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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不完美的首次创作

作者:哥是潇洒哥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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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要询问一下某个叫潇洒哥的家伙,究竟是什么活动最累人,那么他一定会说,签名最累人。尤其是在无序的、被几百号人吵吵闹闹、推推挤挤的围在中间那种环境下签名。

    而如果说,比这个更累的,那么无疑是连续重复三次了。

    你说还有更累的?嗯,确实有,天上还在下着雨,一身上下明明已经全部湿透了,但是还要一边签名,一边嗓子冒烟的大声的喊着叫着,勉强维持着秩序算不算?

    当潇洒哥好像死狗一样,也不知道是怎么逃出了人群的包围,用双手十分艰难的推着自行车,来到了绿水乡之外的一条公路上的时候,时间已经接近了下午三点了,而他现在是又饿又累,特别是双手已经完全变得僵直,简直连骑车都有些困难。

    因为他现在握不住车把了,特别是右手,别说叫他骑车了,推车都使不上劲啊!

    “老子下一次要是再遇到这种情况,就算这辆破自行车不要了,我也一定要跑掉&。”

    某人一边慢吞吞的在公路上行走着,一边赌咒发誓的不住甩着右手。

    这种无奈的感觉真的太痛苦了啊有木有?特别是随着他的名气越来越大的时候,以后再沿途表演的话,那岂不是一天要签名上万次?

    这么大的量,这么糟糕的环境,那简直是要把人给逼疯啊!

    反正就在这一刻,潇洒哥猛地冒出了一大堆的想法来,其中特别是一段旋律,就让他觉得十分的切合心情。

    于是,他开始哼哼着这段旋律,并且还一边呼叫系统给他记录下来:

    那是一个下雨天,黑sè的乌云像乌鸦一样讨厌

    我们都在抱怨,为什么天这么暗淡

    你说相见不如不见,我也有口难言

    这种方式我也不喜欢,但是为了目标,我们都得学会勇敢

    ……

    什么叫做灵感?

    灵感就像严重的便秘突然之间好了,然后,以往憋不出来的东西,现在非常顺利的就冒出来了。

    而现在,当某人在极度的郁闷和苦逼的心态之下,他真的轻轻松松的就“憋出”了一大团东西来。

    只听见潇洒哥继续哼唱着道:

    我想要改变,因为这种状态很危险

    我怕自己会逃跑谁也不见,哪怕目标还未实现

    未来还很遥远,我们都无法预测可以走多远

    为了喜欢和明天,我会更加努力一点点

    假如某一天泪水湿了双眼,我也会笑着说再见

    你的鼓励和爱的宣言,我会一直记在心间

    为了明天,我们的再次相见,奋勇向前

    “呼”

    潇洒哥长长的出了一口大气,然后略有些兴奋的问道:“系统,我刚才做出的这首歌曲咋样?够不够金曲水平?”

    “滴”的一声轻响中,系统回答道:“旋律优美,节奏感十足,很有金曲风范,但是歌词还略微有些不足之处,请游戏者修改并起名。”

    不是吧?这么好的歌词了,你还说不够好?

    潇洒哥再次郁闷了啊!他好不容易灵感爆发了一次,本来还以为这首歌应该可以满足金曲级别了,但是却没有想到,系统竟然敢不承认?

    当然了,只要旋律做出来了,修改一下歌词也并不是不能做到的,这一点潇洒哥早就有了明悟了。毕竟作曲可比作词难多了,尤其是旋律正点的曲子,那更是非常难得啊!

    当然了,现在这个社会貌似作词人比作曲人牛叉多了,知名度也更高些。但是这依然改变不了作曲比作词难的现实。

    毕竟,人家一首好曲子可以不用歌词,照样是经典,家喻户晓那种。而你的歌词敢不用曲子就变得家喻户晓吗?这显然不可能。

    如今已经不是古代了,柳永那种靠写词成神的已经不可能了。你写歌词写得再好,也最多当个诗人,还是很没有古典味道的所谓现代诗。

    所以,在潇洒哥的心中,他一直觉得,只要自己能先谱出一曲绝妙的曲子,那么歌词神马的将完全不是问题。而且别忘了,他要完成的可不是中国风这种稍微还要考验一下古文功底的歌词,而是只要创作出可以广为流传的金曲就行了。

    一句话,他现在追求的是传唱度,是轰动xìng的传播率,只要大街上人人会唱就OK了,到了那个时候,一张唱片怎么也要弄个三百万张吧?

    “行吧,哥会好好修改一下的!至于歌名嘛就叫《奋勇向前》好了。”

    潇洒哥点了点头做好了决定,然后他回头看了看因为下雨,所以车辆并不是很多的公路,忽然好奇的“咦”了一声,自言自语的说道:“怎么搞的,记者们呢?难道都走了?”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想起来一个问题,刚才好像就没有看到记者啊?但是他们明明跟着自己到了清水乡的啊。但是人呢?

    难道真的都走了?

    但是这不可能啊!潇洒哥马上就否定了这个说法,毕竟,自己现在可是超级火热的存在,记者们就像苍蝇一样死死跟着呢,谁舍得主动离开啊?

    “现在是午饭时间,你的体能已经下降了一大半了。”系统突然提醒某人说道:“继续这样下去,你一定会感冒,并且至少三天内不会有多余的体力走路。”

    “我靠,这么严重啊?”潇洒哥很是吃惊的摸了摸自己确实干瘪下来了的肚子,并且还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下全身的情况,他发现自己确实有些虚弱了,尤其是一直被雨水泡着都有些发白了的皮肤。

    尤其难受的是,他的脚下的鞋子早就被积水打湿了,现在每走一步都要重得多,而且还发出“噗呲噗呲”的声音。

    “我擦,看来哥真的找家餐馆吃饭了啊!那些记者们现在恐怕吃饱喝足了吧?”潇洒哥喃喃着举目四望,可惜根本不可能找到正规的餐馆,除非他现在再倒回去清水乡。

    但是,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好不容易才“逃出来”,他怎么可能再主动跑回去“自投罗网”呢?

    于是,他开始打量一些民居,反正只要有足量的米饭和肉就行了,他还是很好养活的,味道也不是很在乎。

    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身后突然传来一连串的汽车的轰鸣声,潇洒哥站在路边回头看去,却见至少十几辆汽车正排着队依依然的向着自己开了过来,而且他还眼尖的发现,车上不少人都在拿着黑洞洞的摄像机对着自己。

    “这帮王八蛋,自己吃饱喝足了,现在又来纠缠哥了。”潇洒哥很是不爽的推着自行车准备拐到一家很靠近公路的一栋大门正开着的民居。

    但是,一辆汽车停在了他的身边,然后车门慢慢打开,一个戴着眼镜的记者笑着说道:“潇洒哥,我们给你带了吃的,要不要到车上来慢慢吃着?”

    “我还没……”

    “咕”

    某人很没有形象的吞了下口水准备出言拒绝,毕竟吃人的嘴软啊!但是饿瘪了的肚子却很没骨气的发出了一阵阵的叫唤,深深的出卖了他。

    于是,某人连忙改口:“我正好还没有找到地方吃饭呢,那就太谢谢了。”

    说完话,他一指公路边上的一块大晒坝,“就停哪儿吧,我正好借你们的车子换身衣服,现在都湿透了。”

    眼镜儿记者还有车上的另外两个记者都不由微笑了起来,但同时他们也为某人的这种“坚持”而感觉到深深的佩服,毕竟现在这个社会,好像还没有听说哪个明星会淋着雨饿着肚子给大家一直签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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