼小胖子,自己这医护队的服装可是模仿前世而来,除了颜色上的差别,款式基本都差不多。

    “带去战场?她们?”

    帕特有些懵,话说格维斯这队伍人数怎么也得两三百人了,并不需要这些人凑数啊?

    “行了,我们赶路吧!等以后你就知道我带她们去战场干什么了?”

    格维斯并不准备和帕特解释,毕竟空口无凭,等以后自己的医护队体现出价值以后,保准这小胖子对自己佩服得五体投地。

    “哦!”

    帕特小胖子懵懂的点了点头,然后与格维斯同时催促各自的属下跨过了枯叶河。

    ……

    这次前往临冬城的路上格维斯与帕特并不孤独,一路走来每经过一个领地都能碰上前往临冬城的队伍。

    见到了这些队伍以后,格维斯才清楚的知道,帕特小胖子果然不愧为小贵族中的土豪,他手底下的那些农奴已经算是卖相不错的‘士兵’了。

    帕特小胖子的那几十名农奴还有破旧的甲胄兵器,可是在路上碰到的个别小贵族队伍,那完全不像是去打战,反而更像是赶着去某个工地干活的主。

    就比如一名叫做科德的男爵,他这带的卫兵也有30人,这些卫兵的武器装备倒是中规中矩,除了没有马匹,甲胄长剑长弓都有,但是他手下另外几十名随军的农奴就不一样了。

    这些农奴衣衫褴褛宛如乞丐一般不说,那手头上的可谓是五花八门,有木棍,木叉,石头作为枪剑的短枪,唯一能称得上是精良的武器就是那三五把砍柴的柴刀了。

    当然,格维斯抬着头四处打量其他贵族队伍的时候,他们也都在打量格维斯的队伍。

    “现在外面都传言,格维斯虽然算不上真正的小白脸,但是却是个极度好色的贵族,就连贴身仆人都是用女仆担当,现在看来是没错了。”

    “哪有上战场带这么多女人的这种事,如果真的好色,到时候军营里多得是商队带来的妓女,这个格维斯到底是打得什么主意?”

    那些贵族心里思路百转,甚至往某些恶意的方向猜测,毕竟医护队对于这个世界来说真的是首创,而且格维斯队伍里还全部用女子来担当。

    格维斯也不知道自己的这个举动引来了这么多恶意的猜测,他当初只是想要为那些可怜的女子解决生计问题罢了,而且用女子作为医护队其实能对受伤战士们起到更大的安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