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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章 会装死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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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开门,入目先是一个宽敞的过道,正对着彩色瓷瓦贴就的影壁墙,往里看宽敞的院子,正房有着厚实的台基,正房前面有个很宽的月台,月台前面围着汉白玉的花墙,在这样一个山村来说,这已经是相当奢侈了。

    毛雪走在过道里就忍不住问道:“小易,这是你家吗?”

    “这是我家。”

    “刚才在车上听说你是孤儿。”毛雪略表歉意地说,“你别介意啊,我还感觉你应该是食不果腹,居无定所呢,想不到你家这么好!”

    易晓明淡淡地说:“小时候我家在村里是首富,房子是父母在世时建的,自从父母去世我就从天堂跌进了地狱!”

    哦,李时和毛雪对望一眼,原来是这么回事!

    王琳琳嘴快:“晓明告诉过我,他家以前是开铜矿的,他父母去世后他家的铜矿就被现在的村长霸占了!”

    李时和毛雪又对望一眼,居然还有这样的故事,怪不得刚才说起村长来,易晓明愤怒成那个样子!

    看样子王琳琳也是第一次跟着易晓明回村,对家里的一切都很好奇,脚步轻快地走在前边,但是从过道转过月亮门,一步跨进院子,突然一声尖叫,像只大青蛙似的又跳了回来,紧紧抓住易晓明的胳膊:“院里有条死狗!”

    黄昏时分朦胧的光线下,院子里的地上赫然躺着一条僵硬的死狗,毛雪看着也有点害怕,不禁也紧紧抱住了李时的胳膊。

    易晓明看看周围的狗爪子印迹,自语道:“刚死不久。”

    “这是你养的狗吗,它——它死了!”

    “甭怕,这是它迎接我的最高礼节,一般我离家几天回来,都是高兴得上头扑面,摇头晃尾巴,现在几个月没回来,它有点生我气了,就装死吓我。”

    “你别吓我。”王琳琳紧紧抱着易晓明的胳膊,“狗跟老鼠一样,只要打不死就要挣扎着逃跑,没有装死的习性——它不会真的装死吧?”

    易晓明拖着她来到这条直挺挺的大狗旁边,用脚踢踢,大狗直挺挺的四肢伸着,翻着白眼一动不动,这要放在夏天,死狗周围肯定还会翩飞着嗡嗡嘤嘤的绿豆蝇。

    易晓明介绍说:“它也许是曾经被人围捕过,侥幸死里逃生,反正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学成才,学会了装死,而且直挺挺僵硬,装得真像,唉,让这么耿直的动物学会装死,难为它了——”

    话音未落,大狗复活了,翻身爬起来,往上就扑,王琳琳吓得又尖叫一声。

    大狗扑上来在易晓明身上乱抓乱挠,喉咙里还急得乱哼哼,易晓明抱住狗脖子,揉着狗的前额:“呵呵,想死我了!”

    一人一狗在那里亲热半天,看得王琳琳心里酸溜溜的,忍不住端详端详狗屁股,看看是公是母,直到看到狗蛋子这才舒服了很多。

    亲热够了易晓明放手了,但是大狗还不依不饶,围着他前后乱跳。

    “跳什么跳,我的衣服,别再给挠破了,小混混,坐下。”狗还真听话,马上坐下,“匍匐前进,”大狗立刻像个侦察兵似的在雪上匍匐前进,“打滚,”打滚,“倒立,”来个倒立,“好了,装死!”立马白眼一翻,舌头一伸,四肢直挺挺伸直,死了。

    旁观的三个人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太逗了,居然还有会装死的狗,而且装得这么像!

    人和狗那么亲热,毛雪和王琳琳却是躲得老远,一个劲儿惊叹:“你的狗好大啊,咬不咬人,这是什么品种?”

    “什么品种?神狗!以前我们家养着一条狼青狗,我爸说是俄罗斯品种,自从爸爸妈妈去世,就我和狼青相依为命了。后来狼青越来越老,有一天不知道从哪里给我叼来一只小狗,然后狼青就找不着了,大爷爷整天在林子里打猎,他过来看了看,说小混混很可能是狼青和山里的母狼的孩子,狼青觉得自己要死了,把他的孩子叼给我,到山里找个地方老死,那只母狼会刨个坑把它埋了。”

    “唷,你讲的是神话传说吗!”王琳琳不以为然地说着,“我知道为什么叫小混混了,是混血狗的意思吧!”远远对大狗端详一番,看它身材高大,狼青颜色,铮亮的皮毛紧贴在身上,短嘴巴乍一看有点憨厚,不像狼啊!

    狼和狗是近亲,从外表应该很难分辨,王琳琳记得上说从眼神上能分辨狗和狼,当她端详小混混的眼睛时,发现小混混看她的眼神有些异样,似乎——邪邪的:“小混混看人的眼神怎么那样啊?”

    易晓明解释说:“上崖那些王八蛋喜欢打狗吃,尤其上崖有母狗发情了,下崖的公狗都跑上去相亲,上去就要死一半,小混混也去过,伤痕累累死里逃生,肚子上都挨了一枪,好了以后我把它暴打一顿,让它戒色,它自制力很强的,从那以后就清心寡欲,再也不去参加相亲大会了。”说到这里他“噗嗤”一笑,“现在大概憋得久了吧,看见雌性动物就动凡心——”

    话还没说完,王琳琳就琢磨出味儿来了,凶猛地扑上去,把他暴打一顿。

    小混混倒安静下来,女孩跟主人闹着玩儿呢,它看得很清楚,不然的话王琳琳早被扑倒在地撕个粉碎了。

    易晓明把小混混叫过来,一一介绍李时和两位女生,小混混犬坐于地,伸出了胖乎乎的狗爪子跟三个人一一握手,跟李时握手时看起来还挺严肃的,但是到了两位女生,嘴角还有点歪歪,似乎带着一丝坏笑。

    李时小时候也养狗,喜欢狗,一直把狗当成自己的朋友,现在看小混混那个表情,暗暗好笑!

    人家都这么主动了,毛雪和王琳琳只好伸手握住狗爪子摇了摇以示友好,这么大的狗,咱惹不起啊!

    “好了,你们跟小混混玩耍一番,沟通一下感情,熟了就好了。大家进屋,好几个月没回家,只好麻烦琳琳同志给打扫一下,我要赶紧去看三叔!”易晓明打开正房的门,让大家进屋。

    李时摆手道:“先不进屋了,我们跟你一起去看三叔,你不介意吧?”

    易晓明略一犹豫:“也好,要不然咱们今晚就在三叔家吃晚饭。”他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双肩包,李时透视到里面有很多事物,还有药品。

    “小混混在家看家!”易晓明斥责小混混道,“三叔对狗和猫过敏,你不能跟着去!”