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鲜鱼与猫的断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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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浅热切的拥着他,眼泪也止不住的往下流。她也现在在楚天歌的府里,行事必要,可情绪这种也不是一时三刻能控制的了的,尤其面对的是她寻找多年的亲弟,“冷静”二字早不知丢到哪国去了。
花倾国的手摸到她那一身土黄色的衣服,突然缩了一下,就好像被烫到了。
“,你穿成这样?”
李浅也不想穿这身见他的,只是早上在皇上寝宫服侍齐曦炎用了一碗祛热去毒的药,不得不穿着内监服饰。而出来时又太着急,根本忘了换衣服之说。
她也不知该跟弟弟解释现在的身份,只好略带调侃,“放心,没那玩意可切。”
花倾国的脸顿时染上一抹红晕,娇俏柔媚的好想叫人咬上一口。他轻柔的嗓音道,我不是这意思,我就想问问你变成太……太监。”
太监之字确实不好出口,若她真的是男的,现在已是家门耻辱了。李浅叹息一声,把她入的宫,入宫以来的经历都讲了一遍。幸好他们所在的位置四面全空,也藏不了人,自不怕有人偷听。
她说的跌宕起伏,花倾国听得心潮澎湃,听到紧急之处,不时的掐紧手中罗帕,为那故事中人捏着一把汗。末了还加上一句,“,你讲的故事太精彩了。”
李浅顿时噎住,看来他好像完全没把她口中那个侠肝义胆,机智勇敢的英雄人物和她画上等号。不过也怨不得他如此,她也不在帮齐曦炎登位时,是真的一心想着燕朝社稷,百姓安危。
“算了,你说说看你进的风流阁,又成了小倌的?”
一提起这个,花倾国的眼泪又啪嗒啪嗒往下掉。那一日他在净房门口等着李浅,可许久都不见她出来,便有些着急,正要赶找她,却不和一个身穿锦衣的小男孩和小女孩撞上。
那两个孩子一看就是贵家子弟,身后跟着恶奴数人。那些恶奴,一见他撞了自家主人,立刻冲揪着他的脖领让他给主人道歉。花倾国也是有几分傲气的,自不肯道歉,明明是那两个孩子聊天没看路,撞了他,为要他赔礼?
小男孩和小女孩也就四五岁年纪,却早已学会了仗势欺人,小男孩抬腿对着他的头就是一脚。这一觉踹的他趴倒在地,头蒙蒙的,有些发晕。
恶奴见主人动手,越发肆无忌惮,指着他大骂,“你个小咋种,敢撞花家的小郎和娘子,当真活得不耐烦了。”说罢,一顿拳打脚踢。
花倾国身体瘦弱,年纪又小,哪经得起这个。三拳两脚下去便被打得昏厥。等他再醒来时已是次日一早,匆忙赶去净房,早已人去房空,哪还有亲姐的踪影。
他心里惶惶,又加上挨了打,跌跌撞撞走在街上,有好几次差点被路过马车踩到。饥寒交迫之下就一直靠乞讨为生,后来还被几个地痞抓住卖到了小倌馆。也赶巧那馆的主人要离京,便把他带了去,一路走过青州、颍州,最后在方城长留下来。他长得好,性子又柔,颇得馆主看重,花了几年细心培养,直到十五岁可以挂牌迎客。
馆主生意做的颇大,燕朝十几个郡城都有他开的馆,在外地生意做好了,就又回到京都重开馆院,买了一个原先叫楚香院的女ji院,改名为风流阁,依旧专做小倌生意。而花倾国也跟着回了京,到京里也不过几月。
听他说完,李浅终于为何翻遍了整个京都也没找到弟弟,因为他根本不在这里。想到弟弟这些年吃的苦,越发不是滋味儿,心口也隐隐剧痛。委身男人之下,任人打骂,强颜欢笑……,做小倌的痛苦比ji女更甚。
若当年,她能冲出去,能跟着他一起,或许他也不会经历这些。李浅懊悔不已,低诉道都是不好,没有照顾好你。”
花倾国摇头,“不怨,你尚且不能自保,又如何顾得了我,那怨就怨那薄情寡义的父亲。”
说起来,这也是他们父亲的,若他能善待娘亲,他们就是有父有母的幸福孩子,又怎会经历这些生生死死,悲欢离合。他们俩年幼离家,一个被逼做了太监,一个被迫当了小倌,这近十年快乐全交代在皇宫和ji院之中。这都是天底下最肮脏的地方,又有哪个能得着幸福?
“倾国,你放心,我一定找到那个负心爹爹,为母亲报仇,也为咱们这十年辛酸和痛苦讨个公道。”
“我也恨他。”他狠掐着手,指甲深深嵌进肉里。
怎能不恨啊,别家的孩子都吃饱穿暖,生活无忧,而他却从小被人责骂辱打,还沦落到与人卖笑,屈服于男人胯下。他也想好好活着,他也有自尊,他的身体也不是别人随便碰触……
看到他略显狰狞的面容,李浅越发心疼,轻轻掰开他的手,为他擦拭划伤的掌心。
“你可父亲是谁?”她低低地声音问。
花倾国垂头,忽的神色一凛,“不过总会找到的,京都姓花的统共就那么几家。”
李浅默然。是啊,他们已经不是当年的小孩子,有些账也到了该算算的时候了。
“我前几日在风流阁倒是听人提起过,祠部尚书花茂是个无良的,他曾休妻再娶,攀附权贵,为许多朝中大臣所不耻。”
花茂?李浅不由想起花仙儿和花繁多的那两张脸,长得与她有四五分相似,若说没有关系,恐怕也没人。
“你且等着,若真查出来,绝不让他好过。”
两人正踌躇满志的时候,突然有人咳嗽一声,远远的台阶下楚天歌在对着这边招手,“本侯要去用早膳,你们谁愿陪本侯一起。”
摸摸空空的肚子,李浅忽然觉得他也不是一无是处。
※
回了皇宫,果如她所预料的一样,齐曦炎问她去做了。
李浅忙把准备好的理由奉上,“私查护城河塌陷的事了。”言外之意没跟李我他们一拨。
齐曦炎挑眉,“那你查出没有?”
“此事太深奥,一时查无头绪。”一语推了个干净。
“你猜测应该为何?”
李浅冥思苦想后得出结论,“细微可不慎,堤溃自蚁穴。莫不是让蚂蚁蛀的?”
齐曦炎……”
他忽然觉得放任她一天到晚在外面跑,实在不是个事。
※
李浅已经尽力克制了,可对弟弟的思念就如京西泉的泉水一样汩汩外冒,她依然频繁来往于侯府与皇宫之间。
楚天歌这厮,说也不肯把倾国还给她,没奈何只能让他暂住侯府,而她隔三差五就得去一趟,和他磕半天牙才能见到弟弟。
去的次数太多,便难免有闲着没事干的人,想象其中意味儿。
猜测版本一,李大人和楚侯爷两清相悦,想断了袖子。
猜测版本二,李大人喜欢楚侯爷,而楚侯爷却看不上李大人,反倒对府里新买的小倌佳玉情有独钟,李浅气不过,每每到侯府寻衅,妄图以暴力使楚侯屈服。
当然这一版本也不是没有丝毫根据,在第一百零一次与他谈崩之后,她终于安奈不住,在出门时踢坏了边角门的门槛。被好事者看到,便有了暴力传言。
被别人传断袖之事,李浅心里很是窝火。楚天歌身份尊贵,却并没在朝廷担着要职,她也不怕被扣上私交朝臣,意图不轨的大帽子。但与他牵在一起,总觉心里不舒服,就好像她是条鲜鱼,却偏偏和只赖猫放在一块。
不过楚天歌也没讨了好去,听说他和男人玩断袖,盛昌长公主当即带着一队娘子军杀到侯府,大棒子抡头抡脑的就一顿乱砸,据说打得他十天半月都下不了床。
对此李浅颇为满意,对那位从未谋面的长公主敬仰之心越发深厚。也因为此,有很长一段她要在卧室和他碰面。可即使不能行动,也丝毫不影响两人间的交锋,火药味儿依旧浓郁。
这一日在侯府因花倾国的归属问题,又和楚天歌吵了一架。她问他为何跟过不去,死扣着一个小倌是意思?
楚天歌扬着一张很欠扁的脸,对她笑得春花灿烂,“你猜,猜对了,我就告诉你。”
李浅无语,心情瞬时坏极,若不是顾虑着倾国在他手里怕受刁难,早一拳擂了。出了侯府大门,心里依然觉得愤愤的,紧紧咬住袖子,就好像那是楚天歌的肉。
男人嘛,就要像沈致一样的才可爱,若像了他,只会频频锻炼她的牙齿。他的出生,就仿佛为了验证她的牙口够不够锋利,咬人够不够狠绝。当然,前提是她能有机会咬的到他,否则只有咬的份。
正运着气呢,马车突然停了下来,接着车夫低沉地声音道大人,前面有官员仪仗经过,要不要闪避一下。”
“几品官?”李浅冷声问。
她是三品,又是皇上面前红人,燕朝上下需要她回避的人还真不多。
“看不出来,不过看人数,官位应该不小。”
这一句倒是勾起李浅的好奇心,还不到下朝,这是谁在大街上摆谱?(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网()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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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浅热切的拥着他,眼泪也止不住的往下流。她也现在在楚天歌的府里,行事必要,可情绪这种也不是一时三刻能控制的了的,尤其面对的是她寻找多年的亲弟,“冷静”二字早不知丢到哪国去了。
花倾国的手摸到她那一身土黄色的衣服,突然缩了一下,就好像被烫到了。
“,你穿成这样?”
李浅也不想穿这身见他的,只是早上在皇上寝宫服侍齐曦炎用了一碗祛热去毒的药,不得不穿着内监服饰。而出来时又太着急,根本忘了换衣服之说。
她也不知该跟弟弟解释现在的身份,只好略带调侃,“放心,没那玩意可切。”
花倾国的脸顿时染上一抹红晕,娇俏柔媚的好想叫人咬上一口。他轻柔的嗓音道,我不是这意思,我就想问问你变成太……太监。”
太监之字确实不好出口,若她真的是男的,现在已是家门耻辱了。李浅叹息一声,把她入的宫,入宫以来的经历都讲了一遍。幸好他们所在的位置四面全空,也藏不了人,自不怕有人偷听。
她说的跌宕起伏,花倾国听得心潮澎湃,听到紧急之处,不时的掐紧手中罗帕,为那故事中人捏着一把汗。末了还加上一句,“,你讲的故事太精彩了。”
李浅顿时噎住,看来他好像完全没把她口中那个侠肝义胆,机智勇敢的英雄人物和她画上等号。不过也怨不得他如此,她也不在帮齐曦炎登位时,是真的一心想着燕朝社稷,百姓安危。
“算了,你说说看你进的风流阁,又成了小倌的?”
一提起这个,花倾国的眼泪又啪嗒啪嗒往下掉。那一日他在净房门口等着李浅,可许久都不见她出来,便有些着急,正要赶找她,却不和一个身穿锦衣的小男孩和小女孩撞上。
那两个孩子一看就是贵家子弟,身后跟着恶奴数人。那些恶奴,一见他撞了自家主人,立刻冲揪着他的脖领让他给主人道歉。花倾国也是有几分傲气的,自不肯道歉,明明是那两个孩子聊天没看路,撞了他,为要他赔礼?
小男孩和小女孩也就四五岁年纪,却早已学会了仗势欺人,小男孩抬腿对着他的头就是一脚。这一觉踹的他趴倒在地,头蒙蒙的,有些发晕。
恶奴见主人动手,越发肆无忌惮,指着他大骂,“你个小咋种,敢撞花家的小郎和娘子,当真活得不耐烦了。”说罢,一顿拳打脚踢。
花倾国身体瘦弱,年纪又小,哪经得起这个。三拳两脚下去便被打得昏厥。等他再醒来时已是次日一早,匆忙赶去净房,早已人去房空,哪还有亲姐的踪影。
他心里惶惶,又加上挨了打,跌跌撞撞走在街上,有好几次差点被路过马车踩到。饥寒交迫之下就一直靠乞讨为生,后来还被几个地痞抓住卖到了小倌馆。也赶巧那馆的主人要离京,便把他带了去,一路走过青州、颍州,最后在方城长留下来。他长得好,性子又柔,颇得馆主看重,花了几年细心培养,直到十五岁可以挂牌迎客。
馆主生意做的颇大,燕朝十几个郡城都有他开的馆,在外地生意做好了,就又回到京都重开馆院,买了一个原先叫楚香院的女ji院,改名为风流阁,依旧专做小倌生意。而花倾国也跟着回了京,到京里也不过几月。
听他说完,李浅终于为何翻遍了整个京都也没找到弟弟,因为他根本不在这里。想到弟弟这些年吃的苦,越发不是滋味儿,心口也隐隐剧痛。委身男人之下,任人打骂,强颜欢笑……,做小倌的痛苦比ji女更甚。
若当年,她能冲出去,能跟着他一起,或许他也不会经历这些。李浅懊悔不已,低诉道都是不好,没有照顾好你。”
花倾国摇头,“不怨,你尚且不能自保,又如何顾得了我,那怨就怨那薄情寡义的父亲。”
说起来,这也是他们父亲的,若他能善待娘亲,他们就是有父有母的幸福孩子,又怎会经历这些生生死死,悲欢离合。他们俩年幼离家,一个被逼做了太监,一个被迫当了小倌,这近十年快乐全交代在皇宫和ji院之中。这都是天底下最肮脏的地方,又有哪个能得着幸福?
“倾国,你放心,我一定找到那个负心爹爹,为母亲报仇,也为咱们这十年辛酸和痛苦讨个公道。”
“我也恨他。”他狠掐着手,指甲深深嵌进肉里。
怎能不恨啊,别家的孩子都吃饱穿暖,生活无忧,而他却从小被人责骂辱打,还沦落到与人卖笑,屈服于男人胯下。他也想好好活着,他也有自尊,他的身体也不是别人随便碰触……
看到他略显狰狞的面容,李浅越发心疼,轻轻掰开他的手,为他擦拭划伤的掌心。
“你可父亲是谁?”她低低地声音问。
花倾国垂头,忽的神色一凛,“不过总会找到的,京都姓花的统共就那么几家。”
李浅默然。是啊,他们已经不是当年的小孩子,有些账也到了该算算的时候了。
“我前几日在风流阁倒是听人提起过,祠部尚书花茂是个无良的,他曾休妻再娶,攀附权贵,为许多朝中大臣所不耻。”
花茂?李浅不由想起花仙儿和花繁多的那两张脸,长得与她有四五分相似,若说没有关系,恐怕也没人。
“你且等着,若真查出来,绝不让他好过。”
两人正踌躇满志的时候,突然有人咳嗽一声,远远的台阶下楚天歌在对着这边招手,“本侯要去用早膳,你们谁愿陪本侯一起。”
摸摸空空的肚子,李浅忽然觉得他也不是一无是处。
※
回了皇宫,果如她所预料的一样,齐曦炎问她去做了。
李浅忙把准备好的理由奉上,“私查护城河塌陷的事了。”言外之意没跟李我他们一拨。
齐曦炎挑眉,“那你查出没有?”
“此事太深奥,一时查无头绪。”一语推了个干净。
“你猜测应该为何?”
李浅冥思苦想后得出结论,“细微可不慎,堤溃自蚁穴。莫不是让蚂蚁蛀的?”
齐曦炎……”
他忽然觉得放任她一天到晚在外面跑,实在不是个事。
※
李浅已经尽力克制了,可对弟弟的思念就如京西泉的泉水一样汩汩外冒,她依然频繁来往于侯府与皇宫之间。
楚天歌这厮,说也不肯把倾国还给她,没奈何只能让他暂住侯府,而她隔三差五就得去一趟,和他磕半天牙才能见到弟弟。
去的次数太多,便难免有闲着没事干的人,想象其中意味儿。
猜测版本一,李大人和楚侯爷两清相悦,想断了袖子。
猜测版本二,李大人喜欢楚侯爷,而楚侯爷却看不上李大人,反倒对府里新买的小倌佳玉情有独钟,李浅气不过,每每到侯府寻衅,妄图以暴力使楚侯屈服。
当然这一版本也不是没有丝毫根据,在第一百零一次与他谈崩之后,她终于安奈不住,在出门时踢坏了边角门的门槛。被好事者看到,便有了暴力传言。
被别人传断袖之事,李浅心里很是窝火。楚天歌身份尊贵,却并没在朝廷担着要职,她也不怕被扣上私交朝臣,意图不轨的大帽子。但与他牵在一起,总觉心里不舒服,就好像她是条鲜鱼,却偏偏和只赖猫放在一块。
不过楚天歌也没讨了好去,听说他和男人玩断袖,盛昌长公主当即带着一队娘子军杀到侯府,大棒子抡头抡脑的就一顿乱砸,据说打得他十天半月都下不了床。
对此李浅颇为满意,对那位从未谋面的长公主敬仰之心越发深厚。也因为此,有很长一段她要在卧室和他碰面。可即使不能行动,也丝毫不影响两人间的交锋,火药味儿依旧浓郁。
这一日在侯府因花倾国的归属问题,又和楚天歌吵了一架。她问他为何跟过不去,死扣着一个小倌是意思?
楚天歌扬着一张很欠扁的脸,对她笑得春花灿烂,“你猜,猜对了,我就告诉你。”
李浅无语,心情瞬时坏极,若不是顾虑着倾国在他手里怕受刁难,早一拳擂了。出了侯府大门,心里依然觉得愤愤的,紧紧咬住袖子,就好像那是楚天歌的肉。
男人嘛,就要像沈致一样的才可爱,若像了他,只会频频锻炼她的牙齿。他的出生,就仿佛为了验证她的牙口够不够锋利,咬人够不够狠绝。当然,前提是她能有机会咬的到他,否则只有咬的份。
正运着气呢,马车突然停了下来,接着车夫低沉地声音道大人,前面有官员仪仗经过,要不要闪避一下。”
“几品官?”李浅冷声问。
她是三品,又是皇上面前红人,燕朝上下需要她回避的人还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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