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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绾青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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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番清漪的脸色已是红了个透,这混蛋就不能给自己留件完好的衣服穿吗!

    躺在地上的衣裙,已然看不出个衣裙的形状,只剩些碎片能勉强识出那是清漪昨日所穿之物。

    瞧这天色,只怕客栈伙计客人都已经全部起了。自己再不离开,只怕会闹出个人尽皆知的笑话。

    想着昨日在衣柜里,翻到沈非墨的衣衫,再顾不得。

    只能光溜溜地踮着脚,奔到衣柜前翻找起来。

    沈非墨的衣物全是统一的红色,皆以宽大袍服为主。清漪挑来捡去,也就那件红色窄袖束腰相对来说较为修身。

    就这件了!

    清漪总算眉开眼笑,开始将衣衫往身上套。

    这件衣衫,清漪依稀还记得,是初赛那日沈非墨带自己去月老庙上香时所穿,后来再没见他穿过。

    清漪将衣衫将将套在身上,衣袋系了半截,便瞧着一双泛着滢滢珠光的玉脚出现在自己面前。

    寻着那双如玉雕般的脚向上看,是两条极为修长有力的笔直的腿,在往上是凸显着六块腹肌的健壮小腹,及一道极深的人中线,再向上便是精壮而又韧性十足的胸膛,其上是修长的脖子及一张精致得近乎妖孽的似笑非笑的俊脸。

    沈非墨将将从里间浴室出来,身上松松垮垮系了件酒红色衣衫,略敞开的衣领下白玉般的肌肤上还挂着晶莹的水珠,想必还未曾擦拭听到动静便出来了。

    这才将将出来。便见到清漪赤脚站在地上,身上套着自己仅穿过一次的衣衫,死活系不上那根繁复的腰带。

    清漪身材也算高挑,但这毕竟是男子衣衫,虽是样式精简纤细了些,穿她身上倒还算稍显宽大了。

    不过,清漪皮肤白皙,样貌清秀,穿着红色恰巧衬出几分艳丽来。美得不可方物,只要是旁人见了。便叫人移不开眼去。

    沈非墨其实在那门口站了多时。见清漪折腾了半天,也没将那衣带系上,这才赤脚走了过来。

    清漪对上沈非墨那似笑非笑的湛蓝眸子,却见他意味深长地将眸光下移。清漪也便将视线虽他目光看去。落在自己白玉般的小脚上。

    腾地一下红了脸。虽说衣袍宽大,倒也不能将那白嫩的小脚全部遮住,露出短短的一截脚趾来。指甲圆溜溜的。如珍珠般可爱。

    左脚踩右脚,相互搓着。虽说昨日那般亲密,但这白日里,叫他瞧了自己的小脚,倒也叫人尴尬。

    正在清漪纠结是蹲下去将脚遮住,还是再扯件衣袍来盖住,人已被沈非墨拦腰抱起,往床榻走去。

    “光脚站地上,也不嫌凉么?”沈非墨将清漪放到床上,在床边坐下。

    清漪此时才注意到他滴水的湿发,想来一早便去沐浴过了。想着自己这满身的痕迹,及床榻上残留的旖旎的气息,耳根又是一热。

    沈非墨在床边一坐,扳正清漪,使她靠坐床上面向自己。抓了她的小脚放置在自己的小腹上,双手凑到面前往手心呵了口气,温热的大掌便在她的脚上搓揉起来,为她暖脚。

    如此反复十几次,清漪冰凉的小脚才算有了暖意,沈非墨才停了动作。

    抬眼却见清漪脸颊微红地瞧着自己发愣,薄唇一勾,眼里化了抹温柔,“怎么,还冷吗?”

    清漪这才回过神来,摇了摇头,便将脚缩了回来。

    “你可曾这般为人暖过脚?”清漪问得直接,清水眸子却是直勾勾得盯着沈非墨脸上,每一分表情的变化。

    沈非墨愣了一下,似没有注意到清漪盯着自己的眼神,轻叹口气,道,“怎么,你可会因着这个吃醋?”

    清漪瞧着沈非墨的表情,似有话说,却被他这般一问倒显得尴尬起来。自己这一问,不过是方才那一瞬间有种恍惚,似乎在自己很小很小的时候便发生过。

    只是很模糊的一段,却感觉尤其熟悉。而且昨夜,自己也依稀见到了儿时的石头,他的腰眼处有着刺眼的井字烙印。

    她不确定,沈非墨是不是便是儿时的石头。

    若不是,那昨日权当还了他这三年苦等又在怀州对自己多加照拂的情谊。回了帝京后,她便央着纳兰王替她将这门亲事给退了,从此二人再无瓜葛,对他对己都才是最好。

    若是的话,那此番沈非墨的处境便已十分凶险,哪能再将他拖入自己这趟浑水中,这亲也是必退无疑的!

    想通这层,清漪深吸了口气,寻着平常说话的口吻,白了他一眼,收回自己的脚道,“你可有能值得我吃醋的地方?”

    “若不是吃醋,昨日你去那竹林做什么?”沈非墨却不打算放过,往清漪面前挪了一挪。

    清漪缩着脚,也随他动作,往里收了一收。将将离了一尺的距离,沈非墨又贴了上来。

    “昨日便与你说了,林子里空气甚好,我过去透透气消消食有何不可?”清漪抱着膝盖缩着腿,对沈非墨这般没脸没皮有些着恼。

    沈非墨一声轻笑,将清漪恼羞成怒看在眼里,也不揭穿她。伸手将她拉到跟前,捞起她披肩是青丝,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把桃木梳子,极为温柔地替她梳理着。

    “你穿红色极好看,便是还差了个发饰,我来替你梳一梳。”头顶传来沈非墨清清淡淡却略含温柔的声音,清漪觉得脸颊在发烫。

    绾青丝,本属于夫妻间的闺房之乐。虽说,二人定亲,又有了肌肤之亲,到底还算不得夫妻。

    不过,清漪倒也不排斥,双颊红霞斜飞,倒也没有反对。

    予,绾子青丝,许卿一世情长;

    予,绾子青丝,愿卿福寿安康;

    予,绾子青丝,伴卿眉鬓如霜;

    予,绾子青丝,与卿同赴望乡。

    这世间,只怕没有比这更亲昵暧~昧的倾诉衷肠的举动了吧?

    梳齿穿过发丝,带来酥酥麻麻的痒。沈非墨动作十分轻柔,这及腰的长发梳下来愣的没有断过一根,可见其是何其小心翼翼。

    清漪的发质很好,轻轻一梳理便柔顺的入丝缎一般。沈非墨替清漪输了个偏中性的发饰,最后将一只白玉梦萝花簪插入固定,才算完成。(未完待续。。)

    ps:  关于文后,那一段绾青丝的句子,有参考hong袖另一篇文。因为很喜欢,所以借鉴,有改动,看文的亲不要太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