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第五十七章 青年(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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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晓在孟宅显然被保护地尤为周全,颇有种山中只一日,世上已千年的感觉。无论外面的沪市闹成什么样子,凌晓每日只是在书房里学习,偶尔管一管孟家的内务,几乎可以将外面的枪炮声当做打雷一般,岿而不动。
因为战乱,商会的运作完全停止了,无事可做的凌晓简直闲得有些发霉,从未如此期待过战争早些结束,而自己也能出去放放风。
虽然凌晓闲得很,但是三爷却开始忙碌了起来,经常好几日不见踪影,让凌晓不由得有几分失落与惦念。大概也知道凌晓无所事事,孟家的几位小姐倒是经常来她的院子里坐坐,一来多多接触这位未来的“女主人”有益无害,二来也能聊聊天打发时间。
只不过,凌晓师承三爷,对于少女们的风花雪月所知甚少,很难跟她们有共同语言,反倒觉得陪她们聊天有些浪费时间。
自古以来,就算是七老八十的男人娶十来岁的姨太太也算不上什么太过耸人听闻的事情,虽然凌晓是三爷一手带大的,比他小了十来岁,却也并没有人会质疑两人之间的关系,毕竟凌晓虽然跟着三爷学习,也没有真正拜过师,算不得是真正的师徒。
三爷与凌晓的事情,连外人都知道,孟家人自然也不会不了解。虽然凌晓与几位小姐的年龄一般,但是交往的时候,却被她们当成长辈一般尊敬,这让凌晓在浑身不自在的同时,却也不能阻止。
中国人毕竟是很注重辈分的,即使是同龄,对待长了一辈的人也需要拿出表面上的恭敬,再加上凌晓背后令人胆寒的三爷,就算是心里对她很是不满的二小姐也不得不低下头颅,不敢拿过于刺耳的言辞试探凌晓的底线。
除了二小姐以外,凌晓与四小姐、五小姐与六小姐倒是相处愉快。四小姐逢迎地令人心情愉快;五小姐温婉柔顺,从不会说半句重话;而六小姐虽然天真烂漫,却并不骄纵,反而乖巧懂事。
聊着聊着,话题就转向了如今沪市的情况。
几位小姐也是被拘在家里、不允许出门的,甚至不如凌晓还有渠道知晓外面的事情,一旦凌晓聊起这个话题,几人都听得很认真,在听说沪市已然沦陷,新的掌控者开始全城戒严、搜索余党的时候,都不由得露出心有戚戚焉的神情。
正聊着,孟家的管事却匆匆地走了进来,一脸的焦急。
几位小姐很有眼力地闭口不语,而凌晓则微微蹙眉:“出了什么事?”
“刚刚接到消息说,杰诺特少爷被抓走了,还受了伤,送信的人希望三爷能够出面将他带出来,不过现在却找不到三爷在哪……”管事很是为难。
“杰诺特?新来的军阀看起来挺有胆子啊?连外国人也抓?”凌晓愣了一下,随即有些烦恼。
毕竟,不是所有的中国人都会害怕外国人,还有一些中国人对于外国人抱有敌意,这类人大多是草莽起家,并不会在乎所谓的“国际局势”,行事自然大胆。
“是的,听说有些危险,所以才派人来求助。”管事恭敬地询问道,“凌小姐,您知道三爷的去向吗?”
“我知道,但是他现在在外面,最好不要去打扰,而且远水救不了近火。”凌晓皱眉摇了摇头。
管家有些迷茫:“那该怎么办?”
“凌小姐能够处理好这件事情吧?”二小姐突然插话道,“既然三叔不在,那么只有凌小姐能替他出面了。”
“二姐?!”五小姐惊讶得看了二小姐一眼,连忙反驳,“这怎么可以呢?这么危险的事情……”
四小姐沉默不言,六小姐则懵懵懂懂,凌晓的目光在四人脸上扫过,沉吟了片刻:“二小姐说得对。”
二小姐一惊,正对上凌晓黑白分明的眼睛,不由得有些心虚地低下头,觉得自己的想法似乎被看了个分明——活脱脱,就像三爷那般,令人无所遁形。
凌晓淡淡地移开视线,道了声失陪后便带着管事一同离开。先不管二小姐心里打得是什么主意,凌晓知道,她的话并没有错,现在也只有自己才能助杰诺特一臂之力。
三爷不在,周宣华也随他一同离开,唯一能够轻易指挥动三爷手下势力的就只有凌晓了。
凌晓不知道三爷先前将这些交到自己手里的时候是不是打着倘若他与周宣华都不在的情况下,还有另一个人能够处理紧急事物的盘算,但是凌晓不得不为了这种信任而动容,也努力想要回应这份信任。
既然杰诺特有危险,不能拖太长时间,那么也只有她借助三爷的声名出面解决这个问题了。
在书房内,凌晓首先打电话给了周宣华,询问了一下妥善的处理方法,同时也托他在恰当的时候将事情汇报给三爷。毕竟,周宣华跟着三爷的时间最长,也深得信赖,比起擅自妄动,还是听一下他的建议比较妥当。
周宣华听完后,自然也知道了情况的紧急,迅速将处理方式说完后又叮嘱她务必要小心。大概是听出了凌晓有些紧张,他还开玩笑地表示,倘若因为救一个杰诺特而将一个凌晓搭进去,那么三爷的怒火大概会毁掉整个沪市。
有了周宣华的建议,凌晓就胸有成竹地多了,几个电话之后就安排好了一切,接下来就要等底下的人运作完毕,再由她真正出面了。
虽然沪市明面上的掌权人换了一个,但是三爷在沪市的势力却不是三五日就能连根拔除的。强龙难压地头蛇,更何况三爷可绝非是地头蛇所能形容,新掌权的人要想坐得稳,绝不可以对三爷下手,反倒要礼遇有加。
凌晓并未等候多久,就有了消息,希望她能够亲自去将杰诺特接出来。对此早有准备的凌晓自然是一口答应了,毕竟她不是三爷,对方肯把杰诺特放出来,就已经是给了她面子了。
时隔许久第一次出门,孟家管事如临大敌,给凌晓安排了好几个配枪的练家子以保护她的安全,一群人坐着车去了市政府,见到了这个短暂掌控沪市的男人。
然后,凌晓结结实实地愣了一下。
原因无他,而是这又是一个熟人。
男人其实很年轻,不过晒成古铜色的皮肤与下巴上青色的胡渣让他看起来硬生生地大了十多岁,好好的一身军服穿在他身上却总给人一种颓废的感觉,与他此时懒洋洋地坐在座椅上的模样如出一辙。
他的眼睛很亮,像是猎鹰一样锐利,又黑又硬的短发与左颊上的疤痕让他称不上英俊,却有一种野性的魅力,极其能吸引女人的视线。
凌晓努力控制住自己,掩饰住流露的异样,礼貌地朝对方笑了笑,而男人的目光却仍旧失礼地徘徊在她身上,显得有几分兴味盎然。
跟在凌晓身后的人都有几分的愤然,而凌晓却不以为意,因为她早就熟悉了这个男人的德行,知道他并无恶意。
显然,凌晓的坦然给她加了不少的分,男人满意地收回目光,勾起了唇角:“你就是三爷的女人?看着倒的确有那么点味道,我喜欢!”
凌晓无奈地笑了一下:“多谢夸奖,苏伦先生。”
“你可以叫我弗伦,我比较喜欢被叫做这个名字。”男人眨了眨眼睛,“对了,先生二字就免了,我可不喜欢被漂亮的女人如此生疏地称呼。”
弗伦,的确没错,凌晓的目光闪了闪,这个男人可以称得上是她上辈子第三个重要的男人。只不过当时凌晓遇见他的时候,弗伦是个冒险家与商人,没想到如今见面,他竟然成了和刘铭作对,并且成功击败他占据沪市的军阀。
……倒还真符合他喜欢尝试各种危险事物的习惯,也不知接下来被刘铭轻而易举地将沪市夺走,到底是他当真敌不过,还是恰巧玩腻了,趁机抽身——就凌晓对他的了解,这并非是毫无可能的。
毕竟对方是老熟人——即使这辈子才第一次见面——但是凌晓一下子轻松了很多,惬意地坐在弗伦的对面,与他海阔天空地闲聊了起来,似乎都忘记了自己前来的目的——当然,只是似乎罢了。
对于弗伦的了解,让凌晓能够准确跟得上他的思路,并一再提起符合他口味的话题,令弗伦不由得万分惊异于她的知识广博。一段时间之后,兴致高昂的弗伦轻松地同意了她将杰诺特医治并带走的请求,凌晓摆了摆手,让一部分人迅速前去安顿杰诺特,而自己却仍旧留了下来,与弗伦天南海北地调侃。
凌晓之所以能成为今日的凌晓,不仅仅有三爷的功劳,也有面前这个男人的作用。第一次进行间谍任务的时候,为了讨好弗伦,凌晓努力按照他的喜好去塑造自己,久而久之便养成了习惯,再也难以改掉。
显然,弗伦对于女人的喜好从始至终都是相同的。看着侃侃而谈的凌晓,弗伦的眼睛越来越亮,总觉得她举手投足间都是吸引人的风情,就像是为他的喜好量身定做那般。谈起海洋,两人如出一辙的品味更是令他欣喜万分,同样也越发惋惜这样的女人早就名花有主,而主人还是一个自己惹不起的人,连强抢都做不到。
……不,也不应当说是做不到……弗伦微微眯起眼睛,遮掩住眼底有些贪婪的光芒,愉快地提议道:“既然凌小姐这么喜欢在海上冒险,而我也自认为对海洋有些了解,不知有机会的话,是否可以邀请小姐跟我一同出海?”
凌晓微笑,只把他的话当成是一般性的社交提议,毫不在意地点了点头:“如果有机会的话,这是我的荣幸。”
“我记住您的话了。”弗伦捏起凌晓的右手,紧盯着她的眼睛,暧昧地在她的指尖轻轻吻了一下。
凌晓笑容不改,而她身后的人却再也忍不住了,逾举地跨前一步,用着不大不小的音量提醒她时候不早了——毕竟,身为仆人,要眼睁睁看着自家的女主人被挖墙脚,这实在是一件极其考验人心的事情。
弗伦惋惜地放开凌晓的手,与她同时站起身,绅士的亲自送她离开,而凌晓在对他嫣然一笑以示感谢后,毫不拖泥带水地弯腰钻进了车里。
直到汽车消失在道路尽头,弗伦仍旧没有移开目光,而坐在车里的凌晓在离开没多久之后,却在路边见到了一个算不上熟悉、却印象极其深刻的人。
“停车。”凌晓扬声说道,然后在汽车停在路边后凝视着那个有些狼狈的身影,微微蹙眉思考自己该怎么做。
见死不救,或者施以援手?</P></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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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晓在孟宅显然被保护地尤为周全,颇有种山中只一日,世上已千年的感觉。无论外面的沪市闹成什么样子,凌晓每日只是在书房里学习,偶尔管一管孟家的内务,几乎可以将外面的枪炮声当做打雷一般,岿而不动。
因为战乱,商会的运作完全停止了,无事可做的凌晓简直闲得有些发霉,从未如此期待过战争早些结束,而自己也能出去放放风。
虽然凌晓闲得很,但是三爷却开始忙碌了起来,经常好几日不见踪影,让凌晓不由得有几分失落与惦念。大概也知道凌晓无所事事,孟家的几位小姐倒是经常来她的院子里坐坐,一来多多接触这位未来的“女主人”有益无害,二来也能聊聊天打发时间。
只不过,凌晓师承三爷,对于少女们的风花雪月所知甚少,很难跟她们有共同语言,反倒觉得陪她们聊天有些浪费时间。
自古以来,就算是七老八十的男人娶十来岁的姨太太也算不上什么太过耸人听闻的事情,虽然凌晓是三爷一手带大的,比他小了十来岁,却也并没有人会质疑两人之间的关系,毕竟凌晓虽然跟着三爷学习,也没有真正拜过师,算不得是真正的师徒。
三爷与凌晓的事情,连外人都知道,孟家人自然也不会不了解。虽然凌晓与几位小姐的年龄一般,但是交往的时候,却被她们当成长辈一般尊敬,这让凌晓在浑身不自在的同时,却也不能阻止。
中国人毕竟是很注重辈分的,即使是同龄,对待长了一辈的人也需要拿出表面上的恭敬,再加上凌晓背后令人胆寒的三爷,就算是心里对她很是不满的二小姐也不得不低下头颅,不敢拿过于刺耳的言辞试探凌晓的底线。
除了二小姐以外,凌晓与四小姐、五小姐与六小姐倒是相处愉快。四小姐逢迎地令人心情愉快;五小姐温婉柔顺,从不会说半句重话;而六小姐虽然天真烂漫,却并不骄纵,反而乖巧懂事。
聊着聊着,话题就转向了如今沪市的情况。
几位小姐也是被拘在家里、不允许出门的,甚至不如凌晓还有渠道知晓外面的事情,一旦凌晓聊起这个话题,几人都听得很认真,在听说沪市已然沦陷,新的掌控者开始全城戒严、搜索余党的时候,都不由得露出心有戚戚焉的神情。
正聊着,孟家的管事却匆匆地走了进来,一脸的焦急。
几位小姐很有眼力地闭口不语,而凌晓则微微蹙眉:“出了什么事?”
“刚刚接到消息说,杰诺特少爷被抓走了,还受了伤,送信的人希望三爷能够出面将他带出来,不过现在却找不到三爷在哪……”管事很是为难。
“杰诺特?新来的军阀看起来挺有胆子啊?连外国人也抓?”凌晓愣了一下,随即有些烦恼。
毕竟,不是所有的中国人都会害怕外国人,还有一些中国人对于外国人抱有敌意,这类人大多是草莽起家,并不会在乎所谓的“国际局势”,行事自然大胆。
“是的,听说有些危险,所以才派人来求助。”管事恭敬地询问道,“凌小姐,您知道三爷的去向吗?”
“我知道,但是他现在在外面,最好不要去打扰,而且远水救不了近火。”凌晓皱眉摇了摇头。
管家有些迷茫:“那该怎么办?”
“凌小姐能够处理好这件事情吧?”二小姐突然插话道,“既然三叔不在,那么只有凌小姐能替他出面了。”
“二姐?!”五小姐惊讶得看了二小姐一眼,连忙反驳,“这怎么可以呢?这么危险的事情……”
四小姐沉默不言,六小姐则懵懵懂懂,凌晓的目光在四人脸上扫过,沉吟了片刻:“二小姐说得对。”
二小姐一惊,正对上凌晓黑白分明的眼睛,不由得有些心虚地低下头,觉得自己的想法似乎被看了个分明——活脱脱,就像三爷那般,令人无所遁形。
凌晓淡淡地移开视线,道了声失陪后便带着管事一同离开。先不管二小姐心里打得是什么主意,凌晓知道,她的话并没有错,现在也只有自己才能助杰诺特一臂之力。
三爷不在,周宣华也随他一同离开,唯一能够轻易指挥动三爷手下势力的就只有凌晓了。
凌晓不知道三爷先前将这些交到自己手里的时候是不是打着倘若他与周宣华都不在的情况下,还有另一个人能够处理紧急事物的盘算,但是凌晓不得不为了这种信任而动容,也努力想要回应这份信任。
既然杰诺特有危险,不能拖太长时间,那么也只有她借助三爷的声名出面解决这个问题了。
在书房内,凌晓首先打电话给了周宣华,询问了一下妥善的处理方法,同时也托他在恰当的时候将事情汇报给三爷。毕竟,周宣华跟着三爷的时间最长,也深得信赖,比起擅自妄动,还是听一下他的建议比较妥当。
周宣华听完后,自然也知道了情况的紧急,迅速将处理方式说完后又叮嘱她务必要小心。大概是听出了凌晓有些紧张,他还开玩笑地表示,倘若因为救一个杰诺特而将一个凌晓搭进去,那么三爷的怒火大概会毁掉整个沪市。
有了周宣华的建议,凌晓就胸有成竹地多了,几个电话之后就安排好了一切,接下来就要等底下的人运作完毕,再由她真正出面了。
虽然沪市明面上的掌权人换了一个,但是三爷在沪市的势力却不是三五日就能连根拔除的。强龙难压地头蛇,更何况三爷可绝非是地头蛇所能形容,新掌权的人要想坐得稳,绝不可以对三爷下手,反倒要礼遇有加。
凌晓并未等候多久,就有了消息,希望她能够亲自去将杰诺特接出来。对此早有准备的凌晓自然是一口答应了,毕竟她不是三爷,对方肯把杰诺特放出来,就已经是给了她面子了。
时隔许久第一次出门,孟家管事如临大敌,给凌晓安排了好几个配枪的练家子以保护她的安全,一群人坐着车去了市政府,见到了这个短暂掌控沪市的男人。
然后,凌晓结结实实地愣了一下。
原因无他,而是这又是一个熟人。
男人其实很年轻,不过晒成古铜色的皮肤与下巴上青色的胡渣让他看起来硬生生地大了十多岁,好好的一身军服穿在他身上却总给人一种颓废的感觉,与他此时懒洋洋地坐在座椅上的模样如出一辙。
他的眼睛很亮,像是猎鹰一样锐利,又黑又硬的短发与左颊上的疤痕让他称不上英俊,却有一种野性的魅力,极其能吸引女人的视线。
凌晓努力控制住自己,掩饰住流露的异样,礼貌地朝对方笑了笑,而男人的目光却仍旧失礼地徘徊在她身上,显得有几分兴味盎然。
跟在凌晓身后的人都有几分的愤然,而凌晓却不以为意,因为她早就熟悉了这个男人的德行,知道他并无恶意。
显然,凌晓的坦然给她加了不少的分,男人满意地收回目光,勾起了唇角:“你就是三爷的女人?看着倒的确有那么点味道,我喜欢!”
凌晓无奈地笑了一下:“多谢夸奖,苏伦先生。”
“你可以叫我弗伦,我比较喜欢被叫做这个名字。”男人眨了眨眼睛,“对了,先生二字就免了,我可不喜欢被漂亮的女人如此生疏地称呼。”
弗伦,的确没错,凌晓的目光闪了闪,这个男人可以称得上是她上辈子第三个重要的男人。只不过当时凌晓遇见他的时候,弗伦是个冒险家与商人,没想到如今见面,他竟然成了和刘铭作对,并且成功击败他占据沪市的军阀。
……倒还真符合他喜欢尝试各种危险事物的习惯,也不知接下来被刘铭轻而易举地将沪市夺走,到底是他当真敌不过,还是恰巧玩腻了,趁机抽身——就凌晓对他的了解,这并非是毫无可能的。
毕竟对方是老熟人——即使这辈子才第一次见面——但是凌晓一下子轻松了很多,惬意地坐在弗伦的对面,与他海阔天空地闲聊了起来,似乎都忘记了自己前来的目的——当然,只是似乎罢了。
对于弗伦的了解,让凌晓能够准确跟得上他的思路,并一再提起符合他口味的话题,令弗伦不由得万分惊异于她的知识广博。一段时间之后,兴致高昂的弗伦轻松地同意了她将杰诺特医治并带走的请求,凌晓摆了摆手,让一部分人迅速前去安顿杰诺特,而自己却仍旧留了下来,与弗伦天南海北地调侃。
凌晓之所以能成为今日的凌晓,不仅仅有三爷的功劳,也有面前这个男人的作用。第一次进行间谍任务的时候,为了讨好弗伦,凌晓努力按照他的喜好去塑造自己,久而久之便养成了习惯,再也难以改掉。
显然,弗伦对于女人的喜好从始至终都是相同的。看着侃侃而谈的凌晓,弗伦的眼睛越来越亮,总觉得她举手投足间都是吸引人的风情,就像是为他的喜好量身定做那般。谈起海洋,两人如出一辙的品味更是令他欣喜万分,同样也越发惋惜这样的女人早就名花有主,而主人还是一个自己惹不起的人,连强抢都做不到。
……不,也不应当说是做不到……弗伦微微眯起眼睛,遮掩住眼底有些贪婪的光芒,愉快地提议道:“既然凌小姐这么喜欢在海上冒险,而我也自认为对海洋有些了解,不知有机会的话,是否可以邀请小姐跟我一同出海?”
凌晓微笑,只把他的话当成是一般性的社交提议,毫不在意地点了点头:“如果有机会的话,这是我的荣幸。”
“我记住您的话了。”弗伦捏起凌晓的右手,紧盯着她的眼睛,暧昧地在她的指尖轻轻吻了一下。
凌晓笑容不改,而她身后的人却再也忍不住了,逾举地跨前一步,用着不大不小的音量提醒她时候不早了——毕竟,身为仆人,要眼睁睁看着自家的女主人被挖墙脚,这实在是一件极其考验人心的事情。
弗伦惋惜地放开凌晓的手,与她同时站起身,绅士的亲自送她离开,而凌晓在对他嫣然一笑以示感谢后,毫不拖泥带水地弯腰钻进了车里。
直到汽车消失在道路尽头,弗伦仍旧没有移开目光,而坐在车里的凌晓在离开没多久之后,却在路边见到了一个算不上熟悉、却印象极其深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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