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唱歌跑调的念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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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国寺距京城并不远,且冬日寒冷,是以周言礼体贴地直到午后,才来仪桥街接念兮。
李氏自是要客气一番。
周言礼笑容讨喜,“听说相国寺外的糖雪球味道很好,我记得伯母以前爱吃,等下与姐姐买一些带回来。”
李氏笑着应下。
周言礼准备的很充分,马车里一应俱全,怕念兮冷,连手炉都多备了一个。更不用说买好的点心,都是念兮以前在南边爱吃的口味。
这般体贴的周言礼,却叫念兮心里闪过一丝异样。
少年一身宝蓝圆领窄袖长袍,站在车前,含笑朝她伸手,仿佛不再是她幼时玩乐的同伴,而与多年后记忆里的一个画面重叠,变成那个散漫又认真的年轻权臣。
念兮不是一个迟钝的人。
她只是不愿更深一步去想,大雪漫天的湖边,那把撑在她头顶的伞,意味着怎样厚重的感情。
“姐姐?”
周言礼挑眉垂目,示意要扶她上马车,他清瘦干净,身上有无忧无虑的少年气息,每一个动作都恰到好处,并不会叫人感到不适。
念兮将胡思乱想抛在脑后,避开他的手,扶着他的胳膊,随即上了马车。
周言礼低头看了眼她手扶过的地方,垂眸一笑,也跟着上了马车。
车上有些沉默。
念兮已经忘了幼时与周言礼的相处方式,对他而言,他们只是分别一年,可于念兮,却已隔了一辈子之久。
周言礼也察觉到念兮的生疏。
他并不是一个话多的人,甚至他的性格,也不像在她面前表现得那般无害。可十五岁前的念兮喜欢,所以他一直扮演着乖巧弟弟的形象。
但念兮现在,却有些叫人琢磨不透了。
是因为顾辞吗?
那个已经去了战场的男子。
念兮是因为那个男人才改变了吗?
变得叫他也陌生起来。
周言礼精致的眉眼有些阴沉。
没关系的。
他对自己说。
姐姐怎么会缺人爱呢?
他不在,自然有臭虫往姐姐身边凑,可如今他来了,就不会再让任何人有机会接近她,抢走她。
那回念兮要妆扮他,他们就约定好,无论何时,只有他们两个最要好。
他是属于姐姐的,姐姐也是属于他的。
“姐姐怎么还跟从前一样,一想心事便爱咬嘴唇。”
周言礼笑着拿起一块豌豆黄,“京中干燥,姐姐再咬唇,便要起皮了。实在控制不住,不如咬它。”
念兮收回思绪,听他说唇上起皮,下意识地伸出舌头舔了舔。
她生得好,也在意这些,认真解释道,“不会起皮,我每晚睡前都会抹口脂润一润。”
周言礼盯着那红殷殷,如沾了露水的花瓣似的柔软,目光微暗,随即若无其事地挪开视线,“我就知道一说这个,姐姐定然不会走神。”
念兮方才也没想其他,而是回忆幼时的往事。
那时候周言礼的母亲病重,念兮随李氏前去探望,看到周言礼一个人偷偷躲在假山后面哭,他哭得那么好看,又那么可怜,她不忍心,便上前去,试图安慰他。
周言礼却不像现在这般乖巧。
白皙的小脸上还挂着泪,却恶狠狠地瞪她,念兮好心跟他蹲在一处,他偏要将她推倒,叫碎石子划伤了她的手心。
气的念兮也跟着哭,“要不是看你长得好看,我才懒得理你。”
周言礼见她哭了,便噔噔噔独自跑掉了。
再后来便是他母亲的葬礼。
不出意外的,念兮又在假山上找到偷偷哭泣的他。
念兮是全家的掌上明珠,她难以感同身受男孩此刻的眼泪,却不妨碍她觉得他可怜。
于是她忘记了前次之仇,又蹲过去,用柔软的小手轻轻拍顺着男孩消瘦单薄的背。
还学着母亲哄她睡觉时唱的小调,轻轻哼唱。
渐渐地,男孩瘦弱的肩膀不再抖动,念兮便愈发来了精神,反复吟唱,口干舌燥也不停下,直到男孩抬起头。
他眼睛红得厉害,像是念兮见过的,最好看也最可怜的兔子。
但这只兔子却口出恶言,“真难听,你跑调了。”
于是念兮自己也变成了只红眼兔。
太过分了。
她那么用心地唱歌,却被人说难听!
她哭着跑回家,将委屈跟父母说了。
父亲不信他聪慧漂亮的女儿会唱歌难听,于是大胆提议,“那混小子伤心糊涂了,乖女儿,咱们不跟他一般见识。你唱给阿爹听,阿爹爱听。”
念兮便擦干眼泪,声情并茂的唱了一遍,然后满含期冀的看向父亲,“阿爹,好听吗?”
温父沉默一阵,才搂过她道,“好听,不过女孩子不要轻易唱歌给别人听,这样不好。”
念兮便知道她当真唱得难听,哭得更伤心了。
可自那之后,念兮与周言礼渐渐熟稔起来。起初那个脾气又臭又坏的小子,变成了对念兮百依百顺的弟弟。
此时被周言礼调侃,念兮顺嘴说道,“姑娘家哪有不爱美的?”
周言礼立时出声附和,“对对对,温姐姐天下第一美!”
这是他们从前爱玩的把戏。
连温清珩都说,周言礼是念兮的第一狗腿。
就算念兮说太阳打西边升起,周言礼也会肯定地附和一句,“毋庸置疑。”
回忆将两人的距离拉近,念兮终是忍不住问道,“我唱歌,真有那么难听?”
周言礼似瑶林玉树,眉目如画,一双眼睛里满是笑意,“许久没有听过,不如姐姐再唱一回,好叫人品鉴品鉴。”
“你想的美~”
这绝对算念兮的“黑历史”了。明明母亲唱歌那样悦耳动听,怎么到她变成了摧拉枯朽?
念兮发出口头威胁,“此事休要再提。”
周言礼愈发笑得畅快。
“我都听姐姐的。”
只要是念兮喜欢的,扮演一个乖巧的弟弟,或是别的什么,他都可以。
机会转瞬即逝,他会牢牢抓住,再也不会离开。
相国寺距京城并不远,且冬日寒冷,是以周言礼体贴地直到午后,才来仪桥街接念兮。
李氏自是要客气一番。
周言礼笑容讨喜,“听说相国寺外的糖雪球味道很好,我记得伯母以前爱吃,等下与姐姐买一些带回来。”
李氏笑着应下。
周言礼准备的很充分,马车里一应俱全,怕念兮冷,连手炉都多备了一个。更不用说买好的点心,都是念兮以前在南边爱吃的口味。
这般体贴的周言礼,却叫念兮心里闪过一丝异样。
少年一身宝蓝圆领窄袖长袍,站在车前,含笑朝她伸手,仿佛不再是她幼时玩乐的同伴,而与多年后记忆里的一个画面重叠,变成那个散漫又认真的年轻权臣。
念兮不是一个迟钝的人。
她只是不愿更深一步去想,大雪漫天的湖边,那把撑在她头顶的伞,意味着怎样厚重的感情。
“姐姐?”
周言礼挑眉垂目,示意要扶她上马车,他清瘦干净,身上有无忧无虑的少年气息,每一个动作都恰到好处,并不会叫人感到不适。
念兮将胡思乱想抛在脑后,避开他的手,扶着他的胳膊,随即上了马车。
周言礼低头看了眼她手扶过的地方,垂眸一笑,也跟着上了马车。
车上有些沉默。
念兮已经忘了幼时与周言礼的相处方式,对他而言,他们只是分别一年,可于念兮,却已隔了一辈子之久。
周言礼也察觉到念兮的生疏。
他并不是一个话多的人,甚至他的性格,也不像在她面前表现得那般无害。可十五岁前的念兮喜欢,所以他一直扮演着乖巧弟弟的形象。
但念兮现在,却有些叫人琢磨不透了。
是因为顾辞吗?
那个已经去了战场的男子。
念兮是因为那个男人才改变了吗?
变得叫他也陌生起来。
周言礼精致的眉眼有些阴沉。
没关系的。
他对自己说。
姐姐怎么会缺人爱呢?
他不在,自然有臭虫往姐姐身边凑,可如今他来了,就不会再让任何人有机会接近她,抢走她。
那回念兮要妆扮他,他们就约定好,无论何时,只有他们两个最要好。
他是属于姐姐的,姐姐也是属于他的。
“姐姐怎么还跟从前一样,一想心事便爱咬嘴唇。”
周言礼笑着拿起一块豌豆黄,“京中干燥,姐姐再咬唇,便要起皮了。实在控制不住,不如咬它。”
念兮收回思绪,听他说唇上起皮,下意识地伸出舌头舔了舔。
她生得好,也在意这些,认真解释道,“不会起皮,我每晚睡前都会抹口脂润一润。”
周言礼盯着那红殷殷,如沾了露水的花瓣似的柔软,目光微暗,随即若无其事地挪开视线,“我就知道一说这个,姐姐定然不会走神。”
念兮方才也没想其他,而是回忆幼时的往事。
那时候周言礼的母亲病重,念兮随李氏前去探望,看到周言礼一个人偷偷躲在假山后面哭,他哭得那么好看,又那么可怜,她不忍心,便上前去,试图安慰他。
周言礼却不像现在这般乖巧。
白皙的小脸上还挂着泪,却恶狠狠地瞪她,念兮好心跟他蹲在一处,他偏要将她推倒,叫碎石子划伤了她的手心。
气的念兮也跟着哭,“要不是看你长得好看,我才懒得理你。”
周言礼见她哭了,便噔噔噔独自跑掉了。
再后来便是他母亲的葬礼。
不出意外的,念兮又在假山上找到偷偷哭泣的他。
念兮是全家的掌上明珠,她难以感同身受男孩此刻的眼泪,却不妨碍她觉得他可怜。
于是她忘记了前次之仇,又蹲过去,用柔软的小手轻轻拍顺着男孩消瘦单薄的背。
还学着母亲哄她睡觉时唱的小调,轻轻哼唱。
渐渐地,男孩瘦弱的肩膀不再抖动,念兮便愈发来了精神,反复吟唱,口干舌燥也不停下,直到男孩抬起头。
他眼睛红得厉害,像是念兮见过的,最好看也最可怜的兔子。
但这只兔子却口出恶言,“真难听,你跑调了。”
于是念兮自己也变成了只红眼兔。
太过分了。
她那么用心地唱歌,却被人说难听!
她哭着跑回家,将委屈跟父母说了。
父亲不信他聪慧漂亮的女儿会唱歌难听,于是大胆提议,“那混小子伤心糊涂了,乖女儿,咱们不跟他一般见识。你唱给阿爹听,阿爹爱听。”
念兮便擦干眼泪,声情并茂的唱了一遍,然后满含期冀的看向父亲,“阿爹,好听吗?”
温父沉默一阵,才搂过她道,“好听,不过女孩子不要轻易唱歌给别人听,这样不好。”
念兮便知道她当真唱得难听,哭得更伤心了。
可自那之后,念兮与周言礼渐渐熟稔起来。起初那个脾气又臭又坏的小子,变成了对念兮百依百顺的弟弟。
此时被周言礼调侃,念兮顺嘴说道,“姑娘家哪有不爱美的?”
周言礼立时出声附和,“对对对,温姐姐天下第一美!”
这是他们从前爱玩的把戏。
连温清珩都说,周言礼是念兮的第一狗腿。
就算念兮说太阳打西边升起,周言礼也会肯定地附和一句,“毋庸置疑。”
回忆将两人的距离拉近,念兮终是忍不住问道,“我唱歌,真有那么难听?”
周言礼似瑶林玉树,眉目如画,一双眼睛里满是笑意,“许久没有听过,不如姐姐再唱一回,好叫人品鉴品鉴。”
“你想的美~”
这绝对算念兮的“黑历史”了。明明母亲唱歌那样悦耳动听,怎么到她变成了摧拉枯朽?
念兮发出口头威胁,“此事休要再提。”
周言礼愈发笑得畅快。
“我都听姐姐的。”
只要是念兮喜欢的,扮演一个乖巧的弟弟,或是别的什么,他都可以。
机会转瞬即逝,他会牢牢抓住,再也不会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