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三章 好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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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丰无奈的摇了下头,没有去辩解什么。
他的确是继承了遗产,成为了富豪,也正因为如此反而让他在体制内更好的发展,一个如此有钱的人,根本不用在担心他会贪污腐败,去犯大错误。
常丰虽然年轻,已经是被高层看好的人,不到三十岁的正处,未来则有着很不错的发展潜力。
黄海这会也不在说常丰了,而是把那个胖点的人介绍给了张阳。
“这位是吴志国,吴氏集团大少爷!”
“久仰张公子大名啊,幸会幸会!”
吴志国伸出他胖胖的手,微笑和张阳握着,握手的时候,张阳则仔细打量着他。
吴志国个子不高,只有一米7王右,不过他的体重肯定超过一百八十斤,甚至可能更多。
因为胖,他的脸显的肥嘟嘟,圆圆的,笑起来眼睛就成了一条缝,样子倒是显得很憨厚。
当然,张阳可不会以貌取人,张阳注意的是他的体态。
看了会,张阳这才笑了笑,轻轻摇了下头,道:“都别这么说,我可没什么大名,吴先生好福态,平时是不是很喜欢吃肉啊?”
“哈哈,张阳你还真说对了,老吴是无肉不欢,每顿饭必然吃肉!”
吴志国还没说话,黄海先笑了一声,他旁边的李亚和常丰也都跟着点了下头。
他们几个都认识很久了,对其他人都很了解。
上次去沪海参加车展的时候,常丰和吴志国本来就要一起过去,结果常丰有任务出差吴志国则因为家里有重要的生意,都耽搁了。
说起来,吴志国家的吴氏集团在国内也有不小的名气,总资产也不少,在江东本省内同样是能排的着的大家族。
“吃肉有什么不好你们几个又不是不吃!”
被他们笑的有些不好意思,吴志国忍不住反驳了一句。
张阳微微一笑,轻声道:“我说句话吴先生你别生气,别人吃肉没问题,你吃肉还真不太好,你的身体各方面都超标,肠胃也不好,又有高血压这肉以后最好还是少吃点!”
“你怎么知道我有高血压?”
吴志国回过头来,惊讶的看了张阳一眼。
“你小子是真傻还是加傻,刚才不是还说呢,张阳是神医,知道什么是神医吗,就是打眼一看,就知道你有病没病的那种!”
黄海轻轻摇了下头,对张阳的医术他们可是真的很佩服。
不说上次为他们诊治王辰那么重的车祸都能让张阳救下来,足以证明一切。
他这么说才让张阳知道,他没来之前这几个人竟然都在议论着他,说的最多的还是苏展涛,他把张阳在焦邑炒作期货,以及几次救人的事都说了出来。
“是我糊涂我给忘了!”
吴志国急忙拍着脑袋,他知道张阳医术好,可都是听别人在说之前还真没怎么在意过。
这些都是眼高于顶的公子哥,没有亲眼见到的,总不会那么容易相信。
叹了口气,吴志国接着说:“医生也给我说过,要少吃肉,多吃清淡的可这嘴就是戒不下来,每次吃饭没有肉食就吃不下去饿的话又难受,我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吴志国说话的时候,还一副苦瓜脸的样子。
他这次说的完全是真心话,一个三十岁不到的人,得了高血压已经让他很不舒服,还边的这么胖,没人喜欢自己胖。
他也知道多吃素食对身体有好处,但是他好像就有瘾似的,只要饭菜里面没有肉,就压根吃不下去,医生对他这点也没有办法。
这也造成了他现在身体越来越胖,越来越不好的局面。
“我明白,贪吃不是什么罪,回头我给你开个方子,你回头按方吃药,一个月内,保证你能控制住自己的食欲!”
张阳轻轻一笑,吴志国这也算是一种贪吃症,治疗起来其实并不复杂,只是现在这种说法还不多,很多医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真的?”
吴志国微微一愣,急忙的问了句。
没人想自己一直胖下去,胖人在和其他人走在一起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自卑感,吴志国家里再有钱,这点也改变不了。
他是真的想改变现在的状况,特别是身体不好的情况下,减肥药他吃过不知道多少了,家里还自己摆了个健身房,可根本都没用,他只要一吃肉,马上还会胖起来。
“真的!”张阳又笑了笑。
“老吴,你就放心吧,张阳说能那就肯定可以,回头少吃点肉,瘦下来,也能像我一样是个帅哥了!”
李亚嘿嘿的笑了声,这会他还不忘打趣吴志国。
不过这会吴志国显然没有和他开玩笑的心思,催着张阳给他开方子,他是太想解决掉这一身肥肉,以及高血压的难题。
医生可是警告过他,他继续这样下午,四十岁之前就有很大的中风危险,到时候有再多的回不了他的健康。
“海哥,这位兄弟是?”
常丰注意到了一只没说话的龙风,忍不住问了一句。
“龙风,张阳的保镖!”
黄海还没说话,龙风自己在那说了一句,黄海,李亚他们都惊讶的看了他一眼。
就连张阳,也回过头吃惊的看着他,龙风这闷瓜葫芦,半天不说一句话,谁也没想到他会主动的自我介绍。
“姓龙,和成哥一个姓啊!”
常丰倒没感觉有什么不对,笑呵呵的点了下头。
龙风和龙成的关系,只有张阳一个人知道,其他人都不清楚,他这么说也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几个人又在那说说笑笑,等最后到来的龙成。
过了十几分钟,龙成才赶过来,他因为临时有点事,耽误了一会。
闪电还对着他‘吱吱,叫了一声埋怨他来晚了。
常丰和吴志国都有些惊奇的看了看闪电和无影,这样可爱的小宠物可是男女通杀,连两人看着都有些心动。
龙成一来,所有的人便聚集完毕,准备出发了。
一行人,一共开了六辆车,全是大越野,车子已经在车行门口停着了。
每辆车都带了不少的东西这次要进山,需要准备的东西自然不少。
张阳带的最多,全是装备,吃喝用品一样都没准备,就这还把他奔驰车占的满满的,来的时候后座都塞满了东西。
收拾好,准备完,六辆车便全部出发了。
打头的还是龙成的路虎后面跟着的就是他的悍马,开车的是龙风,张阳坐在了副驾驶位上。
本来张阳要开车,不过龙风坚持他也没办法。
反正两人都是高手,不怕累,就算累了路上也能替换着开这次去的都是会开车,喜欢开车的人。
一路向前,走了一个小时就下了高速再往前走就是烈山县,米雪的老家。
这次去的野人山,就路过烈山。
中午十二点多,一行人直接将车开进了烈山县,按照原定的计划,中午不是在烈山县吃饭就是在附近的一个县,反正都要停下来歇一歇。
对烈山张阳可不陌生他在这里住过几天,米雪带他走过不少的地方。
他心里还想着,一会吃过饭是不是去看看米雪的父母,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未来女婿呢,到了家门口不上门看看也不合适。
在吴志国的带领下,几个人先找地方停好了车,然后步行到不远一个规模不算太大的饭店吃饭,吴志国说,这个饭店有一手绝活,他们的烧鸡远近闻名。
来到这里,不尝尝他们的烧鸡实在太可惜,他每次路过烈山,都会来吃一次,然后在带几只回去。
吴志国虽是富家公子,可却经常出差,也吃过不少苦,他们这些富家公子哥并不都像电视里那么纨绔,很多人因为接受的教育不同,都是有着真本事的人。
就像吴志国,未来肯定要接掌家族生意,从小开始就给他特别的培养。
这家饭店确实不大,只有一栋三层小楼,他们到的时候还没有十二点半,一楼大厅以及所有的包间都坐满了。
好在吴志国来过几次,和这里的老板很熟,老板马上给了他们一间预留的空房,这种房子都是紧急时刻使用的,时间早的时候根本不放。
“火店烧鸡,我在其他地方就听过,没想到就在烈山!”
黄海进了房间,看了看旁边墙壁上招牌菜的介绍,忍不住说了句。
“火店烧鸡在烈山县本地以及周边都很出名,长京那边的人就不知道了,哥几个吃这一次,保证不让你们后悔!”
吴志国轻声的笑着,他喜欢吃,还最喜欢吃肉,出差的时候第一打听的就是当地的美食。
烈山及周边,最让他喜欢的也就是火店烧鸡。
“我也听说过,但还没吃过,今天正好尝尝!”
张阳跟着说了句,他第一天到米雪家的时候,米雪的母亲就特意出来买过一只火店烧鸡带回去,只可惜他那时候没心思,也没胃口去吃。
“烧鸡来了!”
外面的服务员高喊了一声,一个人端了个大托盘,上面摆着两个大盘子,每个盘子里都有一只肥肥黄黄的大烧鸡。
烧鸡都是做好的,其他菜还没上,烧鸡可以先上来。
“开着车呢,咱酒少喝点,不过这烧鸡真不错,我就不客气了,先来一块!”
吴志国打开瓶飞天茅台,这酒是他们自己带来的,可以在山上打到野味的时候喝,也可以在路上喝。
他们带来的,肯定都是真酒。
常丰无奈的摇了下头,没有去辩解什么。
他的确是继承了遗产,成为了富豪,也正因为如此反而让他在体制内更好的发展,一个如此有钱的人,根本不用在担心他会贪污腐败,去犯大错误。
常丰虽然年轻,已经是被高层看好的人,不到三十岁的正处,未来则有着很不错的发展潜力。
黄海这会也不在说常丰了,而是把那个胖点的人介绍给了张阳。
“这位是吴志国,吴氏集团大少爷!”
“久仰张公子大名啊,幸会幸会!”
吴志国伸出他胖胖的手,微笑和张阳握着,握手的时候,张阳则仔细打量着他。
吴志国个子不高,只有一米7王右,不过他的体重肯定超过一百八十斤,甚至可能更多。
因为胖,他的脸显的肥嘟嘟,圆圆的,笑起来眼睛就成了一条缝,样子倒是显得很憨厚。
当然,张阳可不会以貌取人,张阳注意的是他的体态。
看了会,张阳这才笑了笑,轻轻摇了下头,道:“都别这么说,我可没什么大名,吴先生好福态,平时是不是很喜欢吃肉啊?”
“哈哈,张阳你还真说对了,老吴是无肉不欢,每顿饭必然吃肉!”
吴志国还没说话,黄海先笑了一声,他旁边的李亚和常丰也都跟着点了下头。
他们几个都认识很久了,对其他人都很了解。
上次去沪海参加车展的时候,常丰和吴志国本来就要一起过去,结果常丰有任务出差吴志国则因为家里有重要的生意,都耽搁了。
说起来,吴志国家的吴氏集团在国内也有不小的名气,总资产也不少,在江东本省内同样是能排的着的大家族。
“吃肉有什么不好你们几个又不是不吃!”
被他们笑的有些不好意思,吴志国忍不住反驳了一句。
张阳微微一笑,轻声道:“我说句话吴先生你别生气,别人吃肉没问题,你吃肉还真不太好,你的身体各方面都超标,肠胃也不好,又有高血压这肉以后最好还是少吃点!”
“你怎么知道我有高血压?”
吴志国回过头来,惊讶的看了张阳一眼。
“你小子是真傻还是加傻,刚才不是还说呢,张阳是神医,知道什么是神医吗,就是打眼一看,就知道你有病没病的那种!”
黄海轻轻摇了下头,对张阳的医术他们可是真的很佩服。
不说上次为他们诊治王辰那么重的车祸都能让张阳救下来,足以证明一切。
他这么说才让张阳知道,他没来之前这几个人竟然都在议论着他,说的最多的还是苏展涛,他把张阳在焦邑炒作期货,以及几次救人的事都说了出来。
“是我糊涂我给忘了!”
吴志国急忙拍着脑袋,他知道张阳医术好,可都是听别人在说之前还真没怎么在意过。
这些都是眼高于顶的公子哥,没有亲眼见到的,总不会那么容易相信。
叹了口气,吴志国接着说:“医生也给我说过,要少吃肉,多吃清淡的可这嘴就是戒不下来,每次吃饭没有肉食就吃不下去饿的话又难受,我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吴志国说话的时候,还一副苦瓜脸的样子。
他这次说的完全是真心话,一个三十岁不到的人,得了高血压已经让他很不舒服,还边的这么胖,没人喜欢自己胖。
他也知道多吃素食对身体有好处,但是他好像就有瘾似的,只要饭菜里面没有肉,就压根吃不下去,医生对他这点也没有办法。
这也造成了他现在身体越来越胖,越来越不好的局面。
“我明白,贪吃不是什么罪,回头我给你开个方子,你回头按方吃药,一个月内,保证你能控制住自己的食欲!”
张阳轻轻一笑,吴志国这也算是一种贪吃症,治疗起来其实并不复杂,只是现在这种说法还不多,很多医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真的?”
吴志国微微一愣,急忙的问了句。
没人想自己一直胖下去,胖人在和其他人走在一起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自卑感,吴志国家里再有钱,这点也改变不了。
他是真的想改变现在的状况,特别是身体不好的情况下,减肥药他吃过不知道多少了,家里还自己摆了个健身房,可根本都没用,他只要一吃肉,马上还会胖起来。
“真的!”张阳又笑了笑。
“老吴,你就放心吧,张阳说能那就肯定可以,回头少吃点肉,瘦下来,也能像我一样是个帅哥了!”
李亚嘿嘿的笑了声,这会他还不忘打趣吴志国。
不过这会吴志国显然没有和他开玩笑的心思,催着张阳给他开方子,他是太想解决掉这一身肥肉,以及高血压的难题。
医生可是警告过他,他继续这样下午,四十岁之前就有很大的中风危险,到时候有再多的回不了他的健康。
“海哥,这位兄弟是?”
常丰注意到了一只没说话的龙风,忍不住问了一句。
“龙风,张阳的保镖!”
黄海还没说话,龙风自己在那说了一句,黄海,李亚他们都惊讶的看了他一眼。
就连张阳,也回过头吃惊的看着他,龙风这闷瓜葫芦,半天不说一句话,谁也没想到他会主动的自我介绍。
“姓龙,和成哥一个姓啊!”
常丰倒没感觉有什么不对,笑呵呵的点了下头。
龙风和龙成的关系,只有张阳一个人知道,其他人都不清楚,他这么说也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几个人又在那说说笑笑,等最后到来的龙成。
过了十几分钟,龙成才赶过来,他因为临时有点事,耽误了一会。
闪电还对着他‘吱吱,叫了一声埋怨他来晚了。
常丰和吴志国都有些惊奇的看了看闪电和无影,这样可爱的小宠物可是男女通杀,连两人看着都有些心动。
龙成一来,所有的人便聚集完毕,准备出发了。
一行人,一共开了六辆车,全是大越野,车子已经在车行门口停着了。
每辆车都带了不少的东西这次要进山,需要准备的东西自然不少。
张阳带的最多,全是装备,吃喝用品一样都没准备,就这还把他奔驰车占的满满的,来的时候后座都塞满了东西。
收拾好,准备完,六辆车便全部出发了。
打头的还是龙成的路虎后面跟着的就是他的悍马,开车的是龙风,张阳坐在了副驾驶位上。
本来张阳要开车,不过龙风坚持他也没办法。
反正两人都是高手,不怕累,就算累了路上也能替换着开这次去的都是会开车,喜欢开车的人。
一路向前,走了一个小时就下了高速再往前走就是烈山县,米雪的老家。
这次去的野人山,就路过烈山。
中午十二点多,一行人直接将车开进了烈山县,按照原定的计划,中午不是在烈山县吃饭就是在附近的一个县,反正都要停下来歇一歇。
对烈山张阳可不陌生他在这里住过几天,米雪带他走过不少的地方。
他心里还想着,一会吃过饭是不是去看看米雪的父母,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未来女婿呢,到了家门口不上门看看也不合适。
在吴志国的带领下,几个人先找地方停好了车,然后步行到不远一个规模不算太大的饭店吃饭,吴志国说,这个饭店有一手绝活,他们的烧鸡远近闻名。
来到这里,不尝尝他们的烧鸡实在太可惜,他每次路过烈山,都会来吃一次,然后在带几只回去。
吴志国虽是富家公子,可却经常出差,也吃过不少苦,他们这些富家公子哥并不都像电视里那么纨绔,很多人因为接受的教育不同,都是有着真本事的人。
就像吴志国,未来肯定要接掌家族生意,从小开始就给他特别的培养。
这家饭店确实不大,只有一栋三层小楼,他们到的时候还没有十二点半,一楼大厅以及所有的包间都坐满了。
好在吴志国来过几次,和这里的老板很熟,老板马上给了他们一间预留的空房,这种房子都是紧急时刻使用的,时间早的时候根本不放。
“火店烧鸡,我在其他地方就听过,没想到就在烈山!”
黄海进了房间,看了看旁边墙壁上招牌菜的介绍,忍不住说了句。
“火店烧鸡在烈山县本地以及周边都很出名,长京那边的人就不知道了,哥几个吃这一次,保证不让你们后悔!”
吴志国轻声的笑着,他喜欢吃,还最喜欢吃肉,出差的时候第一打听的就是当地的美食。
烈山及周边,最让他喜欢的也就是火店烧鸡。
“我也听说过,但还没吃过,今天正好尝尝!”
张阳跟着说了句,他第一天到米雪家的时候,米雪的母亲就特意出来买过一只火店烧鸡带回去,只可惜他那时候没心思,也没胃口去吃。
“烧鸡来了!”
外面的服务员高喊了一声,一个人端了个大托盘,上面摆着两个大盘子,每个盘子里都有一只肥肥黄黄的大烧鸡。
烧鸡都是做好的,其他菜还没上,烧鸡可以先上来。
“开着车呢,咱酒少喝点,不过这烧鸡真不错,我就不客气了,先来一块!”
吴志国打开瓶飞天茅台,这酒是他们自己带来的,可以在山上打到野味的时候喝,也可以在路上喝。
他们带来的,肯定都是真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