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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锐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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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后,丰足镇,段家老宅。

    大年初一的清晨,细雨蒙蒙,仆人手扶大扫帚站在大门口,冻的缩肩弓背。他抬手正了正头上的棉帽子,开始清扫门口水泥地面上的鞭炮碎屑。

    昨天是除夕夜,天还没完全黑时,镇上鞭炮声就开锅似的响成一片。家主是个爱热闹的人,近来身体越来越差,成天都呆在床榻上,饶是如此,也吩咐下面的人把年过得喜庆些,鞭炮断断续续的响到午夜。所以大门前的碎屑很厚,踩上去软绵绵的,远看着好像铺了一层红地毯。

    仆人奋力扫了一阵,刚直起腰来歇口气,就听到了汽车的喇叭声。

    他抬头看去,只见一辆军绿色的雪铁龙SUV驶来,刹停在大门台阶下,仆人赶紧搁下扫把前去。

    左右车门同时打开了,从车里跳下来两个牛高马壮的男人,面带凶相,一瞧就知道不是普通老百姓。紧接着其中一个人把后座的车门拉开,有个长腿的年轻男子跨了出来,身穿泛白的牛仔裤,浅灰色的高领毛衣,看上去倒是顺眼得多,像个涉世未深的大学生。

    男子下车以后,仰头看了看段府大门,然后就踏上台阶往里走,后面两人紧紧地跟了上去。

    仆人见他们看都不看自己一眼,三步两步跑过去阻拦:“哎,你们是来干什么的?”

    男子停在脚步,语气淡淡地说:“看人的。”

    “看人?”仆人把他上下打量一番,总觉得这人有点面熟,但又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便说:“段府不是外人随便能进去的地方,你要看谁?事先知会过了吗?不对呀,知会过肯定有人在门前迎接,你们……”

    男子抬手把他推开老远:“我看的是自家人,你们当初把他带到府上,好像也不记得知会我一声。”

    仆人被他推了个踉跄,心想这人看似和气其实不讲理,正当他再要阻拦时,看见那三人已经迈过了门槛,而康伯正好从里面出来,打了个照面。

    老态龙钟的康伯怔住了,眼睛直直的望着男子,完全反应不过来。

    男子对他点了个头,笑了笑:“康伯,我来看我叔,麻烦你带个路。”

    康伯这时才如梦初醒,颤颤巍巍地叫了声:“秋安少爷!”

    一刻钟过后。

    陶秋安站在古雅的厢房中,垂下眼,细细地审视这个在床上睡了好几年的男人——陶冶瘦得不像话,脸上一点肉也没有,两颊深深的陷下去,衬托得颧骨更为突显,简直像一具包了人皮的骷髅。

    此时他心里既难过又庆幸,难过的是不知道陶冶要睡到什么时候,庆幸的是他毕竟还活着。

    他现在能明白陶冶当初的做法了,段家这种鬼地方,换做他,宁愿死也不留在这里。

    陶秋安轻轻握住陶冶的手,低声说:“叔,我来看你了,再给我点时间,我一定会带你离开。”

    他来这里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看望陶冶,既然人已经看过了,也不打算就留。

    正当陶秋安转过身准备离去时,一个人影匆匆跑来,拨开了珠帘,大喊一声:“哥!”

    陶秋安当下一愣,呆呆看着眼前这个摩登俊美的青年,只是短短几秒之后恢复了常态,换上笑脸说:“小宁,你又长高了。”

    青年却回不过神来,眼神发直地看着他哥,表情除了激动,还有些许莫名的悲哀。

    陶秋安上前去拍拍他肩膀:“确实长高了,也帅多了,看来你把自己照顾得很好,用不着我担心……”他顿了一下,从裤袋里摸出名片夹,塞一张到陶夏宁手里:“要是在段家呆不下去,就打电话给我,记得照顾好叔。”

    陶夏宁攥紧名片,喃喃地说:“你要走啦?”

    陶秋安又是一笑:“对,再见,还有,保重。”

    他昂首挺胸,和来的时候一个模样,气定神闲地踏出段家大门。刚才见过面的仆人上前挡路,对陶秋安说族长有请,结果又被推个老远,差点栽倒在回廊周边的花槽里。

    陶夏宁一直跟在他哥屁股后面,好几次张开嘴,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他觉得陶秋安整个人都变了,像一块被风吹干的蜡,变得又冷又硬,眉眼间隐约带了点煞气。

    这样的陶秋安让他很陌生,即使笑起来的时候,也不像过去那般纯真傻气。

    陶夏宁眼睁睁看着他走到车旁,还是忍不住大声问了一句:“哥,你怎么都不问凌大哥的事?”

    “没必要问。”陶秋安一只脚已经跨进了车厢,回头朝他笑笑:“保重了。”

    他就这样走了,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不带半点迟疑和犹豫。

    陶夏宁把捏成团的名片展开,看到几个烫金的大字——华瑞外贸董事长助理。

    其实华瑞外贸只是间j□j公司,尽管落在于市中心繁华的商业区,整层办公室明亮宽敞,看上去像模像样,但大部分员工都是财务或者会计之类专业人士,因为公司存在的主要目的就是洗钱。

    陶秋安刚进到公司里,就觉得气氛有点不对劲,他直走再拐个弯,推门进入了董事长办公室。

    他看到公司里能说得上话的人都在,并且神情郑重严肃,偏偏没看到那个挂着董事长头衔的人,于是问:“出什么事了?老大他人呢?”

    陶秋安口中的老大,也就是刀疤黄。

    有人告诉他:“从早上开始就联系不上,已经发散人手去找了。”

    陶秋安心里咯噔一下,心知大事不妙——刀疤黄这几年混得风生水起,不单单是半黑不白的生意,连房地产都有涉及,已然成为本城首屈一指的人物,现在无端端失踪了大半天,肯定要出乱子。

    这里人虽然个个西装革履,可是改得了装扮改不了本性,不是猛抽烟就是打电话,粗话连篇,弄得整间办公室乌烟瘴气,场面有点像老虎不在猴子称王。

    陶秋安在呛鼻的烟雾中等了半小时,果然如他所料,刀疤黄真的是出事了。

    有个看上去流里流气的人送来了一个女士鞋盒,里面还有个胶袋,装的是一只血淋淋的断掌——送货的人胆子倒是挺大,开口就要一百万美金,警告所有人要是敢还价,就等着给刀疤黄收尸。

    陶秋安看上一眼,就认出手指套着的翡翠戒指确实是刀疤黄的无疑。

    凑齐钱倒是不难,美金不够就用英镑、加元、甚至人民币补上,刀疤黄手下能干的人也有自己的生意,调动现金确实是件挺容易的事。但难就难在接下来该怎么办,就这样把钱交出去,谁知道刀疤黄能不能活着回来,此时又没有主心骨,意见不合就开始吵吵嚷嚷。

    陶秋安眉毛抽动一下,站了出来,对送货的绑匪说:“我带上钱和你一起去。”

    他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愣住了,单枪匹马去交赎金,等于拿命去冒险。

    绑匪刚张开嘴,陶秋安顺手拔掉旁人腰间的手枪,用枪口把他嘴巴给堵住了:“别啰嗦,不答应你也别想回去,有的是方法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绑匪点了点头,但他只是个小喽啰,做不得主,打了个电话以后这事才定下来。

    陶秋安一手提着装有巨额赎金的公文包,跟着绑匪身后在大街上走,上了公交车,又转乘地铁,绕来绕去最后还是回到了市中心。他看见绑匪走进高尚住宅区的后门,心底了然,知道大概是怎么回事了,因为刀疤黄在这个小区有套别墅,还包养了一个情妇。

    他前脚刚迈进别墅,立刻就被好几把枪指着,接着,门就砰一声关上了。

    陶秋安打量了一下周围,视线就落在刀疤黄身上——这个男人正坐在地毯上,背靠着玻璃茶几,估计是被毒打了一顿,满头满脸都被血糊住。他的右手已经被砍掉了,虽然有一根皮带绑住伤口,但仍在慢慢的滴血。

    他扯了扯嘴角,干笑一声,对沙发上的男人说:“火鸡,是你啊?难怪下手这么狠。”

    留着板寸头的火鸡说:“少废话,钱带足了?敢出幺蛾子连你的手一起砍了!”

    火鸡是刀疤黄的仇家,两人的恩恩怨怨说也说不清,这场绑架中带有私怨,形势就变得很不利了。

    “当然带足了。”陶秋安拉开公文包,反转,把里面的钞票纷纷扬扬倒出来:“只是美金不够了,补了些英镑和人民币,保证有多没少,你们应该不会介意吧?”

    所有人的眼睛都被花花绿绿的票子吸引了,一大堆的现金,比一串数字有冲击力得多。

    “哈,给我开……”枪字还没有说出口,火鸡眼前一花,就被从后方勒住了脖子。

    陶秋安的动作飞快,一步个箭步跨前,然后单手撑住茶几,再一个空翻,正好落到火鸡背后,直到这时其他人才反应过来。紧接着,他拧紧了手臂,肌肉勃/起,一下掰断火鸡的脖子!

    他单手提起火鸡的尸体挡在身前:“你们求财,我为了救人,犯不着拼命。”

    屋子里七八个人都懵了,因为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

    谁也料不到,一个看上去像大学生般的青年,突然间发难,轻而易举的杀掉火鸡。

    “拿上钱,滚!”陶秋安厉声说。

    江湖是最虚伪的地方,江湖中人更加虚伪,常常把义气挂在嘴边,其实利字当头。只不过有些江湖人的信义廉价,有些人的信义比较昂贵,价码都取决于名气和地位——这也是刀疤黄教他的第一个道理:只有傻子才相信江湖义气。

    所以当这些人一窝蜂的涌上去捡钱,陶秋安冷眼只是看着。

    这三年来,他已经见识过太多人性的丑陋,换句话说,就是麻木不仁了。

    他仍然分得清是非对错,只是不再追求问心无愧,杀了那么多人,他早就没有天真的资格!

    刀疤黄这个跟头栽大了,不但失去一只手,肋骨也被打断,连牙齿都掉了两颗,但是能保住一条命,所以对于自己的伤势他倒是很看得开。

    从重症监护室转到了普通病房,他甚至有心情开起玩笑来:“我真是白养了那婊/子五年,把我卖了也要卖个好价钱嘛,结果反倒把自己的命赔进去了,唉,果然是婊/子无义……”

    围绕在病床边的手下都纷纷附和,有人嘲笑那女人活该,有人指责她水性杨花。

    陶秋安坐在人群外围,一边削苹果一边说:“老大,你掉牙就别说话了,漏风。”

    顿时,病房里鸦雀无声。

    刀疤黄哈哈一笑:“你小子总是那么有意思。”

    陶秋安不出声,专心致志地削苹果,从前他忌讳刀疤黄,现在世面见多了,觉得也不过是常人一个。他既然认了刀疤黄当老大,该讲的礼数和规矩他都会遵守,可他真的不图刀疤黄什么东西,自然也就没必要卑躬屈膝。

    正当这个时候,有人推门进来报告:“老大,安哥,那伙人已经截住了,钱也拿回来了。”

    “我去处理。”陶秋安站起来,把苹果递过去给刀疤黄:“老大,送警察还是做掉?”

    “做掉,让他们蹲监狱根本是浪费米饭。”刀疤黄靠在床头,用牙签挑了一小块苹果,看了看他,皱眉:“怎么又这副打扮,整天打扮得个青春剧男主角一样,想坑谁呢你?”

    “不习惯,老大,我先去忙了。”陶秋安掉头走。

    “对了,明天你代我去开董事会吧,别给我丢人哈。”刀疤黄高声说。

    满屋子的人都惊讶了,连陶秋安也愣了愣,但他向来不会违背刀疤黄的意愿,便说知道了。

    刀疤黄摆摆手,驱散了众人,琢磨起陶秋安的事情来。

    喜欢玩玉的人,通常都相信缘分,所以他觉得陶秋安和自己格外有缘。

    当初这个男孩在邮轮上对他说,我可以帮你做任何事,你可不可以帮我变强?

    他当时很诧异,甚至以为这是一个套,可是却鬼神神差的答应下来。

    于是在接下来的两年里,陶秋安像海面一样疯狂的吸收和壮大,加上吃苦耐劳,性格坚忍,成长的速度快得让人吃惊。刀疤黄身边不缺人,更不缺人才,所以他更欣赏陶秋安精神层面的东西,太坚定了!

    虽然陶秋安看上去轻轻松松的模样,其实一只脚腕上绑着十公斤的铁沙袋,除了洗澡睡觉几乎不拿掉。每天只睡六个小时,余下的时间不是学习就是训练,或者完成他交代的事,一丝不苟。

    若不是亲眼所见,刀疤黄很难想象得出,有人能把自己逼到这个地步,简直跟自己过不去似的,在花花世界里把日子过得比当兵的还苦。

    并且他看得出陶秋安眼里没有名利,于是更用心的栽培,好比雕琢一块璞玉,让刀疤黄有种成功感。但是陶秋安还是太年轻了,所以明天让他去应付那些老狐狸,就当磨练,而自己也乐得清闲。

    刀疤黄打着如意算盘,用力啃一口苹果,刚好磕到嘴巴里的伤口,哎哟一声。

    经过绑架一事,陶秋安已然成为刀疤黄的心腹,刀疤黄住院期间,经常代他出面应酬办事。他虽然资历尚浅,但毕竟功劳摆在那里,其他人嫉妒归嫉妒,但也没办法挑刺。

    直到刀疤黄康复出院以后,也时常把陶秋安带在身边,他渐渐在道上也有了些名气。

    黑道并非总是腥风血雨,刀疤黄拨了一间游戏机室,一间桑拿场给陶秋安,让他学着做生意。陶秋安也就乖乖的穿上西装打上领带,挂上总经理的头衔,走马上任去了。

    这下又惹得不少人红了眼,他不过才二十岁!领结婚证都不够格的年纪。

    也不知怎么的,有些流言蜚语传了出来,说陶秋安爬上刀疤黄的床,是个献媚邀宠的小兔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