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当我想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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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岩从小生活的地方叫道镇。八十年代初,道镇还是又穷又乱,街上的混混多如牛毛。连十来岁的孩子,都以打架斗殴为乐。
七岁的林清岩,无疑被欺负得最厉害的那个。他家太穷,而他又瘦小沉默,干瘪得像棵豆芽。所以大一点的孩子,往往以教训林清岩,作为发泄青春期荷尔蒙和愤怒的方式。
不过这对林清岩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最怕的还是每天放学回家,看到父亲抱着个酒瓶,青筋暴出一脸凶狞的看着他。这个时候,总是少不了一顿暴打。有一次他直接被父亲一板凳砸晕了,醒的时候天都黑了,父亲也不知所踪。他用毛巾把头缠住很久,血才不流了。他就迷迷糊糊拿个凳子,站到灶台上去做饭了。
不过这一切,在他十岁的时候得到了改观。因为某一天,他的父亲终于喝酒喝死了。而也许是当天尸体被邻居抬着招摇过市,让镇上每一个人都看到父亲白得像鬼的脸,其他孩子再也不敢欺负他了,看到他就绕道,背地里叫他“死煞星。”
小小的林清岩头一回觉得,死人原来也是件好事情。
他开始跟爷爷住在一起,爷爷只有几亩薄田,为了供他读书,拖着残老的躯体每日在烈日下耕作。林清岩只要一放学,就去帮爷爷。但还是非常非常穷,林清岩穿的永远是洗得起毛的旧衣服,中午只吃一个大馒头和一点点青菜豆腐。
但是也有人对他特别好。三十多岁的女班主任,儿子跟他一般大,中午经常叫他回家一起吃饭。这是林清岩吃得最饱的一段时间,他觉得自己每天幸福得就像在“天堂”。他的个子也在这段时间开始猛长,一下子蹿了十几厘米,终于看起来像个正常孩子,原本萎靡不振的成绩,也渐渐有了起色。大多数时候,他还是沉默寡言的,只在班主任生日那天,他在她家小心翼翼吃完一块生日蛋糕,把亲手画的一张贺卡交给她。贺卡上写着一句话:“老师,我长大以后,一定会报答你。我发誓。”班主任看得直掉泪。
可是好景不长,初二的时候,班主任要调走了。新来的是个二十七八岁的男老师,叫杜铁,师专毕业,长得很英俊。班主任特地嘱咐杜铁,重点照料林清岩,还偷偷留给杜铁一笔钱,虽然不多,但足以充当林清岩一个学期的伙食费。杜铁满口答应下来,看林清岩的目光和蔼得像春风明月。
之后中午放学,杜铁都让林清岩去自己的单身宿舍。教师食堂只花一块钱,就能打一大碗饭菜,所以他每天都多打一点,分给林清岩。而清岩每周都会从家里菜地,摘新鲜的蔬菜送过来。放学后他如果跟爷爷去拾易拉罐和矿泉水瓶,得了一块两块,也全交给杜铁当生活费。杜铁都收了,摸摸他的头,夸他懂事。
那件事发生在夏天的一个午后。他照例捧着餐盒,去杜铁那里。那天的天气特别热,杜铁只穿了条短裤,露出白皙宽大的背,坐在床上看电视抽烟,电风扇哗啦啦的响。
林清岩捧着饭盒,坐在小凳子上吃饭。过了一会儿,忽然发现杜铁微笑看着自己:“你一个男孩子,怎么一点都不出汗?”
彼时林清岩十三岁,脸也已经长开了。他的皮肤随母亲,是那种非常细致非常均匀的白,修长的眉眼就像墨笔画在脸上。听到老师的话,他的脸微红,只笑笑不说话。
吃完饭他要回教室,杜铁拍拍他的肩膀:“在这里午睡吧,你睡床上,我还要准备教案。”
林清岩怎么好意思,当然说不用,杜铁把他往床上一按,自己起身坐到桌子前面,开始工作。
比起太阳炙烤的教室,铺着凉席、风扇正对着吹,真的很凉快很舒服。林清岩很快就睡着了。他还做了梦,梦到自己站在水田里,太阳就在头顶,热得不行。忽然有一只鱼从田里跳起来,一口咬住了他的大腿根,还往裤裆里钻,令他又痒又尴尬……
林清岩睁开眼,首先看到窗帘拉上了,屋里很昏暗。然后他感觉大腿有点凉,低头一看,杜铁高大的身影就坐在床边。他穿的是爷爷的短裤,很宽大老旧,杜铁的手就从敞敞的裤腿伸进去,正在揉他的屁~股。
四目凝视,杜铁的脸有点红,眼神也怪怪的有点吓人。屋内这么安静,林清岩却像被人丢进昏暗湍急的水流里,懵然又恐惧。
“清岩,老师是想……”杜铁的话没说完,他已经一脚踹在他的心口,跌跌撞撞下床,拉开门就跑了出去。
剩下一年半的初中时光,林清岩过得非常艰难。
杜铁没胆子强迫他什么,但他再叫林清岩去自己宿舍,林清岩从来不去。甚至叫他到办公室,如果办公室只有杜铁一个,林清岩会掉头就走。从这天起到初中毕业,林清岩没有跟他再说过一句话,即使上课时点名提问,他都是执拗而沉默的。
杜铁当然也给了他回报。他的座位被调到最后一排,被一群人高马大、不好好学习的孩子挡住,很多时候听不清老师讲什么,看不到黑板内容,成绩直线下降;于是更给了杜铁批评他的借口,当着全班的面骂他不求上进,只知道学坏,对不起他和前任班主任的培养。
而杜铁看他的目光,也总是冷冷的、讥讽的,就像阴险的蛇,没胆子正面攻击,只敢暗地里咬你一口。
……
有一天,学校传达室的大伯叫林清岩接电话。
是前任班主任打来的。她的声音温和如昔,只是林清岩比从前沉默了很多。
讲到最后的时候,班主任却哽咽了:“清岩,你怎么学坏了呢?听说你总是跟那些混混在一起,心思也不在读书上了。怎么会变成这样了呢?”
林清岩平生第一次,感觉到生生的痛。怎么会这样了呢?
十五岁的少年,要怎么开口?
挂了电话,林清岩有些浑浑噩噩的往教室走。彼时他已经长得很高大,清瘦白皙,平时阴郁又沉默,同学们看到他都绕道。当他路过教师宿舍,看到杜铁正把手搭在另一个矮个男孩肩膀上,走进宿舍。林清岩认得他是初一的,瘦瘦的脸,眼睛很大,平时总是憨憨的笑着,家里条件也很差。
林清岩呆呆的站在阳光斑驳的大树下,看着宿舍的门在杜铁身后紧闭。过了一会儿,就看到窗帘被拉上。
林清岩这天中午只吃了一个馒头,两大碗青菜汤,突然觉得胃里一阵恶心,扶着树,大口大口全呕了出来。
那天之后,林清岩开始发狠学习。尽管周围乌烟瘴气,尽管杜铁冷嘲热讽,他硬是以全镇第一的成绩,靠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后来连坐他旁边的学生混混头子,都拍着他的肩膀,对别人说:“这是我哥们儿,特牛,今后在道镇,谁也不许欺负他。”
杜铁当然也没有机会再欺负他。事实上从他考上高中,很久很久都没有再见过杜铁。
最后一次见面,是多年后他继承秦总的财产,摇身一变成香港富商,回道镇投资。那个时候,他已经对杀人这项技艺了熟于心、精湛自如。
他特意在道镇逗留了一个月,杜铁也就失踪了整整一个月。那段时间,林清岩白天去参加镇政府的各种活动,晚上就回到别墅地下室,看着杜铁苦苦哀嚎。他也是唯一一个,被林清岩慢慢折磨至死的人,尸体最后切成小块小块烧掉了,骨灰撒在学校里的大树下。
这些都是后来的事,而林清岩的整个高中阶段都是沉默而刻苦的。也有不少女孩给他递情书,他从无回应。
林清岩孑然一身跨入大学。
所谓孑然一身,是指爷爷卖掉了家里那两间破瓦屋,给他凑了第一学年的学费,从此爷孙俩彻底赤贫。而在他暑期去县城打工的时候,爷爷也病死在田边的草棚子里。等他回来的时候,尸体已经臭了好几天,在田里没人管。
农村最不缺的就是地,他一个人背着尸体走了一整天,到了深山里,挖了个坑把爷爷埋了。
他并不觉得难过。爷爷总有一天要死,早死早解脱。
大学林清岩学的是数学。这是他一生中第二快乐的一段时光。
在高中他就很喜欢数学,如今终于可以尽情投入其中。他觉得数学实在是太美了,简洁、干净、奥妙无穷。这种奥妙是外行人不能体会的,只有他一个人宁静沉溺于其中,如痴如醉。
但是也有不快乐的时候。因为大三的时候,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大学的男生宿舍,处处是荷尔蒙气息。看着旁人出双入对,甚至挂着帘子就在男生宿舍里折腾,林清岩并不像表面那样平静。他也会在被子下握住自己的欲望,把脸埋在枕头里,压抑住自己的汗水和喘~息,他是个见不得光的窥探者。
大学女生不像高中女生那么单纯了,谁都知道林清岩穷,每天打三份工养活自己,年年要申请助学贷款。也有一两个女孩追求他,林清岩无动于衷。
他喜欢的,是全系最纯洁的那个女孩。她不一定是最漂亮的,但是有白皙柔软的鹅蛋脸,漆黑如墨的眼睛,穿一条漂亮的波西米亚风格长裙,笑容灿烂清澈得像一汪泉水。
毕业晚会前夕,女孩提前退场,无人注意。林清岩悄悄跟着她,一直走一直走,他想向她表白。
刚到学校东门外,就看着她上了一辆豪华的轿车。车里的男人约摸四十余岁,戴金丝眼镜,搂着她的腰,低头吻着她蜜色的唇。
林清岩站在阴暗的树影下,看着轿车绝尘而去。平生第二次,他感觉到抑制不住的恶心。而数年前的那个夏日午后,电风扇哗哗的响声,一室阴凉昏暗,杜铁老师柔软有力的手,抚摸他的臀的感觉,重新变得鲜活而清晰。林清岩蹲在校门外的树坑里,吐得一塌糊涂。
这世界如此龌龊,哪有一片干净的天空和土地?
林清岩念的大学还不错,但也不是全国拔尖。数学系毕业生,就业情况并不是很好。但他不想读研,不想在学校里穷酸窝一辈子。
多年苦读没有白费,他过五关斩六将,终于如愿以偿进入国内最好的投资公司,做助理分析员。尽管职位低微,收入却已经很不错。成为同学们羡艳的对象。
他也是在这一年,遇到了秦姝华。
那是九月中的一天,本市分公司接到消息,集团董事长会从香港过来视察业务。整个投资部的人都去金碧辉煌的一楼大厅迎接,林清岩资历最低,留在部门值班。
秦姝华走进来时,诺大的办公室静悄悄,以至于林清岩都没听到她的脚步声。一抬头,就见个妆容清淡的中年女人,站在门口,看着自己。
林清岩现在一眼也能看出人的三六九等,见她衣着精良、耳垂还戴着钻石耳环,就礼貌的笑笑:“您找谁?”
秦姝华当即就笑了原来公司里还有不认识董事长的人。
一大堆人很快跟了进来,部门经理看到秦总似笑非笑站在一边,而林清岩还坐着不动,当即扶额:“小林,赶紧给董事长倒茶。”
林清岩上个月刚入职,的确公司领导的脸都没认全。白皙的脸有些红了,立刻起身去倒茶。
秦姝华摆摆手:“不用了。”也没再看林清岩这个小角色,一大帮人浩浩荡荡又走了。
男人的好看,分很多种。二十二岁的林清岩,并不是第一眼就让人惊艳的俊朗帅哥。初一看,穿着白衬衣黑西裤的他,只是眉目清秀、高大白皙,安静又温和,看着令人舒服。
但秦姝华到死都认为,林清岩是她见过最英俊的男孩。她见过太多男人,一眼就能将林清岩从普通人中区分出来。男孩秀气干净的眉眼,看久了分明会给人一种璀璨至极的感觉。那澄黑修长的眼睛里,包含了太多东西。既有超乎同龄人的安静,可又有青涩的稚气;既写着毫不掩饰的野心,又似乎透着对现实的漠然和厌恶。
秦姝华看着他,就像看到当年白手起家的自己。而独身多年的她,头一次觉得,想要得到一个男人,想要占据这份清秀至极的诡丽。
之后发生的一切,简直是一场实力悬殊的猫捉耗子的游戏。
秦姝华视察分公司一个月后,林清岩被上级告知,抽调到香港,参加总部的一个项目。
“这是绝佳的升迁机会。”经理这么说,“小林,你一定要把握住。”
林清岩并没有受宠若惊,他本就优秀,如果有机会,他也觉得是自己应得的。
这个项目据说是集团战略性课题,由秦总的助理直接负责。有时候忙得晚了,总助也会直接吩咐林清岩做一些事譬如去给秦总送文件,譬如给秦总泡咖啡,譬如开车送秦总去商场购物。一来二去,林清岩跟秦总也熟了,他见到她在商场的杀伐果断,也见到她深夜应酬官员之后的只身疲惫和落寞。渐渐的,他心里对这位女强人充满了敬仰。
事情挑明是在两个月后。那天是助理开车,他陪秦总到商务部参加一个酒会,这也是他接触商场人脉的机会,倍加珍惜。结束的时候已经很晚,秦总喝了些酒,上车后就昏昏沉沉。他本来要坐副驾,助理说:“你在后面照顾秦总。”
林清岩不疑有他,坐在秦姝华身旁,细心妥帖的给她倒水、递毛巾,又盖上块薄毯。秦姝华似是半醉,抬起眼看了看他,嘴角有笑意。
拐弯的时候,秦姝华身子一歪,林清岩连忙伸手去扶,她就倒在他肩膀上。
她闭着眼,呼吸均匀,一动不动。林清岩的身体有些僵硬,但无论是情理还是礼节,他此刻都不好推开她,只能坐得笔直,双手都搭在椅背上,避免触碰她的身体。
四十岁的女人,身体依然是柔软的,有淡淡的香气萦绕在他的鼻尖,她的脸更是靠在他的肩膀,隔着薄薄的衬衣,似乎不太舒服,轻轻蹭了蹭。
车内安静了数分钟,前排的助理就像什么都没看到。林清岩如坐针毡,到底还是开口了:“秦总?秦总?”
秦姝华慢慢的抬起脸,额头、脸颊、嘴唇,轻擦过他年轻而富有热力的脖子和下巴,静静的望着他。
林清岩心头如同一道雪白的闪电,瞬间照亮所有。
这时,秦姝华已经闭上了眼等待,嘴唇离他不到一厘米。而与强烈的滞涩困闷感同时涌上心头的,竟然是一个清晰的念头他不能拒绝,他只能吻下去。
车内如此安静,林清岩心中却如同惊涛骇浪,几乎是微微颤抖着,低下了头。察觉到他的动作,秦姝华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将唇送了上来。
林清岩第一次吻人,没有半点感觉,只有湿湿滑滑的舌头缠绕在一起,秦姝华嘴里还有淡淡的酒气。与此同时,他还感觉到身体某处开始肿胀发硬。这反应令他一个激灵,被忽略压抑的耻辱感,瞬间排山倒海。他想要一把推开秦姝华,可实际动作,不过是偏头移开了唇。四目凝视,他看着秦姝华眼角的细纹,恶心感终于一阵阵往上冒。
他忍着,忍着不吐。秦姝华却没察觉,以为他是害羞紧张,继续将头靠上他的肩膀,轻声说:“清岩,我很高兴。”
终于到了秦总的别墅,他和助理扶秦总下车。助理说:“小林,你送秦总上去。”
他却几乎是触电般松开了她,往后退了一步:“我明天早上还有事,我跟你一起回去。”
秦姝华没说话,助理刚想再开口,就听他说:“秦总晚安,总助晚安,我先走了。”他转身就走,身后立刻传来助理略带不悦的声音:“你这是……”但他没有说完,也许是被秦姝华制止了。林清岩越走越快,也不管身后人是否一直看着自己,很快就逃离了别墅。
第二天一早,林清岩朝公司递交了辞职信,同时请病假不再去上班。三天之后,助理打来电话,他没接,直接挂断;过了一会儿,秦姝华亲自来了电话,他还是没接,直接挂断关机。
几天后,辞职手续办下来了,秦姝华和助理都没有再露面。
多年之后,林清岩再回想起这件事,明白很可能是自己过激的反应,才令秦姝华动怒,采取后来的铁腕手段对付他。如果当时他处理得好一点,也许秦姝华会放过他。
当然,也许不会。
只是当时的他太过耻辱了,完全不想面对秦姝华。不仅是因为她利用职权之便,对他觊觎;最主要的,是他竟然利欲熏心的吻了她。
……
这个时候,林清岩以为,这事就算完了。
直到他连续到数家投资公司求职,明明笔试面试表现极好,却都被拒绝,才感觉事情不对劲。后来也有人漏了风声给他:“你干嘛得罪秦氏?他们已经给话了,要封杀你。”
封杀?对于一个毕业不到半年的男孩来说,这个词何其隆重其事。但事实是,堂堂秦总,想要在这个行业里封杀个菜鸟,当真是举手之劳。
林清岩被逼到不行,只能去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求职。可他学的是数学,能干什么?文员?领一份极其微薄的薪水,跟一帮极其平庸的同事在一起工作。而公司老板连一张复印纸,都要跟员工算清楚。
可就算这样的工作,也干不长久。他明明是干得最好的,莫名其妙就被炒掉。旁人对此讳莫如深,而他也只能沉默。
几个月后,他终于被逼到了绝路。四年助学贷款还要还,而口袋里一分钱都没有。他饿了整整三天,在街上晃荡。而秦总的人,大约是觉得火候到了,越发明目张胆,开着车,隔着几步的距离跟着。
他硬着口气,一家家餐厅找,当服务生,他们就在外头守着,餐厅老板看这架势,根本不敢用。
傍晚的时候,终于有家餐馆肯用他。他在热气熏天人声鼎沸的小餐馆里,来来回回跑了整个晚上,连什么时候晕倒在地上,都不知道。
醒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躺在非常柔软的大床上,身上已经换了干净舒服的衣物。这是个非常豪华的房间,可以俯瞰整个城市的灯火。
床边摆着一盘食物,他爬起来,狼吞虎咽。
夜风吹动白色纱帘,秦姝华就坐在帘子后,静静的,温和的看着他。
她没说话,他也没说话。
过了很久很久后,秦姝华轻声叹息:“你这又是何必?清岩,我能帮你实现梦想,我能改变你的人生。这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机会。”
林清岩从小生活的地方叫道镇。八十年代初,道镇还是又穷又乱,街上的混混多如牛毛。连十来岁的孩子,都以打架斗殴为乐。
七岁的林清岩,无疑被欺负得最厉害的那个。他家太穷,而他又瘦小沉默,干瘪得像棵豆芽。所以大一点的孩子,往往以教训林清岩,作为发泄青春期荷尔蒙和愤怒的方式。
不过这对林清岩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最怕的还是每天放学回家,看到父亲抱着个酒瓶,青筋暴出一脸凶狞的看着他。这个时候,总是少不了一顿暴打。有一次他直接被父亲一板凳砸晕了,醒的时候天都黑了,父亲也不知所踪。他用毛巾把头缠住很久,血才不流了。他就迷迷糊糊拿个凳子,站到灶台上去做饭了。
不过这一切,在他十岁的时候得到了改观。因为某一天,他的父亲终于喝酒喝死了。而也许是当天尸体被邻居抬着招摇过市,让镇上每一个人都看到父亲白得像鬼的脸,其他孩子再也不敢欺负他了,看到他就绕道,背地里叫他“死煞星。”
小小的林清岩头一回觉得,死人原来也是件好事情。
他开始跟爷爷住在一起,爷爷只有几亩薄田,为了供他读书,拖着残老的躯体每日在烈日下耕作。林清岩只要一放学,就去帮爷爷。但还是非常非常穷,林清岩穿的永远是洗得起毛的旧衣服,中午只吃一个大馒头和一点点青菜豆腐。
但是也有人对他特别好。三十多岁的女班主任,儿子跟他一般大,中午经常叫他回家一起吃饭。这是林清岩吃得最饱的一段时间,他觉得自己每天幸福得就像在“天堂”。他的个子也在这段时间开始猛长,一下子蹿了十几厘米,终于看起来像个正常孩子,原本萎靡不振的成绩,也渐渐有了起色。大多数时候,他还是沉默寡言的,只在班主任生日那天,他在她家小心翼翼吃完一块生日蛋糕,把亲手画的一张贺卡交给她。贺卡上写着一句话:“老师,我长大以后,一定会报答你。我发誓。”班主任看得直掉泪。
可是好景不长,初二的时候,班主任要调走了。新来的是个二十七八岁的男老师,叫杜铁,师专毕业,长得很英俊。班主任特地嘱咐杜铁,重点照料林清岩,还偷偷留给杜铁一笔钱,虽然不多,但足以充当林清岩一个学期的伙食费。杜铁满口答应下来,看林清岩的目光和蔼得像春风明月。
之后中午放学,杜铁都让林清岩去自己的单身宿舍。教师食堂只花一块钱,就能打一大碗饭菜,所以他每天都多打一点,分给林清岩。而清岩每周都会从家里菜地,摘新鲜的蔬菜送过来。放学后他如果跟爷爷去拾易拉罐和矿泉水瓶,得了一块两块,也全交给杜铁当生活费。杜铁都收了,摸摸他的头,夸他懂事。
那件事发生在夏天的一个午后。他照例捧着餐盒,去杜铁那里。那天的天气特别热,杜铁只穿了条短裤,露出白皙宽大的背,坐在床上看电视抽烟,电风扇哗啦啦的响。
林清岩捧着饭盒,坐在小凳子上吃饭。过了一会儿,忽然发现杜铁微笑看着自己:“你一个男孩子,怎么一点都不出汗?”
彼时林清岩十三岁,脸也已经长开了。他的皮肤随母亲,是那种非常细致非常均匀的白,修长的眉眼就像墨笔画在脸上。听到老师的话,他的脸微红,只笑笑不说话。
吃完饭他要回教室,杜铁拍拍他的肩膀:“在这里午睡吧,你睡床上,我还要准备教案。”
林清岩怎么好意思,当然说不用,杜铁把他往床上一按,自己起身坐到桌子前面,开始工作。
比起太阳炙烤的教室,铺着凉席、风扇正对着吹,真的很凉快很舒服。林清岩很快就睡着了。他还做了梦,梦到自己站在水田里,太阳就在头顶,热得不行。忽然有一只鱼从田里跳起来,一口咬住了他的大腿根,还往裤裆里钻,令他又痒又尴尬……
林清岩睁开眼,首先看到窗帘拉上了,屋里很昏暗。然后他感觉大腿有点凉,低头一看,杜铁高大的身影就坐在床边。他穿的是爷爷的短裤,很宽大老旧,杜铁的手就从敞敞的裤腿伸进去,正在揉他的屁~股。
四目凝视,杜铁的脸有点红,眼神也怪怪的有点吓人。屋内这么安静,林清岩却像被人丢进昏暗湍急的水流里,懵然又恐惧。
“清岩,老师是想……”杜铁的话没说完,他已经一脚踹在他的心口,跌跌撞撞下床,拉开门就跑了出去。
剩下一年半的初中时光,林清岩过得非常艰难。
杜铁没胆子强迫他什么,但他再叫林清岩去自己宿舍,林清岩从来不去。甚至叫他到办公室,如果办公室只有杜铁一个,林清岩会掉头就走。从这天起到初中毕业,林清岩没有跟他再说过一句话,即使上课时点名提问,他都是执拗而沉默的。
杜铁当然也给了他回报。他的座位被调到最后一排,被一群人高马大、不好好学习的孩子挡住,很多时候听不清老师讲什么,看不到黑板内容,成绩直线下降;于是更给了杜铁批评他的借口,当着全班的面骂他不求上进,只知道学坏,对不起他和前任班主任的培养。
而杜铁看他的目光,也总是冷冷的、讥讽的,就像阴险的蛇,没胆子正面攻击,只敢暗地里咬你一口。
……
有一天,学校传达室的大伯叫林清岩接电话。
是前任班主任打来的。她的声音温和如昔,只是林清岩比从前沉默了很多。
讲到最后的时候,班主任却哽咽了:“清岩,你怎么学坏了呢?听说你总是跟那些混混在一起,心思也不在读书上了。怎么会变成这样了呢?”
林清岩平生第一次,感觉到生生的痛。怎么会这样了呢?
十五岁的少年,要怎么开口?
挂了电话,林清岩有些浑浑噩噩的往教室走。彼时他已经长得很高大,清瘦白皙,平时阴郁又沉默,同学们看到他都绕道。当他路过教师宿舍,看到杜铁正把手搭在另一个矮个男孩肩膀上,走进宿舍。林清岩认得他是初一的,瘦瘦的脸,眼睛很大,平时总是憨憨的笑着,家里条件也很差。
林清岩呆呆的站在阳光斑驳的大树下,看着宿舍的门在杜铁身后紧闭。过了一会儿,就看到窗帘被拉上。
林清岩这天中午只吃了一个馒头,两大碗青菜汤,突然觉得胃里一阵恶心,扶着树,大口大口全呕了出来。
那天之后,林清岩开始发狠学习。尽管周围乌烟瘴气,尽管杜铁冷嘲热讽,他硬是以全镇第一的成绩,靠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后来连坐他旁边的学生混混头子,都拍着他的肩膀,对别人说:“这是我哥们儿,特牛,今后在道镇,谁也不许欺负他。”
杜铁当然也没有机会再欺负他。事实上从他考上高中,很久很久都没有再见过杜铁。
最后一次见面,是多年后他继承秦总的财产,摇身一变成香港富商,回道镇投资。那个时候,他已经对杀人这项技艺了熟于心、精湛自如。
他特意在道镇逗留了一个月,杜铁也就失踪了整整一个月。那段时间,林清岩白天去参加镇政府的各种活动,晚上就回到别墅地下室,看着杜铁苦苦哀嚎。他也是唯一一个,被林清岩慢慢折磨至死的人,尸体最后切成小块小块烧掉了,骨灰撒在学校里的大树下。
这些都是后来的事,而林清岩的整个高中阶段都是沉默而刻苦的。也有不少女孩给他递情书,他从无回应。
林清岩孑然一身跨入大学。
所谓孑然一身,是指爷爷卖掉了家里那两间破瓦屋,给他凑了第一学年的学费,从此爷孙俩彻底赤贫。而在他暑期去县城打工的时候,爷爷也病死在田边的草棚子里。等他回来的时候,尸体已经臭了好几天,在田里没人管。
农村最不缺的就是地,他一个人背着尸体走了一整天,到了深山里,挖了个坑把爷爷埋了。
他并不觉得难过。爷爷总有一天要死,早死早解脱。
大学林清岩学的是数学。这是他一生中第二快乐的一段时光。
在高中他就很喜欢数学,如今终于可以尽情投入其中。他觉得数学实在是太美了,简洁、干净、奥妙无穷。这种奥妙是外行人不能体会的,只有他一个人宁静沉溺于其中,如痴如醉。
但是也有不快乐的时候。因为大三的时候,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大学的男生宿舍,处处是荷尔蒙气息。看着旁人出双入对,甚至挂着帘子就在男生宿舍里折腾,林清岩并不像表面那样平静。他也会在被子下握住自己的欲望,把脸埋在枕头里,压抑住自己的汗水和喘~息,他是个见不得光的窥探者。
大学女生不像高中女生那么单纯了,谁都知道林清岩穷,每天打三份工养活自己,年年要申请助学贷款。也有一两个女孩追求他,林清岩无动于衷。
他喜欢的,是全系最纯洁的那个女孩。她不一定是最漂亮的,但是有白皙柔软的鹅蛋脸,漆黑如墨的眼睛,穿一条漂亮的波西米亚风格长裙,笑容灿烂清澈得像一汪泉水。
毕业晚会前夕,女孩提前退场,无人注意。林清岩悄悄跟着她,一直走一直走,他想向她表白。
刚到学校东门外,就看着她上了一辆豪华的轿车。车里的男人约摸四十余岁,戴金丝眼镜,搂着她的腰,低头吻着她蜜色的唇。
林清岩站在阴暗的树影下,看着轿车绝尘而去。平生第二次,他感觉到抑制不住的恶心。而数年前的那个夏日午后,电风扇哗哗的响声,一室阴凉昏暗,杜铁老师柔软有力的手,抚摸他的臀的感觉,重新变得鲜活而清晰。林清岩蹲在校门外的树坑里,吐得一塌糊涂。
这世界如此龌龊,哪有一片干净的天空和土地?
林清岩念的大学还不错,但也不是全国拔尖。数学系毕业生,就业情况并不是很好。但他不想读研,不想在学校里穷酸窝一辈子。
多年苦读没有白费,他过五关斩六将,终于如愿以偿进入国内最好的投资公司,做助理分析员。尽管职位低微,收入却已经很不错。成为同学们羡艳的对象。
他也是在这一年,遇到了秦姝华。
那是九月中的一天,本市分公司接到消息,集团董事长会从香港过来视察业务。整个投资部的人都去金碧辉煌的一楼大厅迎接,林清岩资历最低,留在部门值班。
秦姝华走进来时,诺大的办公室静悄悄,以至于林清岩都没听到她的脚步声。一抬头,就见个妆容清淡的中年女人,站在门口,看着自己。
林清岩现在一眼也能看出人的三六九等,见她衣着精良、耳垂还戴着钻石耳环,就礼貌的笑笑:“您找谁?”
秦姝华当即就笑了原来公司里还有不认识董事长的人。
一大堆人很快跟了进来,部门经理看到秦总似笑非笑站在一边,而林清岩还坐着不动,当即扶额:“小林,赶紧给董事长倒茶。”
林清岩上个月刚入职,的确公司领导的脸都没认全。白皙的脸有些红了,立刻起身去倒茶。
秦姝华摆摆手:“不用了。”也没再看林清岩这个小角色,一大帮人浩浩荡荡又走了。
男人的好看,分很多种。二十二岁的林清岩,并不是第一眼就让人惊艳的俊朗帅哥。初一看,穿着白衬衣黑西裤的他,只是眉目清秀、高大白皙,安静又温和,看着令人舒服。
但秦姝华到死都认为,林清岩是她见过最英俊的男孩。她见过太多男人,一眼就能将林清岩从普通人中区分出来。男孩秀气干净的眉眼,看久了分明会给人一种璀璨至极的感觉。那澄黑修长的眼睛里,包含了太多东西。既有超乎同龄人的安静,可又有青涩的稚气;既写着毫不掩饰的野心,又似乎透着对现实的漠然和厌恶。
秦姝华看着他,就像看到当年白手起家的自己。而独身多年的她,头一次觉得,想要得到一个男人,想要占据这份清秀至极的诡丽。
之后发生的一切,简直是一场实力悬殊的猫捉耗子的游戏。
秦姝华视察分公司一个月后,林清岩被上级告知,抽调到香港,参加总部的一个项目。
“这是绝佳的升迁机会。”经理这么说,“小林,你一定要把握住。”
林清岩并没有受宠若惊,他本就优秀,如果有机会,他也觉得是自己应得的。
这个项目据说是集团战略性课题,由秦总的助理直接负责。有时候忙得晚了,总助也会直接吩咐林清岩做一些事譬如去给秦总送文件,譬如给秦总泡咖啡,譬如开车送秦总去商场购物。一来二去,林清岩跟秦总也熟了,他见到她在商场的杀伐果断,也见到她深夜应酬官员之后的只身疲惫和落寞。渐渐的,他心里对这位女强人充满了敬仰。
事情挑明是在两个月后。那天是助理开车,他陪秦总到商务部参加一个酒会,这也是他接触商场人脉的机会,倍加珍惜。结束的时候已经很晚,秦总喝了些酒,上车后就昏昏沉沉。他本来要坐副驾,助理说:“你在后面照顾秦总。”
林清岩不疑有他,坐在秦姝华身旁,细心妥帖的给她倒水、递毛巾,又盖上块薄毯。秦姝华似是半醉,抬起眼看了看他,嘴角有笑意。
拐弯的时候,秦姝华身子一歪,林清岩连忙伸手去扶,她就倒在他肩膀上。
她闭着眼,呼吸均匀,一动不动。林清岩的身体有些僵硬,但无论是情理还是礼节,他此刻都不好推开她,只能坐得笔直,双手都搭在椅背上,避免触碰她的身体。
四十岁的女人,身体依然是柔软的,有淡淡的香气萦绕在他的鼻尖,她的脸更是靠在他的肩膀,隔着薄薄的衬衣,似乎不太舒服,轻轻蹭了蹭。
车内安静了数分钟,前排的助理就像什么都没看到。林清岩如坐针毡,到底还是开口了:“秦总?秦总?”
秦姝华慢慢的抬起脸,额头、脸颊、嘴唇,轻擦过他年轻而富有热力的脖子和下巴,静静的望着他。
林清岩心头如同一道雪白的闪电,瞬间照亮所有。
这时,秦姝华已经闭上了眼等待,嘴唇离他不到一厘米。而与强烈的滞涩困闷感同时涌上心头的,竟然是一个清晰的念头他不能拒绝,他只能吻下去。
车内如此安静,林清岩心中却如同惊涛骇浪,几乎是微微颤抖着,低下了头。察觉到他的动作,秦姝华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将唇送了上来。
林清岩第一次吻人,没有半点感觉,只有湿湿滑滑的舌头缠绕在一起,秦姝华嘴里还有淡淡的酒气。与此同时,他还感觉到身体某处开始肿胀发硬。这反应令他一个激灵,被忽略压抑的耻辱感,瞬间排山倒海。他想要一把推开秦姝华,可实际动作,不过是偏头移开了唇。四目凝视,他看着秦姝华眼角的细纹,恶心感终于一阵阵往上冒。
他忍着,忍着不吐。秦姝华却没察觉,以为他是害羞紧张,继续将头靠上他的肩膀,轻声说:“清岩,我很高兴。”
终于到了秦总的别墅,他和助理扶秦总下车。助理说:“小林,你送秦总上去。”
他却几乎是触电般松开了她,往后退了一步:“我明天早上还有事,我跟你一起回去。”
秦姝华没说话,助理刚想再开口,就听他说:“秦总晚安,总助晚安,我先走了。”他转身就走,身后立刻传来助理略带不悦的声音:“你这是……”但他没有说完,也许是被秦姝华制止了。林清岩越走越快,也不管身后人是否一直看着自己,很快就逃离了别墅。
第二天一早,林清岩朝公司递交了辞职信,同时请病假不再去上班。三天之后,助理打来电话,他没接,直接挂断;过了一会儿,秦姝华亲自来了电话,他还是没接,直接挂断关机。
几天后,辞职手续办下来了,秦姝华和助理都没有再露面。
多年之后,林清岩再回想起这件事,明白很可能是自己过激的反应,才令秦姝华动怒,采取后来的铁腕手段对付他。如果当时他处理得好一点,也许秦姝华会放过他。
当然,也许不会。
只是当时的他太过耻辱了,完全不想面对秦姝华。不仅是因为她利用职权之便,对他觊觎;最主要的,是他竟然利欲熏心的吻了她。
……
这个时候,林清岩以为,这事就算完了。
直到他连续到数家投资公司求职,明明笔试面试表现极好,却都被拒绝,才感觉事情不对劲。后来也有人漏了风声给他:“你干嘛得罪秦氏?他们已经给话了,要封杀你。”
封杀?对于一个毕业不到半年的男孩来说,这个词何其隆重其事。但事实是,堂堂秦总,想要在这个行业里封杀个菜鸟,当真是举手之劳。
林清岩被逼到不行,只能去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求职。可他学的是数学,能干什么?文员?领一份极其微薄的薪水,跟一帮极其平庸的同事在一起工作。而公司老板连一张复印纸,都要跟员工算清楚。
可就算这样的工作,也干不长久。他明明是干得最好的,莫名其妙就被炒掉。旁人对此讳莫如深,而他也只能沉默。
几个月后,他终于被逼到了绝路。四年助学贷款还要还,而口袋里一分钱都没有。他饿了整整三天,在街上晃荡。而秦总的人,大约是觉得火候到了,越发明目张胆,开着车,隔着几步的距离跟着。
他硬着口气,一家家餐厅找,当服务生,他们就在外头守着,餐厅老板看这架势,根本不敢用。
傍晚的时候,终于有家餐馆肯用他。他在热气熏天人声鼎沸的小餐馆里,来来回回跑了整个晚上,连什么时候晕倒在地上,都不知道。
醒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躺在非常柔软的大床上,身上已经换了干净舒服的衣物。这是个非常豪华的房间,可以俯瞰整个城市的灯火。
床边摆着一盘食物,他爬起来,狼吞虎咽。
夜风吹动白色纱帘,秦姝华就坐在帘子后,静静的,温和的看着他。
她没说话,他也没说话。
过了很久很久后,秦姝华轻声叹息:“你这又是何必?清岩,我能帮你实现梦想,我能改变你的人生。这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