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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民心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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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有德肠子都悔青了,如果再给他一次可以选择的机会,他绝对不会穿这件要了老命的明光铠。但说什么都已经晚了,此时鞑子已经认定这个穿着锃亮铠甲的将领就是这伙明军的主将,而且能穿明光铠的将领官衔一定不低,砍了他的头去领赏,要远胜过那些小虾小蟹的人头。

    鞑子甲兵争相恐后涌向孔有德所在的方向,右队的火枪兵则拼命的向李信一方靠拢。乱民则是一个更为庞大的群体在四散奔逃,拥堵之下竟是谁想前进半步,难比登天。

    孔有德原本也想跟着右队的火枪兵向李信的方向靠拢,但奈何挤了半天也没挪动几步,还中了几下鞑子冷箭,亏得明光铠厚实,一一挡了开去,否则此时有没有命在还在两可之说。左顾右盼之间,孔有德突然发现大多数人挤向李信的同时,自己身后竟然闪开了几丝空隙,保命要紧,是以使出了吃奶的劲头将马拨了过来,一鞭子狠狠抽下去,战马吃疼,长长嘶鸣一声,四蹄一通乱刨便窜了出去。

    正好一个鞑子甲兵绕到其身后准备来个攻其不备,但该着他倒霉,孔有德战马前蹄跃起,落地时正踢在那鞑子胸口。顿时那鞑子口鼻喷血,整个人像破败的棉絮一般飞了出去,跌落在急于逃跑的难民身上。

    倒霉的难民被突然飞来的尸体砸了一个跟头,然后又被淋了满身的鲜血,惊得手脚乱刨,连滚带爬的逃了开去。这一幕反倒帮了孔有德的大忙,挡在其战马前的所有人都自觉的闪开一条路,生怕自己步了那鞑子甲兵的后尘。如此正好,孔有德狠狠夹住马腹,战马蹬开四蹄,一溜烟的窜了出去。

    鞑子甲兵岂会如此轻易的便放走明军主将,到嘴的肥肉决不能让他轻易飞掉,是以鞑子们放弃了与右队火枪兵纠缠,纷纷去追孔有德了。

    李信就在不远处,瞧见这一幕顿觉好笑。孔有德本以为明光铠厚重结实,哪料到竟差点给他招来了杀身之祸。鞑子兵力分散,短时间内很难聚在一起,是以对他构不成多大威胁,是战是走都有很大的选择空间。

    “教习,趁着鞑子大乱,咱们抓紧撤吧,在迟点,那山坡上的鞑子追了下来,可就不妙了!”

    不用看李信都知道说话的是张石头,想起张石头他也觉得有些好笑,看看现在的张石头哪还有半点刺头的样子,就是一个畏首畏尾的没胆鬼。

    当然,这只是李信在心中调侃的玩笑之话,张石头变得如此谨慎是有他的原因的,事实上一支队伍里有这样一个将领未必便是坏事。但此时此刻,李信不能听他的,如果此时便撤,此战岂不是毫无意义?

    鞑子虽然勇悍,但很显然,这支押运队伍则勇悍有余而变通不够,自己这左右两营率先露面,直到现在冲击这庞大的人畜财货队伍,可谓是漏洞百出,他们不但没有效及时的进行应对,反而追着孔有德不放,如此让人啼笑皆非,也就该他们倒霉。

    李信立即招呼所有聚在身边的火枪手。

    “所有人出枪,枪口冲天,火绳点火!”

    挤做一团的火枪兵听到命令便条件反射一般,按照口令进行动作,娴熟无比,不过眨眼的功夫,数百只火枪齐齐指向了天空。

    “开火!”

    霎时间,数百声火枪爆发的爆响之声汇聚在一起,伴随着骤然腾起的团团白烟,所有人都是一怔,整个战场竟瞬间安静了下来。

    “父老乡亲们请听在下一言,我乃是大明高阳军选锋营参将李信,大军距此不足百里,请各位不要惊慌,服从指挥,我保证所有人都能够安然脱险!”

    大伙面面相觑,短暂的沉默之下突然有人亢声喊道:“朝廷可是重新启用孙阁老了?”

    高阳有个三朝重臣孙承宗,方圆百里人人皆知,李信自称高阳军参将,百姓们自然而然便联想到他了。李信点头应是,他如此抬出一个莫须有的官家身份,又顺水推舟谎称孙承宗付出,为的就是稳住人心。

    果然,那个亢奋的声音转为激动,竟有些语无伦次。

    “皇上圣明,孙阁老复出,朝廷有望了,咱们有望了……”

    竟是喜极而泣,李信这才从人群中看到此人,不过二十岁上下,虽然衣衫褴褛,但却掩饰不住满身的书卷气,应是个读书之人。如果说李信作为一个外人,他搬出官家身份起到了安抚作用。那这个年轻人,曾与这些百姓一同被掳,共同面临苦难而催生出的信任,则将李信这剂安抚良药的作用放大了数倍。

    “大家都静下来,听李将军安排。”

    说罢,年轻人冲李信郑重的一拱手。

    “在下曾敢,请将军示下!”

    有了曾敢的配合,越来越多被解放的百姓聚集到李信身旁,一个个满眼都是炙热的期待。

    李信大感民心可用,右手一挥,雁翎刀高高擎起,高声喝道:“诸位想不想手刃鞑子?”

    “诸位谁人不想?鞑子烧杀抢掠但凭将军一句话,领着我等杀鞑子吧!”

    这曾敢还真是个可人,有他这一句话,自己得少废多少口舌,李信正是准备把这些赤手空拳的百姓们组织起来对抗那不足千余人的鞑子。

    “请诸位父老先闪开一条路,让李信麾下军卒过去,大家只需跟在后面呐喊助威即可!”

    “李将军也太小看我等,如此躲在后边,人人都会,还杀什么鞑子?”

    曾敢亢声激辩道。

    李信当然不可能说,你们跟着我李信一块冲,一块杀鞑子。百姓们都胆小,让他们跟鞑子对着干恐怕没这胆量,但让他们跟在后边摇旗呐喊助威,效果可就不一样了。

    既不用冲在前边送死,还能跟在后边看大明官军攻击鞑子,到时候如果获胜,还有个助阵之功,一举数得,何乐而不为。

    李信在马上摇摇拱手。

    “诸位都是大明百姓,李信即为军人,保护大明百姓便是天职,义不容辞。有大明百姓的助威,麾下二郎焉敢不死战?”

    说罢,又是一挥手。

    “形势急迫,请父老们闪开一条路,让李信过去!”

    那叫曾敢的年轻人还像争辩,立即有人说道:“曾公子,李将军话都说道这个份上了,你还不明白他的意思吗?可不要扯了后腿呦。”

    曾敢回头一看说话之人是个和尚,一身袈裟脏的已经快看不出本色,脸上胡子拉碴,头上由于久未收拾,半寸长的发茬野草般的拱了出来。运了运气,终究还是随大队人马闪到两旁。

    李信这才带着火枪队冲了出去,在百姓们腾出的空地上列出了三列横队,与此同时,按照各哨官的口令,清理枪膛,装药……一气呵成。

    看的百姓们是目瞪口呆,尤其那曾敢,何曾见过如此训练有素的大明官军,这和印象中简直太大相径庭了。百姓们倒是极为配合,在大家口口相传之下,所有人都将火枪队正前方闪了开来纷纷,从两侧奔向火枪队的后方。如此,李信火枪队身后的百姓越聚越多,眨眼功夫就集结了不下几千人,声势倒也吓人的紧。

    突然有眼尖的百姓一火枪队指前方,“看,鞑子来了,好像还是个当官!”

    “射他!”

    百姓们轰然指着一名骑马的军官,但见他满身铠甲曾明瓦亮。那叫曾敢的年轻人使得此甲,名为明光铠。李信定睛瞧去,一马当先之人正是前大清恭顺王孔有德。

    孔有德一边催马,一边声嘶力竭的吼着:“李头领,别开火,是俺,快救救俺!”

    李信自然不会下令开枪,活着的孔有德远比一个死了的孔有德要有用处的多,如果不是看在这货会操弄火器的份上,以他做了汉奸,助纣为虐等等行为,杀他一百此都不嫌多,所有火枪弹丸将他射成筛子也活该。再看孔有德后边,跟着的竟是先前与左队纠缠的骑兵,却不知陆九去了哪里?那些步军甲兵应该也距此不远了吧!

    军卒连挥手中令旗,示意孔有德闪开射程,奈何这家伙压根就不懂高阳军令旗这一套旗语,仍旧没命的往前冲。李信灵机一动,对大伙喊道:“诸位都与我齐声喊!”

    “闪开!”

    右队的火枪兵与百姓们先是一愣,然后马上反应过来李信因何如此。

    “闪开!”

    “闪开!”

    千口同声,将孔有德震得如梦方醒,拨马便向一侧突去,那百余骑兵自是不肯转向,朝着李信的火枪横队与上前大明百姓便冲了过来。

    陆九只觉得自己嗓子眼发紧,李信曾告诉他,骑兵天然便是火枪队的克星,在战场上遭遇骑兵必须想尽办法避开才是,如若想取胜,必须另行组建方队或是改良武器方可。但也都是泛泛之言,具体该如何却是没说。

    但危机就在眼前,李信既然不下令撤退,便只好做了硬抗这鞑子骑兵冲锋的准备。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